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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天生吾族,岂可轻弃李逍遥罗睺热门小说免费阅读_网络热门小说洪荒,天生吾族,岂可轻弃(李逍遥罗睺)

时间: 2026-06-17 08: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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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出山------------------------------------------。,但没有地仙之后的法门,终究只是杯水车薪。,就需要完整的功法和更多的资源,不是靠缩在洞里打坐就能突破的。,也让他对洪荒世界的敬畏变成了习惯性的退缩。,但过度的敬畏就是怯懦了。。,需要去找到更好的功法,但材质并非凡品,断裂处的纹理也暗示它曾经是一件完整的法器。——哪怕是找到一点线索——也许就能补全化神之后的法门。,剥皮去骨,把肉切成条挂在通风处晾干,作为旅途的干粮。,骨刀别在腰间,存了几十年的几味药材和几块灵石塞进兽皮袋,一枚残破的玉简贴身收好。,他站在洞口回头看了一眼。。,地面被他的屁屁,磨出了一块光滑的凹痕,火塘里的灰烬堆了一层又一层。,在最孤独的时候熬过来,在最绝望的时候咬着牙一天一天撑下去。现在他要走了。
他对着山洞鞠了一躬,然后转身走进密林。
洪荒世界比他想象的要大。
他沿着山脉走了一个多月,翻过十二座山头,蹚过三条大河,没有遇到任何一个人。
倒是有几头低阶妖兽,修为相当于筑基初期到中期,被他用骨刀砍瓜切菜般解决了。
这些妖兽的皮毛和爪牙可以拿到人族部落交换物资,但他走了这么远连个人族部落的影子都没见到。
他渐渐意识到一个残酷的事实:巫妖大战可能把人族打没了——至少这片山脉里的人族被打没了。
然而他却发现了一个意外的现象:这片山脉里的灵气浓度,比他原先那个山洞所在的区域浓郁了数倍。
灵气中蕴含的天地法则也更活跃,当他运转无名残功时,真气流转的速度明显加快,丹田中的道基隐隐有了再次凝聚的迹象。
巫妖大战撕裂了天穹,也撕裂了大地。
战争破坏了原本稳定的灵气分布,但也打开了无数隐藏在深山中的灵脉。
对散修来说是绝境,也是机缘。
那些残留在大地裂缝中的法则碎片,是任何灵石都换不来的修炼至宝。
第三个月,他走到了山脉的最深处。
那里是一片被遗忘的群山地带。
数不清的山峰挤在一起,像是有人把一座完整的山脉揉成了一团纸团。
山峰之间是深不见底的峡谷,谷底翻涌着浓稠的白雾,偶尔从雾中传来低沉的轰鸣声,像是大地在呼吸。
有一座孤峰挺拔于群峰之上,峰顶直插云霄,看不清有多高。
山体的上半截覆盖着终年不化的积雪,在日光下反射出刺目的银白色光芒。
孤峰脚下有一片石林。石林中的每一根石柱都高达数十丈,表面光滑如镜,上面刻满了密密麻麻的符文。
那些符文不知是哪位上古修士留下的,经历了不知多少万年的风雨侵蚀,绝大多数已经模糊不清。李逍遥从一根石柱走到另一根,仔细辨认那些残存的符号
其中一根石柱底部的角落里,他看到了三行刻痕。
“道可道,非常道!吾以凡体证道,历三万六千劫而不悔!后人若见此文,当知——天路未绝。”
李逍遥的指尖在石柱的刻痕上轻轻划过。
刻痕很深,一笔一划都用足了力道,像是要把这句话凿进石头的心脏里。
他默念着“天路未绝”四个字,心中有一根弦被拨动了。
这位上古修士以凡体证道,历经三万六千劫难而不悔,最后留下四个字给后来人。
他说天路未绝,意思是不管这条路有多难走,都还没有走完,都不要停下来。
他在石林里盘膝而坐,仰头望着那座高耸入云的孤峰。
山风从峰顶吹下来,夹着冰凉的雪粒打在脸上。
他想起前世读过的无数洪荒小说,在那些故事里,圣人高卧九天,大能纵横捭阖,而凡人在泥里挣扎求存。
他前世总觉得那些凡人太卑微,卑微到让人看了就来气。
现在他自己成了最卑微的那一个,在荒野里走了三个月连个人影都找不到,缩在山洞里熬了一百多年就为了突破一个天仙期。
但那又怎样?
那位在石柱上刻字的前辈,不也是以凡体证道的吗?他能走的路,凭什么我走不了?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丹田里沉寂许久的道基忽然剧烈震荡。真元如沸水般翻涌,经脉被撑得鼓胀起来,一百多年积攒下来的真元在这一刻同时苏醒,在丹田深处凝聚成一个疯狂旋转的漩涡。
李逍遥来不及思考,本能地盘膝而坐,五心向天,运转无名残功。
天地灵气如决堤的洪水般涌入体内,头顶百会穴、两手劳宫穴、两足涌泉穴,五个穴位同时打开,灵气从五个方向灌入,在丹田中汇合、压缩、燃烧。
他全身的骨骼都在嘎吱作响,每一寸肌肉都在剧烈抽搐。
灵气入体裹挟着巨大的能量,不是温和地融入,而是野蛮地撕裂和重建。
道基在疯狂旋转中开始碎裂,碎片被真元裹挟着上升,在丹田正中央凝聚成一个极亮的光点
石林周围的天地灵气被他的身体疯狂抽吸,形成了一股肉眼可见的灵气风暴。
石柱上的符文感应到这股力量,纷纷亮了起来——他无意间触发了前辈留在石林中的禁制。
一道由符文构成的透明光罩将他笼罩其中,隔绝了外界的干扰,同时也将他突破的气息牢牢锁在光罩之内。
不知过了多久,丹田中那个光点猛地膨胀开来,发出一声仿佛从九天之上传下来的钟鸣。
李逍遥浑身剧震,七窍同时流下鲜血,眼前出现了幻觉——他看见天地初开,看见混沌中诞生了第一位生灵,看见那生灵抬头望向虚空,眼中满是好奇和渴望。
那一瞬间,他仿佛理解了那位开天辟地的存在为什么宁愿耗尽生命也要劈开混沌。
不是使命,不是天命,他只是需要变革,只是想看到光!
他说!此界要有光!
天仙。
他突破了天仙。
一百三十七年的积累,加上巫妖大战后大地灵脉的重新喷涌,破碎法则的积累,再加石林中的前辈的留言以及禁制保护,所有条件叠加在一起才成就了这次跨越。
他从地仙后期直接跳过了巅峰,一步踏入了天仙境界。
跳得太快,根基不够扎实。
李逍遥缓缓睁开眼,发现自己周身笼罩在一层淡淡的金光之中。
那是天仙独有的祥瑞之光。
他能看见灵气在空气中流动的轨迹,能听见百里之外山泉滴落岩石的声音,能感受到大地深处灵脉的搏动。
世界在他眼中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和通透。
他站起身,感受着体内澎湃的力量。从地仙到天仙,从蝼蚁到修士。一百多年,值了。
孤峰之上,云海翻涌。
李逍遥站在峰顶一块凸出的岩石上,脚下是白茫茫一片云海,头顶是那道依然横贯天际的漆黑裂隙。
一百多年了,天穹上的那道伤疤始终没有愈合,边缘的黑雷依旧在无声地滚动,不时将路过的大雁化为焦炭。
他仰头望着那道裂隙,第一次感受到那种压抑的意志。
天道。
以前修为太低,只当那道裂隙是巫妖大战留下的普通伤口。
如今踏入天仙,神识可以覆盖千里,他才真正感受到裂隙中蕴含的那股意志有多可怕——冰冷、漠然、不带一丝情感,如同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将世间万物视作可以随意摆布的道具。
那道意志压在洪荒大地上,压在所有生灵的头顶。
巫妖大战不完全是两族之间的仇恨,更像是天道刻意引导的结果。
他前世读过的洪荒小说里就提到过这种说法——天道为了****权,会挑动天地间的强族互相厮杀,削弱他们的实力。
巫族和妖族太强了,强到可能威胁天道本身的秩序,所以天道让他们****。
十二祖巫几乎死绝,妖族天庭覆灭,两败俱伤。
而天道高高在上,不费吹灰之力。
“以万物为刍狗!”李逍遥低声重复着玉简上的那六个字。
站在天仙的高度再看这句话,感受完全不同。
以前只觉得这是一句悲观的感慨,现在才明白这是对整个天地秩序最精准的描绘。
刍狗——草扎的狗,祭祀之前被供在神坛上,祭祀完毕就踩在脚下。
万物在天地眼中,都是用完就扔的刍狗,人族是刍狗,巫族是刍狗,妖族也是刍狗。
他沉默地站了很久。
忽然,神识边缘捕捉到一个微弱的波动。
李逍遥倏地警觉起来,收敛全身气息,将天仙的真元压缩到极致,整个人从气息上回落到了地仙后期。
这是他一百多年苟活生涯中练出来的本能——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暴露全部实力。
他从峰顶悄然掠下,朝着波动传来的方向潜行。
翻过三道山脊之后,在一处山谷的河边看到了一群黑点。他停下脚步,屏住呼吸,仔细看去。
是人。
大概三十多个,男女老少都有,围在河边的一片空地上。几个年轻人正用石矛驱赶一头一瘸一拐的妖兽,那妖兽已经受了重伤,动作迟缓,被石矛捅了几下就倒在地上不动了。
人群发出一阵欢呼,女人们赶紧拿出陶罐去河边接水,孩子们围在妖兽**旁边又蹦又跳。
李逍遥站在远处看了很久。
一百多年没见过人了。
这一百多年里,他习惯了自己一个人,习惯了沉默,习惯了在黑暗中打坐,习惯了用真气照亮狭窄的洞壁。
但他发现自己看到这群人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想多站一会儿,多听一听他们的声音,哪怕只是远远地听,哪怕那声音被风吹得断断续续。
然后他的神识扫到了另一个方向。
距离人族部落约莫五十里外,一片密林深处,妖气冲天。
那股妖气极其浓烈,精纯而暴虐。
李逍遥的神识小心翼翼地探过去,看清了妖气的源头——是一头形似螳螂但体型大了数百倍的巨虫,匍匐在一棵枯死的古木下,正在蜕皮。
旧皮从背脊裂开,露出下面漆黑发亮的新甲壳。
它的气息紊乱而强大,粗略估计修为相当于天仙初期。
蜕皮是它最虚弱的时候,也是它最饥饿的时候。
一旦蜕皮完成,周围百里内所有生灵都会沦为它的食粮,包括那个刚猎到一头妖兽的人族小部落。
李逍遥收回神识,垂下眼睛。
天仙的修为给了他战斗的本钱。
但一百多年的习惯也在他骨头上刻下了深深的印记:遇到危险就躲开,躲得越远越好。
他转身走了两步,又停住了。
那三十几个人族的声音还在风里飘着——有个孩子在哭,有个女人在笑,有个老头咳嗽咳得撕心裂肺。
很吵,他一个人在洞里待久了不太习惯这么多人的声音。
但这种吵和妖兽的嘶吼不一样,这种吵让他想起前世,想起街坊邻居,想起烟火气。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一百多年前那只黑鬃兽堵在洞口的时候,他可以选择退回洞里去。
但那一次他没有退
他提起刀,一刀捅穿了黑鬃兽的喉咙。
那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主动战斗,也是他突破天仙的起点。
这一次呢?
他也不想退!
他攥紧拳头,又松开,然后转身,朝着妖气浓烈的方向大步走去。
苟着是稳健,但是并非怯懦,待用此身已铸剑,唤利刃做本心。
洪荒世界不讲道理。
你躲了它一百年,它不会放过你;你打了它一拳,它也不会向你道谢。
但这一次,他不是为了讲道理。
他只是不想再缩着脖子当一只老鼠了。
密林中,枯死的古木下,巨型螳螂妖的新壳已经蜕到一半。
它的复眼转动着,捕捉到远处一个人族部落的气息,口器里分泌出黏稠的涎液。
然后它感觉到了一股更强大的气息正朝它笔直走来。
那气息并不凶狠,甚至有些收敛,但走得很稳。
一百多年的苟活练出的脚步,每一步踩在地上都悄无声息,却带着一股不容忽视的沉重。
巨妖发出一声低沉的威胁嘶鸣。
李逍遥从树影中走出来,右手拔出腰间的骨刀。
这把刀跟了他一百多年,刀把是骨头做的,刀刃从小小的陨铁块磨成了刀,杀过黑鬃兽,破过那坚韧的鳞甲。
刀身上那道裂纹还在,但没有继续扩大。
就像他这个人——裂过,但没碎。
他平静地与螳螂妖对视,缓缓抬起刀锋。
“一百三十七年没好好说话。”他自言自语道,“今天和你也没什么好说的”
刀光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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