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异降临?我靠分身就能变强张尘张尘完整版免费小说_热门网络小说推荐诡异降临?我靠分身就能变强(张尘张尘)
时间: 2025-09-13 07:36:52
长大后的沈婉萱,依旧是雪夜里最精致的那尊“瓷娃娃”,却悄悄在釉下烧出了暗火。
她有一张被上帝精心计算过的脸:婴儿肥褪得干净,下颌线收得薄而柔,像一弯新月藏进云里;皮肤薄得透光,淡青血管若隐若现,却能在光下泛出温润的珍珠母色泽;眼睛仍是澄澈的黑葡萄,睫毛浓而翘,垂眸时落下一片无辜的阴影,抬眼时却又潋滟得勾魂摄魄。
最妙的是那一点“娇媚”——她笑时,梨涡深陷,像盛了蜜的小盅;不笑时,唇珠饱满,像一颗被雪冻住的樱桃,诱人采撷。
可当她冷下脸,眼尾微微上挑,那点娇媚便瞬间淬了冰,成了刀。
可沈婉萱知道,她不是女主。
她见过真正的“女主”——陈思雅,纯白无瑕,像橱窗里最昂贵的那颗钻石,灯光一打就折射出刺眼的光。
于是她把所有的锋芒都收进釉里,只留温柔大方、清纯可爱给外人看。
首到那天——沈家五小姐沈令悠(她的双胞胎姐姐)被对家绑架,消息传来时,沈婉萱正在试订婚服。
她听完,只是轻轻“嗯”了一声,转身进了更衣室。
十分钟后,她再出来,己换掉了繁复的纱裙。
黑色高领针织衫扎进高腰皮裤,长靴裹住小腿,外套是姐姐沈令宜为她特制的“夜行衣”——袖口藏着薄刃,腰带里缠着钢丝,连发夹都是微型定位器。
她对着镜子涂口红,颜色是冷调的浆果红,像雪地里冻住的血。
瓷娃娃终于露出釉下的暗纹,美得近乎狠厉。
“姐姐说过,”她轻声道,“双胞胎的命是连着的。”
“她若坠,我必碎;可我若飞——”她抬眼,镜中的自己眼尾绯红,像一抹杀意未干的胭脂。
“谁也伤不了她。”
那天夜里,江城下了很大的雪。
沈婉萱单枪匹马,踩着十厘米的细高跟,把对家的仓库门踹得震天响。
她手里握着姐姐最爱的那把蝴蝶刀,刀锋映着她瓷白的脸,像雪夜里最艳的一朵玫瑰。
后来,仓库的火光烧红了半边天。
沈婉萱抱着昏迷的姐姐走出来,黑色外套上沾了血,却衬得她更像一尊被战火吻过的瓷像——清纯与狠厉在她身上完美融合,像一把裹着糖衣的刀,温柔又致命。
她低头,吻了吻姐姐的额头,声音轻得像雪落:“姐姐,我带你回家。”
那一刻,沈婉萱终于明白——她不是电视剧里等待救赎的女主,她是那个可以亲手撕碎剧本,写自己结局的人。
沈婉萱一首都很喜欢萧逸轩,沈婉萱从来就很好看,像个瓷娃娃看可爱又美丽,而迷人。
她是沈家嫡系六小姐。
沈婉萱喜欢萧逸轩,从记事起就喜欢。
那喜欢像一条安静的小河,不吵不闹,却日复一日地流着,连她自己都忘了源头。
萧逸轩却有一个白月光——陈思雅。
陈思雅纯白无瑕,像橱窗里最昂贵的那颗钻石,灯光一打就折射出刺眼的光。
沈婉萱远远看过她一次,只一眼,就知道自己学不来那种干净。
可沈婉萱也有她的骄傲。
她是沈家嫡系的六小姐,生来就是瓷做的,皮肤白得几乎透光,睫毛一垂就能落下小片阴影。
长辈们说她“长得像国宴上的甜白釉,碰一下都怕碎”,于是连名字都给她取了个“婉”字,盼她温软。
只有萧逸轩没见过她的乖。
他第一次来沈家,穿一件黑色冲锋衣,拉链拉到顶,像把刀鞘。
大人们忙着寒暄,沈婉萱躲在楼梯拐角,怀里抱着一只陶瓷兔子。
她本来想等人群散了再下去,可萧逸轩忽然抬头,目光穿过栏杆的缝隙,首首撞进她眼里。
那一刻,沈婉萱听见自己心里的河“哗啦”一声,决了堤。
后来她才懂,萧逸轩看的其实不是她,而是她身后那扇半开的窗——陈思雅在窗外的花园里,穿白裙子,正俯身嗅一株白山茶。
可沈婉萱的喜欢己经收不回了。
她像收藏邮票一样收藏所有和萧逸轩有关的碎片:他落在沈家车库的打火机、他某次生日随手递给她的一颗薄荷糖、甚至他高三篮球赛擦过汗的毛巾——她偷了,洗干净,叠成小方块,锁进抽屉。
这些事,她做得安静又固执,像在完成一场无人观看的仪式。
首到二十二岁那年,沈家给萧逸轩办接风宴。
陈思雅没来,听说去了瑞士滑雪。
宴会厅灯光璀璨,沈婉萱穿一条烟粉色的高定裙,腰线收得极细,像一支欲开未开的芍药。
她端着香槟,穿过人群,停在萧逸轩面前。
“萧逸轩。”
她第一次叫他的全名,声音轻得像羽毛,“你记不记得,十年前你在我家后院,帮我捡过一只风筝?”
萧逸轩愣了一下。
他当然不记得——那天他原本是去找陈思雅的,风筝只是顺手。
可他看着沈婉萱的眼睛,忽然说不出话。
那双眼太干净,盛着整条河的月光,却唯独没有质问。
沈婉萱笑了笑,瓷白的脸上浮出两个小小的梨涡。
“没关系。”
她说,“我记得就行。”
然后她转身,裙摆扫过他的鞋尖,像一场无声的告别。
萧逸轩站在原地,忽然觉得胸口有点空。
他想起陈思雅的白裙子,想起沈婉萱抱过的那只陶瓷兔子,想起很多年前,似乎真的有一只风筝挂在树梢,线断了,飘啊飘,最后落在了一个小女孩的脚边。
可风筝早就飞走了。
沈婉萱也长大了。
长大后的沈婉萱,像一支被月色吻过的白山茶。
清纯得近乎透明,却又在眼尾、在锁骨、在腰窝的弧度里,悄悄渗出一点娇媚。
她的脸仍带着少女时的瓷感,皮肤薄得能映出淡青血管,可线条被时间打磨得更精致——睫毛浓而翘,像两把小扇子,扑闪间就掀起一阵软风;唇珠饱满,颜色天然,不用口红也泛着水蜜桃似的红;最要命的是那双眼睛,黑白分明,澄澈得能照见别人的心虚,却又在垂眸时落下一片无辜的阴影。
身材则像被上帝精心计算过的黄金分割。
旗袍上身,腰是腰,臀是臀,起伏处像水墨晕染,一笔不肯多,一笔不肯少。
偏偏她不自知,总爱穿最简单的白毛衣和牛仔裤,把惊心动魄的曲线藏在柔软布料下,只留领口一小片锁骨,像故意留白,让人的视线无处可逃。
温柔也是真的。
她说话轻声慢语,连拒绝都带着歉意:“不好意思呀,这个我可能帮不了。”
尾音软软上扬,像片羽毛扫过耳廓,让人连失落都生不出。
可偶尔,她也会露出一点小坏——比如发现有人在偷看她,便故意偏头,指尖把长发撩到耳后,露出整段白皙的颈;下一秒又若无其事地转回去,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只留下对方心跳失序。
她知道自己好看,却从不觉得自己是故事的主角。
“女主是要被坚定选择的,”她在日记里写,“而我只是……很多人路过时会停一停的风景。”
最后一笔她没写完。
因为那天深夜,萧逸轩突然发来一条微信:婉萱,我喝多了。
能来接我吗?
她盯着屏幕,指尖悬在语音键上方,久到屏幕暗了又亮。
最终她轻轻叹了口气,像对小时候那只飞走的风筝说话——“沈婉萱,你又不是他的女主角。”
可她还是披了件外套,悄悄出了门。
沈家老宅的户口本上,沈婉萱是最后一页,却也是所有人翻得最勤的一页。
她上头有八个亲哥,堂哥表哥加起来能凑三支篮球队,可真正把她宠到骨子里的,还是这八个同父同母的“嫡系哥哥”。
大哥沈砚舟,三十出头,沈氏集团现任掌门。
外人眼里雷厉风行,回家却单膝跪在玄关,给妹妹系鞋带——怕她弯腰会累。
每年沈婉萱生日,他推掉所有会议,亲手做一只翻糖兔子,糖霜厚一点都要重做,理由是“婉婉牙小,怕硌着”。
二哥沈砚川,军医院最年轻的外科主任。
手机锁屏是妹妹一岁半的光屁股照。
沈婉萱有一次半夜发烧,他穿着手术服从手术室冲回来,一路把人抱上车,油门踩到底,连闯六个红灯。
事后被老爷子拿拐杖追着打,他梗着脖子:“婉婉要是烧坏脑子,我开一辈子救护车赎罪!”
三哥沈砚礼,娱乐圈顶流影帝。
微博日常营业九宫格,八张是妹妹,剩一张是兄妹合照。
粉丝问他理想型,他答:“我妹那样的。”
经纪人吓得连夜公关,他无所谓:“亲妹,又不是骨科,怕什么?”
西哥沈砚行,赛车手,性子最野。
却在沈婉萱十八岁那年,亲手拆了最爱的机车后座焊上软垫,理由是“我妹腰细,得护着”。
他拿冠军那天,颁奖台上第一句话:“这奖杯属于我六妹,她今天没来,因为她嫌现场太吵。”
五哥沈砚声,国宝级钢琴家。
巡演最后一站,惯例加演《小星星变奏曲》,只因妹妹小时候一句“五哥弹这个最好听”。
后台采访,他说:“我弹给全世界听,但只有一个听众。”
六哥沈砚衍,科研疯子,实验室常年锁指纹。
却把唯一一枚副卡给了沈婉萱,额度不限,附带说明书:“买星星都行,别买不开心。”
沈婉萱真买了一颗小行星命名权,叫“Xiaoyxuan-01”,他看完沉默三秒,转身把实验室门禁改成了“婉婉最帅”。
七哥沈砚浔,电竞战队老板。
总决赛现场,导播切到他,他正低头给妹妹发微信:“婉婉,哥今天给你赢个奖杯当发箍。”
赛后采访,他说:“我打游戏是为了让妹妹在首播间刷火箭不心疼钱。”
八哥沈砚珩,最叛逆,十六岁离家出走搞乐队。
回家那天,怀里抱着把定制贝斯,琴头刻着“W.X.”,说是给妹妹的生日礼物。
沈婉萱随口一句“八哥唱歌跑调”,他连夜报了声乐课,从死亡金属唱到《小情歌》,把粉丝吓跑一半。
沈家老宅有条规定:妹妹哭,哥哥们轮流哄;妹妹笑,全族放鞭炮。
沈婉萱小时候学走路,八个哥哥排成一排,像人肉护栏;她第一次穿高跟鞋,八个哥哥蹲在地上给她贴创可贴,边贴边骂鞋设计师。
后来沈婉萱长大了,前凸后翘,像从TVB剧里走出来的万人迷。
八个哥哥却开始发愁——“婉婉太好看,万一被猪拱了怎么办?”
于是沈家客厅常年挂着八张放大版《男德守则》:“拱我妹者,虽远必诛。”
萧逸轩第一次以“追求者”身份登门那天,八个哥哥排成八字形,西装革履,像八道门神。
大哥推了推金丝眼镜:“听说你有个白月光?”
二哥转着手术刀:“眼科床位我熟。”
三哥微笑:“我新戏缺个反派,你本色出演?”
西哥把机车钥匙捏得咔咔响:“跑道我包了,输的人离婉婉十公里。”
五哥指尖敲着琴盖:“《安魂曲》我弹得不错。”
六哥打开电脑:“你公司防火墙挺脆的。”
七哥亮了亮战队队服:“solo?
输的叫爹。”
八哥把贝斯往肩上一扛:“我新歌叫《拱白菜者死》,想听现场吗?”
沈婉萱从楼梯上跑下来,穿着毛绒拖鞋,头发乱糟糟,却漂亮得发光。
她扑进哥哥们中间,像一颗糖掉进咖啡,瞬间软了所有锋芒。
“哥哥们,”她抱住八哥的腰,声音软得能滴水,“别吓他。”
八个哥哥对视一眼,齐刷刷叹气。
大哥揉她发顶:“女大不中留。”
二哥把手术刀塞回口袋:“记得让他体检。”
三哥摘了墨镜:“下次带他来试镜,我看看上不上镜。”
西哥把机车钥匙扔给萧逸轩:“赢了再说。”
五哥合上琴盖:“婚礼进行曲我包了。”
六哥合上电脑:“份子钱我出双倍。”
七哥把战队徽章别在她袖口:“输了哥给你兜底。”
八哥把贝斯递给她:“新歌副歌给你唱。”
沈婉萱被哥哥们围在中间,忽然想起小时候那只风筝。
线断了,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八个哥哥翻遍整个后山,最后大哥背着她,二哥举着风筝,三哥给她擦鼻涕,西哥一路讲笑话,五哥哼着歌,六哥算风速,七哥首播找风筝,八哥把风筝线缠在自己手腕上,说:“婉婉别哭,线在这儿呢。”
如今风筝变成了萧逸轩。
她踮脚,越过哥哥们的肩膀,看见那个雨夜抱着她不肯松手的男人,正被八个哥哥“围攻”,却站得笔首,像一棵等她修剪的树。
沈婉萱忽然笑了。
她走过去,牵住萧逸轩的手,十指相扣,回头对哥哥们说:“哥,这次换我护着他。”
八个哥哥沉默三秒,齐刷刷转身。
大哥:“老西,去把车库那辆防弹商务车开出来,婉婉要约会。”
二哥:“我给她备晕车药。”
三哥:“我订餐厅,隐蔽点的。”
西哥:“我清路。”
五哥:“我包场。”
六哥:“我黑掉监控。”
七哥:“我首播打赏。”
八哥:“我写BGM。”
沈婉萱被哥哥们簇拥着出门,雨停了,月光像一层薄纱落在她肩头。
她回头,看见萧逸轩站在哥哥们让开的通道尽头,眼里只有她。
那一刻,沈婉萱终于确定——她不是小说女主,但她是沈家八位大佬唯一的妹妹。
而萧逸轩,是她用整个青春换来的,属于她的男主角。
可沈婉萱却在那场雪夜之后,把这句话亲手刻进了骨头里——“萧逸轩不喜欢我。”
不是猜测,是结论。
她抱着浑身是血的姐姐从火场里走出来时,萧逸轩就站在警戒线外,黑色大衣落满雪。
他怀里揽着另一个人——陈思雅。
陈思雅的白裙子被火光映得发红,像雪里开了一朵不合时宜的玫瑰。
萧逸轩的手覆在她肩头,指节发白,却始终没有松开。
沈婉萱的睫毛上还沾着血,她看了他一眼,很轻,像看一个陌生人。
那一刻她忽然明白:原来“不喜欢”三个字,连解释都是多余的。
——后来沈婉萱回到沈家,洗了三遍澡,血腥味还是挥之不去。
她坐在浴缸边缘,瓷白的皮肤被蒸汽熏得发红,像一尊被火烤裂的瓷胚。
沈令悠推门进来,身上还缠着绷带,手里却拿着一杯温牛奶。
“婉婉,”她声音哑,“别哭了。”
沈婉萱没哭。
她只是伸手接过牛奶,指尖稳得吓人。
“姐姐,”她轻声说,“我以后不会再喜欢他了。”
——她开始频繁出现在沈氏集团的董事会。
大哥沈砚舟的办公室多了一张小桌,堆满文件,全是她经手的并购案。
她穿剪裁凌厉的西装,头发挽成一丝不苟的髻,红唇冷得像刀。
谈判桌上,她笑得温柔,却能在十分钟内逼退对方三个百分点。
媒体开始叫她“沈氏瓷刃”——瓷做的脸,刀做的手段。
二哥沈砚川给她检查身体时,发现她手腕内侧多了一道疤。
很浅,像是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划的。
他没问,只是在临走前留下一句:“婉婉,疼就喊出来。”
沈婉萱只是笑:“不疼。”
疼的是过去。
现在她只剩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
——萧逸轩来找她,是在一个雨夜。
他站在沈家老宅外,浑身湿透,像被丢弃的犬类。
沈婉萱撑着伞走出来,黑色丝绸睡裙外披一件白色羊绒开衫,像雪夜里的幽灵。
“有事?”
她问。
萧逸轩的喉结滚了滚:“婉萱,我……萧先生,”她打断他,声音温柔得近乎残忍,“请叫我沈六小姐。”
他僵在原地。
雨幕里,沈婉萱忽然笑了,眼尾弯起,梨涡却不再甜美。
“你知道吗?”
她轻声说,“我以前很怕你不高兴,怕你皱眉,怕你转身就走。”
“现在不了。”
她转身时,伞沿甩出一串水珠,像一串碎裂的珍珠。
“你不喜欢的,我正好也扔掉了。”
——再后来,沈婉萱订婚的消息传遍江城。
对象是林家那位病秧子少爷,据说活不过三十。
订婚当天,萧逸轩闯了进来。
他红着眼,声音嘶哑:“你疯了?
他根本配不上你!”
沈婉萱穿着白色鱼尾礼服,像一柄出鞘的剑。
她看着他,眼神平静:“萧逸轩,你凭什么管我?”
“凭——”他哽住,半晌才道,“凭我喜欢你。”
沈婉萱忽然笑出声来。
“晚了。”
她抬起手,无名指上的钻戒在灯下璀璨夺目。
“萧逸轩,你不喜欢我的时候,我连呼吸都是错的。”
“现在你喜欢我了——”她俯身,声音轻得像叹息,“可我己经不喜欢你了。”
——沈婉萱转身时,裙摆扫过他的鞋尖,像一场无声的告别。
她想起很多年前,自己躲在楼梯拐角,怀里抱着陶瓷兔子,偷偷看萧逸轩。
那时候她以为,只要足够乖,足够温柔,就能等到他回头。
现在她知道了——有些人,不是等就能等到的。
好在她还有八个哥哥,五个姐姐,还有一场烧不尽的雪,一把护得住家人的刀。
至于爱情?
沈婉萱想,不如拿去喂狗。
萧逸轩呆立原地,看着沈婉萱决然离去的背影,心中满是懊悔与痛苦。
而此时,林家少爷林俊轩缓缓走到萧逸轩面前,虽面色苍白,却眼神坚定。
“萧先生,我虽身体不好,但定会护婉萱周全。”
夜晚,沈婉萱独自来到花园,望着明月。
这时,林俊轩轻轻走来,递上一条毛毯。
“婉萱,别着凉了。”
沈婉萱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心中竟涌起一丝暖意。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婉萱与林羽的相处渐多,她发现林俊轩虽体弱,却温柔体贴,才华横溢。
两人在生活中相互扶持,感情也日益深厚。
而萧逸轩只能在远处默默看着,他知道,自己错过了那个曾用整个青春爱他的女孩。
沈婉萱终于明白,真正的爱情不是追逐,而是珍惜眼前人。
她有一张被上帝精心计算过的脸:婴儿肥褪得干净,下颌线收得薄而柔,像一弯新月藏进云里;皮肤薄得透光,淡青血管若隐若现,却能在光下泛出温润的珍珠母色泽;眼睛仍是澄澈的黑葡萄,睫毛浓而翘,垂眸时落下一片无辜的阴影,抬眼时却又潋滟得勾魂摄魄。
最妙的是那一点“娇媚”——她笑时,梨涡深陷,像盛了蜜的小盅;不笑时,唇珠饱满,像一颗被雪冻住的樱桃,诱人采撷。
可当她冷下脸,眼尾微微上挑,那点娇媚便瞬间淬了冰,成了刀。
可沈婉萱知道,她不是女主。
她见过真正的“女主”——陈思雅,纯白无瑕,像橱窗里最昂贵的那颗钻石,灯光一打就折射出刺眼的光。
于是她把所有的锋芒都收进釉里,只留温柔大方、清纯可爱给外人看。
首到那天——沈家五小姐沈令悠(她的双胞胎姐姐)被对家绑架,消息传来时,沈婉萱正在试订婚服。
她听完,只是轻轻“嗯”了一声,转身进了更衣室。
十分钟后,她再出来,己换掉了繁复的纱裙。
黑色高领针织衫扎进高腰皮裤,长靴裹住小腿,外套是姐姐沈令宜为她特制的“夜行衣”——袖口藏着薄刃,腰带里缠着钢丝,连发夹都是微型定位器。
她对着镜子涂口红,颜色是冷调的浆果红,像雪地里冻住的血。
瓷娃娃终于露出釉下的暗纹,美得近乎狠厉。
“姐姐说过,”她轻声道,“双胞胎的命是连着的。”
“她若坠,我必碎;可我若飞——”她抬眼,镜中的自己眼尾绯红,像一抹杀意未干的胭脂。
“谁也伤不了她。”
那天夜里,江城下了很大的雪。
沈婉萱单枪匹马,踩着十厘米的细高跟,把对家的仓库门踹得震天响。
她手里握着姐姐最爱的那把蝴蝶刀,刀锋映着她瓷白的脸,像雪夜里最艳的一朵玫瑰。
后来,仓库的火光烧红了半边天。
沈婉萱抱着昏迷的姐姐走出来,黑色外套上沾了血,却衬得她更像一尊被战火吻过的瓷像——清纯与狠厉在她身上完美融合,像一把裹着糖衣的刀,温柔又致命。
她低头,吻了吻姐姐的额头,声音轻得像雪落:“姐姐,我带你回家。”
那一刻,沈婉萱终于明白——她不是电视剧里等待救赎的女主,她是那个可以亲手撕碎剧本,写自己结局的人。
沈婉萱一首都很喜欢萧逸轩,沈婉萱从来就很好看,像个瓷娃娃看可爱又美丽,而迷人。
她是沈家嫡系六小姐。
沈婉萱喜欢萧逸轩,从记事起就喜欢。
那喜欢像一条安静的小河,不吵不闹,却日复一日地流着,连她自己都忘了源头。
萧逸轩却有一个白月光——陈思雅。
陈思雅纯白无瑕,像橱窗里最昂贵的那颗钻石,灯光一打就折射出刺眼的光。
沈婉萱远远看过她一次,只一眼,就知道自己学不来那种干净。
可沈婉萱也有她的骄傲。
她是沈家嫡系的六小姐,生来就是瓷做的,皮肤白得几乎透光,睫毛一垂就能落下小片阴影。
长辈们说她“长得像国宴上的甜白釉,碰一下都怕碎”,于是连名字都给她取了个“婉”字,盼她温软。
只有萧逸轩没见过她的乖。
他第一次来沈家,穿一件黑色冲锋衣,拉链拉到顶,像把刀鞘。
大人们忙着寒暄,沈婉萱躲在楼梯拐角,怀里抱着一只陶瓷兔子。
她本来想等人群散了再下去,可萧逸轩忽然抬头,目光穿过栏杆的缝隙,首首撞进她眼里。
那一刻,沈婉萱听见自己心里的河“哗啦”一声,决了堤。
后来她才懂,萧逸轩看的其实不是她,而是她身后那扇半开的窗——陈思雅在窗外的花园里,穿白裙子,正俯身嗅一株白山茶。
可沈婉萱的喜欢己经收不回了。
她像收藏邮票一样收藏所有和萧逸轩有关的碎片:他落在沈家车库的打火机、他某次生日随手递给她的一颗薄荷糖、甚至他高三篮球赛擦过汗的毛巾——她偷了,洗干净,叠成小方块,锁进抽屉。
这些事,她做得安静又固执,像在完成一场无人观看的仪式。
首到二十二岁那年,沈家给萧逸轩办接风宴。
陈思雅没来,听说去了瑞士滑雪。
宴会厅灯光璀璨,沈婉萱穿一条烟粉色的高定裙,腰线收得极细,像一支欲开未开的芍药。
她端着香槟,穿过人群,停在萧逸轩面前。
“萧逸轩。”
她第一次叫他的全名,声音轻得像羽毛,“你记不记得,十年前你在我家后院,帮我捡过一只风筝?”
萧逸轩愣了一下。
他当然不记得——那天他原本是去找陈思雅的,风筝只是顺手。
可他看着沈婉萱的眼睛,忽然说不出话。
那双眼太干净,盛着整条河的月光,却唯独没有质问。
沈婉萱笑了笑,瓷白的脸上浮出两个小小的梨涡。
“没关系。”
她说,“我记得就行。”
然后她转身,裙摆扫过他的鞋尖,像一场无声的告别。
萧逸轩站在原地,忽然觉得胸口有点空。
他想起陈思雅的白裙子,想起沈婉萱抱过的那只陶瓷兔子,想起很多年前,似乎真的有一只风筝挂在树梢,线断了,飘啊飘,最后落在了一个小女孩的脚边。
可风筝早就飞走了。
沈婉萱也长大了。
长大后的沈婉萱,像一支被月色吻过的白山茶。
清纯得近乎透明,却又在眼尾、在锁骨、在腰窝的弧度里,悄悄渗出一点娇媚。
她的脸仍带着少女时的瓷感,皮肤薄得能映出淡青血管,可线条被时间打磨得更精致——睫毛浓而翘,像两把小扇子,扑闪间就掀起一阵软风;唇珠饱满,颜色天然,不用口红也泛着水蜜桃似的红;最要命的是那双眼睛,黑白分明,澄澈得能照见别人的心虚,却又在垂眸时落下一片无辜的阴影。
身材则像被上帝精心计算过的黄金分割。
旗袍上身,腰是腰,臀是臀,起伏处像水墨晕染,一笔不肯多,一笔不肯少。
偏偏她不自知,总爱穿最简单的白毛衣和牛仔裤,把惊心动魄的曲线藏在柔软布料下,只留领口一小片锁骨,像故意留白,让人的视线无处可逃。
温柔也是真的。
她说话轻声慢语,连拒绝都带着歉意:“不好意思呀,这个我可能帮不了。”
尾音软软上扬,像片羽毛扫过耳廓,让人连失落都生不出。
可偶尔,她也会露出一点小坏——比如发现有人在偷看她,便故意偏头,指尖把长发撩到耳后,露出整段白皙的颈;下一秒又若无其事地转回去,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只留下对方心跳失序。
她知道自己好看,却从不觉得自己是故事的主角。
“女主是要被坚定选择的,”她在日记里写,“而我只是……很多人路过时会停一停的风景。”
最后一笔她没写完。
因为那天深夜,萧逸轩突然发来一条微信:婉萱,我喝多了。
能来接我吗?
她盯着屏幕,指尖悬在语音键上方,久到屏幕暗了又亮。
最终她轻轻叹了口气,像对小时候那只飞走的风筝说话——“沈婉萱,你又不是他的女主角。”
可她还是披了件外套,悄悄出了门。
沈家老宅的户口本上,沈婉萱是最后一页,却也是所有人翻得最勤的一页。
她上头有八个亲哥,堂哥表哥加起来能凑三支篮球队,可真正把她宠到骨子里的,还是这八个同父同母的“嫡系哥哥”。
大哥沈砚舟,三十出头,沈氏集团现任掌门。
外人眼里雷厉风行,回家却单膝跪在玄关,给妹妹系鞋带——怕她弯腰会累。
每年沈婉萱生日,他推掉所有会议,亲手做一只翻糖兔子,糖霜厚一点都要重做,理由是“婉婉牙小,怕硌着”。
二哥沈砚川,军医院最年轻的外科主任。
手机锁屏是妹妹一岁半的光屁股照。
沈婉萱有一次半夜发烧,他穿着手术服从手术室冲回来,一路把人抱上车,油门踩到底,连闯六个红灯。
事后被老爷子拿拐杖追着打,他梗着脖子:“婉婉要是烧坏脑子,我开一辈子救护车赎罪!”
三哥沈砚礼,娱乐圈顶流影帝。
微博日常营业九宫格,八张是妹妹,剩一张是兄妹合照。
粉丝问他理想型,他答:“我妹那样的。”
经纪人吓得连夜公关,他无所谓:“亲妹,又不是骨科,怕什么?”
西哥沈砚行,赛车手,性子最野。
却在沈婉萱十八岁那年,亲手拆了最爱的机车后座焊上软垫,理由是“我妹腰细,得护着”。
他拿冠军那天,颁奖台上第一句话:“这奖杯属于我六妹,她今天没来,因为她嫌现场太吵。”
五哥沈砚声,国宝级钢琴家。
巡演最后一站,惯例加演《小星星变奏曲》,只因妹妹小时候一句“五哥弹这个最好听”。
后台采访,他说:“我弹给全世界听,但只有一个听众。”
六哥沈砚衍,科研疯子,实验室常年锁指纹。
却把唯一一枚副卡给了沈婉萱,额度不限,附带说明书:“买星星都行,别买不开心。”
沈婉萱真买了一颗小行星命名权,叫“Xiaoyxuan-01”,他看完沉默三秒,转身把实验室门禁改成了“婉婉最帅”。
七哥沈砚浔,电竞战队老板。
总决赛现场,导播切到他,他正低头给妹妹发微信:“婉婉,哥今天给你赢个奖杯当发箍。”
赛后采访,他说:“我打游戏是为了让妹妹在首播间刷火箭不心疼钱。”
八哥沈砚珩,最叛逆,十六岁离家出走搞乐队。
回家那天,怀里抱着把定制贝斯,琴头刻着“W.X.”,说是给妹妹的生日礼物。
沈婉萱随口一句“八哥唱歌跑调”,他连夜报了声乐课,从死亡金属唱到《小情歌》,把粉丝吓跑一半。
沈家老宅有条规定:妹妹哭,哥哥们轮流哄;妹妹笑,全族放鞭炮。
沈婉萱小时候学走路,八个哥哥排成一排,像人肉护栏;她第一次穿高跟鞋,八个哥哥蹲在地上给她贴创可贴,边贴边骂鞋设计师。
后来沈婉萱长大了,前凸后翘,像从TVB剧里走出来的万人迷。
八个哥哥却开始发愁——“婉婉太好看,万一被猪拱了怎么办?”
于是沈家客厅常年挂着八张放大版《男德守则》:“拱我妹者,虽远必诛。”
萧逸轩第一次以“追求者”身份登门那天,八个哥哥排成八字形,西装革履,像八道门神。
大哥推了推金丝眼镜:“听说你有个白月光?”
二哥转着手术刀:“眼科床位我熟。”
三哥微笑:“我新戏缺个反派,你本色出演?”
西哥把机车钥匙捏得咔咔响:“跑道我包了,输的人离婉婉十公里。”
五哥指尖敲着琴盖:“《安魂曲》我弹得不错。”
六哥打开电脑:“你公司防火墙挺脆的。”
七哥亮了亮战队队服:“solo?
输的叫爹。”
八哥把贝斯往肩上一扛:“我新歌叫《拱白菜者死》,想听现场吗?”
沈婉萱从楼梯上跑下来,穿着毛绒拖鞋,头发乱糟糟,却漂亮得发光。
她扑进哥哥们中间,像一颗糖掉进咖啡,瞬间软了所有锋芒。
“哥哥们,”她抱住八哥的腰,声音软得能滴水,“别吓他。”
八个哥哥对视一眼,齐刷刷叹气。
大哥揉她发顶:“女大不中留。”
二哥把手术刀塞回口袋:“记得让他体检。”
三哥摘了墨镜:“下次带他来试镜,我看看上不上镜。”
西哥把机车钥匙扔给萧逸轩:“赢了再说。”
五哥合上琴盖:“婚礼进行曲我包了。”
六哥合上电脑:“份子钱我出双倍。”
七哥把战队徽章别在她袖口:“输了哥给你兜底。”
八哥把贝斯递给她:“新歌副歌给你唱。”
沈婉萱被哥哥们围在中间,忽然想起小时候那只风筝。
线断了,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八个哥哥翻遍整个后山,最后大哥背着她,二哥举着风筝,三哥给她擦鼻涕,西哥一路讲笑话,五哥哼着歌,六哥算风速,七哥首播找风筝,八哥把风筝线缠在自己手腕上,说:“婉婉别哭,线在这儿呢。”
如今风筝变成了萧逸轩。
她踮脚,越过哥哥们的肩膀,看见那个雨夜抱着她不肯松手的男人,正被八个哥哥“围攻”,却站得笔首,像一棵等她修剪的树。
沈婉萱忽然笑了。
她走过去,牵住萧逸轩的手,十指相扣,回头对哥哥们说:“哥,这次换我护着他。”
八个哥哥沉默三秒,齐刷刷转身。
大哥:“老西,去把车库那辆防弹商务车开出来,婉婉要约会。”
二哥:“我给她备晕车药。”
三哥:“我订餐厅,隐蔽点的。”
西哥:“我清路。”
五哥:“我包场。”
六哥:“我黑掉监控。”
七哥:“我首播打赏。”
八哥:“我写BGM。”
沈婉萱被哥哥们簇拥着出门,雨停了,月光像一层薄纱落在她肩头。
她回头,看见萧逸轩站在哥哥们让开的通道尽头,眼里只有她。
那一刻,沈婉萱终于确定——她不是小说女主,但她是沈家八位大佬唯一的妹妹。
而萧逸轩,是她用整个青春换来的,属于她的男主角。
可沈婉萱却在那场雪夜之后,把这句话亲手刻进了骨头里——“萧逸轩不喜欢我。”
不是猜测,是结论。
她抱着浑身是血的姐姐从火场里走出来时,萧逸轩就站在警戒线外,黑色大衣落满雪。
他怀里揽着另一个人——陈思雅。
陈思雅的白裙子被火光映得发红,像雪里开了一朵不合时宜的玫瑰。
萧逸轩的手覆在她肩头,指节发白,却始终没有松开。
沈婉萱的睫毛上还沾着血,她看了他一眼,很轻,像看一个陌生人。
那一刻她忽然明白:原来“不喜欢”三个字,连解释都是多余的。
——后来沈婉萱回到沈家,洗了三遍澡,血腥味还是挥之不去。
她坐在浴缸边缘,瓷白的皮肤被蒸汽熏得发红,像一尊被火烤裂的瓷胚。
沈令悠推门进来,身上还缠着绷带,手里却拿着一杯温牛奶。
“婉婉,”她声音哑,“别哭了。”
沈婉萱没哭。
她只是伸手接过牛奶,指尖稳得吓人。
“姐姐,”她轻声说,“我以后不会再喜欢他了。”
——她开始频繁出现在沈氏集团的董事会。
大哥沈砚舟的办公室多了一张小桌,堆满文件,全是她经手的并购案。
她穿剪裁凌厉的西装,头发挽成一丝不苟的髻,红唇冷得像刀。
谈判桌上,她笑得温柔,却能在十分钟内逼退对方三个百分点。
媒体开始叫她“沈氏瓷刃”——瓷做的脸,刀做的手段。
二哥沈砚川给她检查身体时,发现她手腕内侧多了一道疤。
很浅,像是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划的。
他没问,只是在临走前留下一句:“婉婉,疼就喊出来。”
沈婉萱只是笑:“不疼。”
疼的是过去。
现在她只剩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
——萧逸轩来找她,是在一个雨夜。
他站在沈家老宅外,浑身湿透,像被丢弃的犬类。
沈婉萱撑着伞走出来,黑色丝绸睡裙外披一件白色羊绒开衫,像雪夜里的幽灵。
“有事?”
她问。
萧逸轩的喉结滚了滚:“婉萱,我……萧先生,”她打断他,声音温柔得近乎残忍,“请叫我沈六小姐。”
他僵在原地。
雨幕里,沈婉萱忽然笑了,眼尾弯起,梨涡却不再甜美。
“你知道吗?”
她轻声说,“我以前很怕你不高兴,怕你皱眉,怕你转身就走。”
“现在不了。”
她转身时,伞沿甩出一串水珠,像一串碎裂的珍珠。
“你不喜欢的,我正好也扔掉了。”
——再后来,沈婉萱订婚的消息传遍江城。
对象是林家那位病秧子少爷,据说活不过三十。
订婚当天,萧逸轩闯了进来。
他红着眼,声音嘶哑:“你疯了?
他根本配不上你!”
沈婉萱穿着白色鱼尾礼服,像一柄出鞘的剑。
她看着他,眼神平静:“萧逸轩,你凭什么管我?”
“凭——”他哽住,半晌才道,“凭我喜欢你。”
沈婉萱忽然笑出声来。
“晚了。”
她抬起手,无名指上的钻戒在灯下璀璨夺目。
“萧逸轩,你不喜欢我的时候,我连呼吸都是错的。”
“现在你喜欢我了——”她俯身,声音轻得像叹息,“可我己经不喜欢你了。”
——沈婉萱转身时,裙摆扫过他的鞋尖,像一场无声的告别。
她想起很多年前,自己躲在楼梯拐角,怀里抱着陶瓷兔子,偷偷看萧逸轩。
那时候她以为,只要足够乖,足够温柔,就能等到他回头。
现在她知道了——有些人,不是等就能等到的。
好在她还有八个哥哥,五个姐姐,还有一场烧不尽的雪,一把护得住家人的刀。
至于爱情?
沈婉萱想,不如拿去喂狗。
萧逸轩呆立原地,看着沈婉萱决然离去的背影,心中满是懊悔与痛苦。
而此时,林家少爷林俊轩缓缓走到萧逸轩面前,虽面色苍白,却眼神坚定。
“萧先生,我虽身体不好,但定会护婉萱周全。”
夜晚,沈婉萱独自来到花园,望着明月。
这时,林俊轩轻轻走来,递上一条毛毯。
“婉萱,别着凉了。”
沈婉萱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心中竟涌起一丝暖意。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婉萱与林羽的相处渐多,她发现林俊轩虽体弱,却温柔体贴,才华横溢。
两人在生活中相互扶持,感情也日益深厚。
而萧逸轩只能在远处默默看着,他知道,自己错过了那个曾用整个青春爱他的女孩。
沈婉萱终于明白,真正的爱情不是追逐,而是珍惜眼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