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的那封情书(魏平沈亦臻)完结小说_热门小说推荐错过的那封情书魏平沈亦臻
雨丝斜斜地织在咖啡馆的玻璃上,我盯着窗外那棵老梧桐。树皮上还留着半截褪色的粉笔印,像个没写完的句号。二十三年了,每逢这样的梅雨季,沈亦臻的名字总会从记忆深处浮上来,带着潮湿的霉味,还有那封被塞进邮筒又莫名消失的情书——它像枚生锈的钉子,死死钉在我心口,稍一碰触,就渗出细密的疼。
1 邮筒里的秘密1998年的夏天格外闷热,蝉鸣把午后拖得冗长,柏油路被晒得发软,踩上去能留下浅浅的脚印。我攥着那封浅蓝色信封站在巷口,手指沁出的薄汗把信封边角洇出淡淡的水痕。墨绿色的邮筒蹲在路边,像头沉默的怪兽,投信口的金属边缘被阳光烤得发烫,碰一下能烫得人缩回手。“砚之!再不走要迟到了!
”张蔓骑着自行车从巷子里冲出来,车筐里的试卷哗啦啦响,像群受惊的鸟。
她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额前的碎发被汗水粘在脸上,看见我手里的信封,眼睛亮了亮,“又给你那个‘神秘笔友’写信啊?”我慌忙把信封塞进投信口,金属碰撞声在寂静的午后格外清晰,“咔嗒”一声,像把心事锁进了某个隐秘的角落。“嗯,暑假想约她去看荷花。”我扯了扯校服裙摆,耳后泛起热意。张蔓不知道,这封信的收信人根本不是什么笔友,而是市一中高三2班的沈亦臻——那个被全校女生悄悄描摹在笔记本上的名字。
信封里藏着我写了整整三个晚上的秘密。第一页纸被我用橡皮擦得发毛,“喜欢”两个字写了又划,划了又写,最后变成“很欣赏你解数学题的样子”;第二页记着某次运动会上,他替崴了脚的同学跑三千米,冲过终点线时校服领口敞开,喉结滚动的弧度;第三页末尾,我鼓足勇气写了句“荷花池边,七月初七,我等你”,写完后盯着那行字看了半小时,心跳得像要撞碎肋骨。我第一次注意到沈亦臻,是在图书馆的角落。那天下午阳光很好,透过百叶窗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蹲在书架前找书,浅蓝色的衬衫袖口卷到手肘,露出小臂上淡青色的血管。他指尖划过书脊的动作轻得像在抚摸蝴蝶翅膀,找到要找的书时,嘴角会微微上扬,眼里盛着细碎的光。我假装找书,在他身后站了很久,直到他起身离开,才发现他落下了一枚银杏叶书签——边缘有些磨损,叶脉在灯光下像张细密的网,网住了我兵荒马乱的心事。从那天起,我开始绕路经过2班的窗口。
沈亦臻总坐在靠窗的位置,侧脸轮廓被晨光镀上金边。我数着他转笔的次数,看他皱眉解物理题时的模样,甚至能分辨出他今天用的是蓝黑墨水还是纯蓝墨水。
有次他抬头望向窗外,目光恰好与我撞在一起,我像被烫到似的缩回脖子,心脏在胸腔里疯狂跳动,耳朵里全是自己的喘息声,直到上课铃响,才敢偷偷从窗帘缝隙里看他——他正低头写着什么,侧脸的线条柔和得像幅水墨画。
模拟考成绩出来那天,公告栏前挤满了人。我踮着脚尖在进步奖名单里找自己的名字,手指划过“林砚之”三个字时,突然顿住了——下面一行,就是“沈亦臻”。
阳光落在我们并排的名字上,烫得人眼眶发热。那天放学,我在文具店挑了最厚的信纸,浅蓝色的,像他衬衫的颜色,还特意买了枚荷花邮票,边角是浅粉色的,印着“出淤泥而不染”的小字。信寄出后的第七天,我在食堂遇见沈亦臻。
他端着餐盘经过我身边,餐盘里的糖醋排骨散发着甜腻的香气。
我紧张得差点打翻手里的汤碗,却听见他和同学说笑:“暑假打算去乡下外婆家,听说那边荷花池特别大,开得正盛。”心脏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酸溜溜的,又有点甜。我低下头,用勺子小口小口喝着汤,嘴角却忍不住往上扬。原来他记得,记得某次小组讨论时,我说最喜欢荷花的清雅。那天的阳光透过食堂的玻璃窗照进来,落在他的发梢上,泛着浅金色的光,我偷偷看了他很久,直到他离开,才发现自己的汤已经凉透了。整个七月,我都在等待。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信箱,手指抚过冰冷的铁皮,总期待能摸到那封熟悉的浅蓝色信封。七月初七那天,我特意穿了条白色连衣裙,是妈妈去年给我买的,裙摆上绣着细碎的小花。去荷花池的路上,我采了朵半开的荷花,用玻璃纸包着,想亲手送给她。荷花池在城郊的湿地公园里,远远就能看见大片的绿,风一吹,荷叶像绿色的波浪,推着粉色的荷花起伏。
我找了棵柳树坐下,把荷花放在身边,盯着入口的方向。从上午等到下午,荷叶上的露珠被太阳晒成水汽,荷花的花瓣开始微微发蔫,始终没等来那个熟悉的身影。
回家的路上,我把那朵荷花扔进了垃圾桶。裙子被蚊子咬出了好几个洞,脚踝也被树枝划破了,渗着血丝,可我一点也不觉得疼,心里像空了个大洞,冷风呼呼地往里灌。八月底,我在百货公司撞见沈亦臻。他穿着白色T恤,牛仔裤,站在钢笔柜台前,身边站着个长发女生。女生穿着淡蓝色的连衣裙,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正亲昵地挽着他的胳膊,指着一支银色钢笔说:“这个好看,适合你写设计图。”沈亦臻低头对她笑,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伸手接过那支钢笔,轻轻放在她手里:“你喜欢就拿着,反正你写作业比我勤。”那一刻,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碎了,像被踩碎的玻璃糖纸,甜腻的疼。我转身就跑,眼泪模糊了视线,撞在迎面走来的售货员身上,手里的购物袋掉在地上,苹果滚了一地。
我蹲下去捡苹果,手指被粗糙的水泥地磨得生疼,却顾不上这些,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地方。
回到家,我把那枚银杏书签从书里抽出来,塞进箱底的铁皮饼干盒里,和没吃完的糖果、断了弦的手链放在一起。然后拿出那本写满他名字的日记本,一页一页撕下来,扔进火盆里。纸页蜷曲着变成黑色的灰烬,飘在空气里,像些无声的叹息。
那年秋天,我去了南方的大学,刻意选了个离家乡很远的城市。离开前,我最后一次路过那所中学,巷口的邮筒还在,只是锈得更厉害了,投信口被人用石头堵住了,像只紧闭的嘴。2 迟来的真相2021年深秋,我接到母亲的电话,说老房子要拆迁,让我回去收拾东西。推开那扇积满灰尘的房门时,阳光斜斜地照在书架顶层,一个褪色的铁皮饼干盒从书堆里滚出来,“啪嗒”一声落在地上。
盒子里的东西撒了一地:几张泛黄的照片,是小学时和同学的合影;半块用玻璃纸包着的奶糖,糖纸已经变得脆硬;还有那枚银杏书签,被压在最下面,叶脉的纹路依旧清晰,只是颜色更深了些。我蹲下身去捡,指尖触到一个硬纸筒,拆开来看,竟是当年那所中学的校庆纪念册。封面已经褪色,烫金的“百年校庆”四个字掉了大半。翻到高三2班的页面时,我的目光突然顿住了——沈亦臻的照片旁边,用钢笔写着一行小字:“若有机会,想再看一次荷花。”字迹清隽,和我记忆里他作业本上的笔迹一模一样。笔尖划过纸面时,似乎力道有些重,纸页背面能摸到浅浅的凹痕。这时,手机“叮咚”响了一声,是张蔓发来的消息:“下周同学聚会来吗?在老校门口的文创园,听说沈亦臻也会回国。
”我握着纪念册的手指微微收紧。这些年我在国外做翻译,偶尔从同学口中得知沈亦臻的消息——他成了建筑设计师,定居在加拿大,娶了当年那个长发女生,生活得很幸福。我以为自己早已放下,可心脏传来的钝痛却在提醒我,有些遗憾,就像埋在心底的种子,只要遇到合适的土壤,就会疯狂地生根发芽。聚会定在周六下午。我提前半小时到了文创园,这里原来是学校的操场,现在改成了青砖铺地的广场,周围种着高大的梧桐树,和记忆里的样子既相似又陌生。几个同学已经到了,围在一起说笑,看见我,都热情地打招呼。“砚之,好久不见,越来越漂亮了!”班长拍着我的肩膀说,他发福了不少,肚子挺得圆圆的,“还记得吗?当年你总跟在沈亦臻后面……”“别瞎说!
”我赶紧打断他,脸上有些发烫。正说着,有人喊了一声:“沈亦臻来了!”我转过头,看见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广场入口。他比记忆中成熟了许多,头发剪得很短,露出饱满的额头,眼角有了细纹,却依旧是我熟悉的模样。他手里提着个黑色的公文包,正四处张望着,目光扫过我时,突然顿住了。“砚之?”他的声音带着惊讶,快步朝我走过来,皮鞋踩在青砖上,发出清脆的声响,“真的是你。”“好久不见。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些,可指尖却在微微发抖。“好久不见。”他看着我,眼里有复杂的情绪在涌动,像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颗石子,“你……还好吗?”“挺好的。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尖,“你呢?”“还行。”他笑了笑,眼角的细纹更深了些,“刚回国,还在倒时差。”席间,不知是谁提起了当年的趣事,张蔓突然笑出声:“还记得吗?砚之当年总给笔友写信,有次还让我帮她买特别贵的邮票呢,说是要寄到国外去。”沈亦臻的目光看过来,带着探究:“笔友?”“是啊,”张蔓没注意到我们之间微妙的气氛,自顾自地说,“不过有次我看见她把信投进巷口的邮筒,后来那邮筒不是被人举报说有问题吗?
邮递员说里面的信经常不翼而飞,好像是被附近一个捡废品的老头偷偷拿走了,就为了卖邮票。”我猛地抬头,杯中的红酒晃出涟漪。捡废品的老头?
我想起那个总在邮筒附近徘徊的身影,佝偻着背,手里拎着个蛇皮袋,袋子里装着些空瓶子和废纸。当时我只当他是寻常的拾荒者,从没多想。“你说的那封信,”沈亦臻的声音有些发紧,身体微微前倾,“是不是浅蓝色信封,右上角贴了枚荷花邮票?
”我的心猛地一跳,点了点头。沈亦臻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从随身的公文包里拿出一个塑封袋,里面装着一张泛黄的信纸,边角有明显的水渍和褶皱,像是被雨水泡过,又被人小心地抚平。“这是我去年整理外婆遗物时发现的,夹在一本旧《建筑史》里。”纸上的字迹正是我的。那些青涩的告白,那些小心翼翼的期待,清晰地呈现在眼前。“我总在图书馆看到你,你低头看书的样子很好看”“上次运动会你跑三千米,我在终点线等了你很久”“荷花池边,七月初七,我等你”……信的末尾,有几行后来添上去的钢笔字,墨迹比我的深些,应该是后来写的:“找到这封信时,它被揉在废纸箱里。外婆说,当年那个拾荒者是她远房亲戚,精神有些恍惚,总爱收集带邮票的信封。他把这封信带回家,外婆发现时,已经过了大半个月。”我的眼眶瞬间红了。原来他收到了,在错过许多年后,以这样离奇的方式。原来那个夏天,他不是不在乎,只是没能及时收到我的心意。
“那个女生,”我吸了吸鼻子,声音带着哽咽,“就是当年和你一起挑钢笔的那个……是你的……”“是我表妹,”沈亦臻苦笑了一下,“她叫沈亦宁,是我的双胞胎姐姐。当年她来借钢笔,准备开学考试。
我暑假去了三次荷花池,每次都带着这本书,想等你来了送给你。
”他指了指塑封袋里露出的书脊,正是那本《建筑史》,封面上有淡淡的水渍,像是被雨水淋过。我想起那个长发女生笑起来的样子,温柔又美好,原来她是他的姐姐。
心里那块堵了二十三年的石头,好像突然被搬开了,又酸又涩,还有点莫名的轻松。
“我姐姐她……”沈亦臻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些难以言说的沉重,“她身体不太好,有先天性心脏病。高三那年夏天,她的病情突然加重,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医院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