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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沉香梦沈伯渊陆婉贞免费小说推荐_推荐完结小说金锁沉香梦(沈伯渊陆婉贞)

时间: 2026-06-21 10:26:49 

《金锁沉香梦》内容精彩,“静享岁月安然”写作功底很厉害,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沈伯渊陆婉贞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金锁沉香梦》内容概括:第一卷.金锁------------------------------------------ 旧梦,上海公共租界沈家大宅里,一声清亮的婴啼划破了午后沉闷的空气。,方朝外头候着的老太太笑道:“恭喜老太太,是个小囡囡。”,闻言微微睁眼,眼角那道深深的纹路像是刻上去的。她出身名门,嫁入沈家四十年,经历过沈家最鼎盛的时期——那时老爷沈鸿藻还在世,家里宾客盈门,连李鸿章都来过。如今老爷去了,儿子不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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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清声------------------------------------------,陆婉贞回来了。。那天傍晚,沈文姝正在三楼的小厢房里温书,忽然听到楼下传来一阵骚动。刘妈急匆匆地跑上来,脸上带着一种她许久没有见过的表情——不是害怕,不是忧愁,而是一种压抑着的、像是要溢出来的欢喜。“小姐!**回来了!你快下来看看!”。她坐在那里,愣了好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刘妈说的是谁。**。这个家里只有一个“**”。不是姜玉屏,姜玉屏是“少奶奶”。是陆婉贞,是她的母亲,是那个在她三岁时就出了国、从此杳无音信的女人。,双腿有些发软。她扶着桌子,慢慢地走出房间,走下楼梯。楼梯很窄,很暗,她走得很慢,像是在走一条通往另一个世界的路。。,看着那个人。她是个女人,三十多岁,穿着一件剪裁得体的藏蓝色洋装,头发烫成波浪,盘在脑后,露出一截修长的脖颈。她的五官精致,眉目间有一种沈文姝隐约熟悉的轮廓——那是她自己的脸,不过是长大后的版本。。她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顶**,像是在等什么人。她的目光落在沈文姝脸上,嘴唇微微张开,像是想说什么,但什么都没说出来。,隔着一段楼梯,隔着十年的时光。,闭着眼睛,像是这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姜玉屏站在一旁,双手抱在胸前,脸上挂着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像是在看一场热闹。沈文远躲在保姆身后,探出半个脑袋,好奇地看着这个陌生的漂亮女人。“文儿。”陆婉贞终于开口了。声音很轻,轻得像一片羽毛落在水上。,没有说话。她想叫“妈妈”,但这个字太陌生了,陌生得像是一门外语,她不知道该怎么发音。她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陆婉贞,看着这个给了她生命却在她三岁时就离开了的女人。,伸出手,**她的头。沈文姝本能地往后缩了一下。陆婉贞的手悬在半空中,停了几秒钟,然后收了回去。“你长高了,”陆婉贞说,声音有些发紧,“比我想象中要高。”
沈文姝还是没有说话。她的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她的心跳得很快,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是高兴,是委屈,是怨恨,还是三者都有。
“我来接你。”陆婉贞说,“你跟我去法租界住几天。”
这是一个邀请,也是一个命令。沈文姝没有选择,她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沈文姝跟着母亲离开了沈家大宅。她拎着自己那个小小的布包,里面装了几件换洗衣服和一本从父亲书房里偷来的《千家诗》。她走在母亲身后,看着母亲那双高跟鞋在石板路上发出嗒嗒的声响,一下一下的,像是某种古老的心跳。
法租界的房子很小,但很精致。一室一厅,客厅里铺着深红色的地毯,墙上挂着一幅油画,窗台上摆着几盆绿色植物。空气里有沈文姝记忆深处那种甜腻的法国香水味——母亲的味道。
陆婉贞把沈文姝的布包放在沙发上,转身看着她。母女俩站在狭小的客厅里,离得很近,但又隔得很远。
“文儿,”陆婉贞说,“妈妈对不起你。”
沈文姝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她的鞋是刘妈用旧布做的,已经磨破了边,露出里面的布衬。母亲的鞋很漂亮,黑色的皮鞋,闪着光,一尘不染。
“你***过得好吗?”沈文姝问。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开口,声音有些干涩。
陆婉贞愣了一下,像是没有预料到女儿会问这个问题。她沉默了一会儿,说:“还好。我在法国学了一些东西,也认识了几个朋友。”
“你还会走吗?”
这个问题像一个锤子,砸在了两个人之间的空气里。陆婉贞站在那里,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沈文姝知道答案了。她不需要听母亲说出来。她的心已经告诉她了——母亲会走。她还会走,像上次一样,像上上次一样。她不是一个会留下的人。
那天晚上,沈文姝睡在母亲家的沙发上。沙发很短,她蜷着腿才能躺下。客厅的窗帘没有拉严,月光从缝隙里漏进来,照在地板上,像一条白色的河流。她睁着眼睛,看着那条河流,听着隔壁房间里母亲翻身的动静,一夜都没有睡着。

接下来的半个月,沈文姝每天放学后都去母亲那里。
从沈家大宅到法租界,坐黄包车要半个多小时。沈文姝每天下午四点钟放学,坐上黄包车,穿过上海的街道,在母亲家的那栋小楼前停下。她走上去,敲开门,母亲要么在看书,要么在听留声机,要么在写日记。
她们之间的话不多。陆婉贞不是一个话多的母亲,她不知道该怎么跟一个十年没见的女儿聊天。她问沈文姝成绩怎么样,读书读得累不累,在学校有没有朋友。沈文姝回答,嗯,还好,有。对话就像一段段被剪短的绳子,两头够不着,中间全是空气。
但沈文姝还是每天都来。不是因为这里比沈家大宅好——虽然确实好一些。而是因为,这是她唯一能靠近母亲的机会。她知道母亲会走,她知道母女之间的时间有限,她不想浪费一分一秒。即使不说话,即使只是坐在同一个房间里,她也觉得那些时间没有被浪费。
有一天下午,陆婉贞在听留声机。放的是肖邦的夜曲,钢琴声幽幽的,像一个人在深夜里自言自语。沈文姝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书,但没有看。她听着那音乐,看着母亲坐在窗前的背影,忽然问了一句:“妈,你为什么要走?”
陆婉贞的背影微微僵了一下。她没有转过头来,沉默了很久。音乐还在继续,夜曲的旋律像流水一样淌过整个房间。
“因为我不能不活。”陆婉贞终于开口了,声音很低,“在那个家里,我活不下去。”
沈文姝听不懂这句话的全部含义,但她记住了。十几年后,当她自己也开始“不能不活”地逃离的时候,她才真正理解了母亲说的这句话。
“那你为什么带走我?”沈文姝问。
陆婉贞终于转过头来。她看着女儿,眼睛里有一种复杂的光,像是愧疚,又像是无奈。
“因为我不能把你一个人丢在那里。”
“那文远呢?”
陆婉贞沉默了。她张了张嘴,想解释,但发现自己无法解释。她选择了女儿,放弃了儿子,不是因为她爱女儿多过爱儿子,而是因为她觉得女儿更需要她——或者说,她更需要女儿。
“文儿,”她说,“妈妈不是一个好的母亲。我知道。但我只能用我自己的方式活。”
沈文姝低下头,没有再问。
那个下午,她们谁都没有再说一句话。音乐放完了,留声机的唱针在唱片末尾的空槽里划出沙沙的声响,像是某种无声的叹息。

半个月后的一个清晨,沈文姝来到母亲家,发现门锁着。
她敲了敲门,没有人应。她又敲了敲,还是没有声音。邻居从旁边的门里探出头来,说:“那家人搬走了,今天早上走的,叫了搬家公司。”
沈文姝站在那里,手里还拎着书包。她看着那扇紧闭的门,心里没有震惊,没有悲伤,甚至没有愤怒。她只是觉得——果然。果然如此。她早就知道了,从第一天起就知道了。母亲会走,会不告而别,会用这种方式来告别。
她从书包里摸出一支铅笔,在门框旁边的墙上写了一行小字:“我来了,你走了。”
写完之后,她把铅笔放回书包里,转过身,走下楼梯。她的脚步声在空旷的楼道里回荡,一下一下的,很稳,很轻。
她没有哭。
从那天起,她再也没有为母亲的离开掉过一滴眼泪。
她回到沈家大宅的时候,姜玉屏正在客厅里嗑瓜子。看到她走进来,嗤笑一声:“哟,大小姐回来了?**走了?走了好啊,走了清净。”
沈文姝没有看她,径直走上楼梯,回到三楼的小厢房。沈文远正趴在桌上画画,看到她进来,抬起头问:“姐姐,你去哪儿了?”
“去妈妈那里了。”
“妈妈呢?”
沈文姝沉默了一会儿,说:“妈妈走了。”
沈文远还太小,不明白“走了”是什么意思。他只是歪着头看着姐姐,见姐姐不再说话,又低下头继续画画了。
沈文姝在他旁边坐下,看着他画画。他画的是一个人,两个圆圈是眼睛,一根弯线是嘴巴,头顶上竖着几根草一样的头发。画得很丑,但她看得出来,那是一个女人。
“这是谁?”她问。
“是姐姐。”沈文远头也不抬地说。
沈文姝的鼻子一酸,但她忍住了。她伸出手,摸了摸弟弟的头,说:“画得真好。”
从那天起,她再也不提母亲了。不是因为她忘记了,而是因为提起已经没有意义了。那个人走了,不会回来了。她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再依赖任何人。任何人都不可靠,只有自己可靠。

接下来的四年,是沈文姝人生中一段“安静”的日子。
“安静”不是说没有争吵、没有冷眼、没有委屈。这些都有。姜玉屏还在,她只是不再主动找茬了,因为她有了亲生的儿子要操心,顾不上这两个前妻的孩子。沈伯渊还在抽**,他抽得比以前更厉害了,身体每况愈下,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沈文远在长大,从一个小肉团子变成了一个能跑会跳的小男孩,每天跟在姐姐身后,像一条甩不掉的小尾巴。
沈文姝在长大。
十二岁那年,她的身高蹿了一截,从班里个子最矮的变成了个子中等的。她的五官长开了,眉眼间的轮廓越来越像母亲,尤其是那双黑亮的眼睛,看人的时候有一种穿透力,像是能看到人的心里去。
她在圣玛利亚女校的成绩越来越好。国文、英语、历史、地理,每一门都是年级第一。她的英文尤其出色,听力和口语都比同龄人好一大截,连外教都夸她“有语言天赋”。没人知道她的天赋是从哪里来的——也许是从母亲那里遗传的,也许是从那些没有母亲的深夜里,一个人对着英文书大声朗读练出来的。
她开始写东西。
起初是日记。她在日记里写每天发生的事情——姜玉屏又说了什么难听的话,弟弟又学会了什么新词,黄先生又在课堂上讲了什么有趣的故事。她的日记不是流水账,她会在写完之后回过头去看,把那些她觉得写得好的句子圈出来,把那些她觉得不好的句子划掉重写。
后来她开始写故事。第一篇是一个关于一只流浪猫的故事,写了三页纸,投稿给了校刊。校刊的编辑看了之后,把她叫到办公室,问她:“这篇东西是你自己写的?”
沈文姝点了点头。
编辑又看了一遍,说:“你才十二岁,怎么写得出这样的文字?”
沈文姝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总不能说:因为我从小就在看大人怎么撒谎、怎么背叛、怎么伤害彼此,我知道人的心里住着魔鬼,也知道人的心里藏着天使。
“我就是喜欢写。”她说。
那篇稿子发表了。沈文姝拿到了五块钱的稿费,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靠自己赚钱。她用两块钱买了一本字典,用一块钱给弟弟买了一包桂花糖,剩下两块钱存了起来。那两块钱是她人生中的第一笔存款,也是她后来靠写作养活自己的起点。
全校都知道了初一有个叫沈文姝的女生会写文章。走在校园里,会有人指指点点:“快看,那个就是沈文姝,写小说的那个!”沈文姝低着头快步走过,假装没有听到。她不喜欢被人指指点点,但心里是高兴的。那种高兴像是藏在心底深处的一盏小灯,不亮,但一直在那里,暖暖地照着。

十四岁那年春天,陆婉贞又回来了。
这一次,沈文姝没有惊讶,没有期待,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她只是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母亲走进沈家大宅,看着母亲和父亲谈离婚,看着母亲带着一个外国男人出现在所有人的面前。
陆婉贞是回来离婚的。
沈伯渊起初不同意,但陆婉贞找好了律师,写好了协议,沈家的财产她一分都不要,只要女儿——不,只要沈文姝。沈文远她不要,因为她知道沈伯渊不会放儿子走。
“文儿跟我走,”陆婉贞说,“我带她去国外读书。”
沈文姝站在客厅的角落里,看着这一切,像一个局外人。母亲要她跟着走,去国外,去一个她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这是一个她等了十年的机会——离开沈家,离开姜玉屏,离开那些让她窒息的一切。但她没有高兴,也没有激动。她只是看着母亲,问了一句:“文远呢?”
“文远留在沈家。”
“我不能丢下文远。”沈文姝说。
陆婉贞看着她,目光里有惊讶,有失望,有不解。
“文儿,这是我好不容易争取来的。你跟我走,你会有更好的前途。你不用再待在这个烂泥坑里了。”
“文远还在这个烂泥坑里,”沈文姝说,“我不能一个人走。”
陆婉贞看着她,看了很久。她从来没有想过,女儿会为了弟弟拒绝她。她以为女儿会迫不及待地跟她走,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但女儿没有。女儿选择了留下,为了一个更小的孩子。
“你确定?”陆婉贞问。
“我确定。”
陆婉贞沉默了很久。她看着女儿那张年轻而倔强的脸,看着那双黑亮的眼睛里闪烁着的、不属于这个年龄的坚定,忽然觉得有些陌生。这个女孩是她的女儿,但她不认识了。十年不见,她已经长成了一个她不了解的人。
“好吧,”陆婉贞说,“我尊重你的选择。”
她走的那天,沈文姝去送她了。
她们站在法租界那栋小洋房的门口,面对面站着。陆婉贞穿着一件淡蓝色的风衣,手里拎着一个皮箱,和十年前离开时一模一样的装扮。那个外国男人站在远处,抽着烟,等着她。
“文儿,”陆婉贞说,“妈妈走了。你以后要好好读书,不要靠男人,靠男人是最靠不住的。你要靠自己。”
沈文姝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母亲。
陆婉贞忽然有些不安,她觉得女儿的眼神太深了,像一个无底洞,看不到底。她想说点什么来填补这份沉默,张了张嘴,***都没说出来。
最后她抱了抱女儿,转身上了汽车。
沈文姝站在原地,看着母亲的汽车消失在弄堂尽头。秋风卷起地上的梧桐叶,在她脚边打着旋。她忽然想起三岁那年,母亲第一次离开时的场景,也是这样的秋天,也是这样的风,她也是这样站在门口望着。那时候她哭了,哭得很伤心。这一次她没有哭。她的眼睛干干的,像两口干涸的井。
她在心里跟自己说:沈文姝,从今天起,你再也不用担心妈妈会不会离开了。因为她已经不在了。不在了,就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
这个想法很**,但也很有效。从那天起,她再也没有为母亲的离开伤过心。

母亲走后,沈文姝更加拼命了。
她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读书和写作中,成绩名列前茅,年年拿奖学金。她的英语尤其出色,到了高中已经能流利地阅读英文原著,甚至尝试用英文写作。学校的修女嬷嬷们都很喜欢她,说她安静、乖巧、有教养。但她们不知道,这个安静乖巧的女孩心里藏着一团火,烧得又旺又烈,随时可能喷薄而出。
她开始向校外的报刊投稿,用沈苇这个笔名发表散文和短篇小说。起初发表的都是一些小文章,稿费寥寥无几,但每一篇的发表都让她兴奋不已,像是一个饥饿的人终于找到了食物。编辑们很快就注意到了这个新出现的名字,开始主动向她约稿。
十七岁那年,她写了一篇题为《天才梦》的文章,投给了《西风》杂志。这篇文章的写作过程很不顺利,她写了六稿,每一稿都不满意,不是太煽情就是太平淡,不是太像别人就是太不像自己。写到第六稿的时候,她忽然想起了玛丽修女说过的那句话——“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她不想写“爱”,她写的是“梦”。
文章开头第一句是:“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视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
这句话是从她的心里直接喷涌出来的,没有经过任何修饰和过滤。写完这句话的时候,她自己都愣了一下——她从来没有这样直白地写过自己。以前的文章她都用第三人称,“她”怎样怎样,“那个人”怎样怎样,像隔着什么。但这篇文章不一样,她用了“我”——真正的、**裸的、没有任何保护的“我”。
这篇文章后来得了奖,虽然只是第十三名的“名誉奖”,但沈文姝非常重视它。她把那本杂志放在枕头底下,每晚睡觉前拿出来看一看,摸一摸,像是在确认这一切不是梦。
她在文章的最后一段写道:“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顶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也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这篇文章发表后,有读者写信给杂志社,问这个“沈苇”是谁。编辑回信说:“沈苇就是沈文姝,圣玛利亚女校的学生,未来的文坛之星。”
沈文姝看到这封回信,心里升起一种奇异的感觉。她觉得命运正在向她招手,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正在把她吸进去。她不知道自己会被卷向何方,但她知道,无论去向何方,她都不会后退。因为后退是死路一条,向前才有生的希望。
那天夜里,她做了一个梦。梦里她站在一片茫茫的大海上,脚下什么都没有,但她没有沉下去。她悬浮在海面上,像是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托着她。远处有一道光,金色的,暖暖的,像太阳,又不像太阳。她朝着那道光走过去,走啊走,走啊走,光越来越近,越来越亮,最后把她整个人笼罩在里面。
她醒了。窗外的月光照进来,落在她的枕头上。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发现上面有泪水。但她不是在哭,她的嘴角是往上翘的。她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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