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三年回家成了乞丐赵美琴林浩小说推荐完本_热门小说大全坐牢三年回家成了乞丐(赵美琴林浩)
你知道他们在阿姆斯特丹的麦当劳卖什么吗?
开着车的朱尔斯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这么一句。我刚从荷兰鬼混了三年回来,他对那地方的一切都充满了该死的好奇心。我扭头看着窗外洛杉矶那些毫无新意的街景,懒洋洋地回答:他们当然也卖巨无霸,只不过名字不一样,叫‘le Big Mac’。
Le Big Mac,朱尔斯煞有介事地重复了一遍,像个语言学家在品味一个新词,那他们管四分之一磅芝士堡叫什么?皇家芝士堡。
皇家芝士堡?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从后视镜里瞥了我一眼,那玩意儿不就是四分之一磅芝士堡吗?对,但他们用的是公制单位,压根不知道‘磅’是个什么鬼东西。我解释道。这场对话无聊透顶,却又该死的迷人。
这就是我和朱尔斯的日常,在去把某些人的脑袋打开花之前,我们会像两个游客一样,认真探讨不同国家的汉堡叫法。我们聊这些,是因为真正要干的活儿,实在没什么好聊的。
一枪崩了,收工,仅此而已。过程远没有讨论奶酪的名字来得有趣。
车子停在一栋破旧的公寓楼下。朱尔斯熄了火,但我们没动。他转过头,表情严肃了起来,终于开始聊正事。老板让你陪米娅的事,怎么说?我叹了口气:就陪她玩一晚,老板出城的时候。你听说了安托万那事儿没?朱尔斯的声音压得很低,带着一种特有的、戏剧性的神秘感。传说安托万,一个块头很大的萨摩亚壮汉,只是因为给老板的女人米娅做了个足底按摩,就被马沙·华莱士亲手从四楼的阳台上扔了下去,摔成了植物人。
我可不信只是因为一个足底按摩,我耸耸肩,心里却在吐槽,这故事八成是马沙自己放出来的,用来警告我们这种随时可能犯错的倒霉蛋,那家伙肯定干了点别的,比如用舌头按的。是吗?朱尔斯意味深长地看着我,重点不在于他干了没,重点在于马沙是怎么想的。他对待自己老婆的态度,可跟别人不一样。我当然明白。这趟陪米娅的活儿,比去干掉一屋子的人还要凶险。
前者是物理上的风险,后者,则是赌上你在这个圈子里的一切。我可不会犯傻。
我打开车门,我只会带她出去吃顿好的,然后客客气气地把她送回家,全程保持绅士风度,连她鞋带散了都不会低头。朱尔斯笑了:说得好。走吧,干活了。
后备箱“砰”的一声关上,像为这场舞台剧拉开了帷幕。走进公寓楼,一股廉价消毒水和尿骚味混合的恶心气味直冲鼻腔。在通往目标房间的那段走廊上,朱尔斯突然停下,开始脱他那身昂贵的黑色西装。干嘛?我问。一会儿可能会溅上血,或者脑浆什么的,他一边解着扣子一边说,我们进去的时候,得看起来像两个来串门的傻逼,而不是来收债的职业杀手。他说得对。
我们迅速换上了后备箱里备好的、滑稽可笑的T恤和沙滩短裤。看着彼此这身蠢样子,我们都笑了。然后,朱尔斯深吸一口气,脸上挂上了那种可以去竞选社区议员的和蔼笑容,敲响了207的房门。门开了,一个叫布雷特的年轻人探出头,看见我们,脸上的表情从疑惑变成了惊恐。他下巴上的肌肉在不自觉地抽搐。我们是马沙先生的朋友,朱尔斯的声音温和得像个神父,能进去聊聊吗?房间里有三个人。
空气里的紧张感几乎可以凝固成胶水,把所有人都黏在原地。我就靠在门边,看着这场戏。
朱尔斯咬下汉堡,像国王品尝贡品。他喝下雪碧,像是饮尽敌人的血。我知道,真正的屠宰,在他开口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了。好了,布雷特,朱尔斯放下汽水杯,擦了擦嘴,我们来这儿,是想拿回一件本该属于马沙先生的东西。
布雷特的脸色瞬间失去了所有血色,汗珠从他额角滑落。我……我不知道……“砰!
”朱尔斯猛地一拍桌子,那声巨响让房间里的所有人都狠狠地哆嗦了一下。
别他妈跟我装蒜!他的声音不大,却像冰锥一样刺入每个人的耳朵,你背叛了他,还偷了他的东西。现在,把箱子拿出来。布雷特绝望地看了一眼沙发底下。拿出来。
朱尔斯的语气不容置疑。一个同伙颤抖着拖出黑色的手提箱。箱子打开的一瞬间,一道柔和的、金色的光芒从中倾泻而出,照亮了朱尔斯那张被震撼和满意的神情交织的脸。
他合上箱子,点了点头,然后,他的目光重新落回布雷特身上。你知道我叫什么吗,布雷特?……不……不知道。那你应该读读《圣经》,朱尔斯的声音变得像教堂里的低语,充满了神圣而诡异的压迫感,‘正义之人的道路……被暴虐之人的不义和自私所包围……当我施行报复之时,你们就会知道,我的名字,是耶和华!’当最后一个音节落下,他和我同时拔出了枪。
子弹撕裂空气,带着尖啸。布雷特的两个同伙瞬间就被打成了筛子,温热的血溅到了我的脸上。布雷特瘫在椅子上,裤裆湿了一大片,一股骚臭味弥漫开来。
朱尔斯走到他面前,将枪口对准他的肩膀,开了一枪。噢!上帝啊!布雷特惨叫着。
刚才我说错了什么吗?朱尔斯冷静地问,你没听清?我说过,他妈的别再跟我说‘什么’了!又是一枪。就在这时,一直紧闭的浴室门突然被撞开!
一个头发凌乱的家伙从里面冲了出来,手里举着一把银色的点三五七,像疯了一样对着我们咆哮着扫射!那一瞬间,我的胃像被人狠狠踹了一脚,所有血液都冲上了头顶,耳朵里只剩下嗡嗡的尖鸣。
我甚至能闻到子弹撕开空气时那股灼热的、带着硫磺味的气息。“砰!砰!砰!砰!砰!砰!
”完蛋,我想,这次的清理费可要大出血了。可什么都没有发生。枪声停了。
那个偷袭的家伙手里只剩下一把空枪,脸上是见鬼般的惊恐。我和朱尔斯,站在原地,毫发无损。我们身后的墙壁上,多了六个新鲜的、冒着青烟的弹孔,呈一个完美的人形轮廓,将我们俩框在了中间。操。我吐出这个字,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朱尔斯却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样,呆呆地站在原地。你看到了吗,文森特?
他猛地抓住我的肩膀,力气大得惊人,你他妈的看到了吗?看到了,那小子枪法烂得像坨屎。我试图用玩笑来掩盖内心的震惊。不!这不是枪法的问题!
朱尔斯的声音激动得有些颤抖,这是神迹!是上帝他老人家亲自从天上降下来,阻止了那些狗娘养的子弹!我看着他那张被圣光普照了似的脸,真想问问他是不是刚才吸了点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得了吧,朱尔斯,我推开他的手,这种事时有发生,就是走运罢了。上帝才懒得管我们这种在人间清理垃圾的蟑螂的死活。
走运?他像看一个白痴一样看着我,文森特,我们刚才就该死在这里!但我们没有!
这不是走运,这是一个信号!我懒得跟他争论。我们带上线人马文,拿上箱子,离开了公寓。回到车里,朱尔斯还在为他所谓的“神迹”喋喋不休,说他要金盆洗手,去云游四方。你准备干什么?当个流浪汉,他认真地说,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遇见不同的人。就像老电影里的阿贵一样。
我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后座的马文,那小子吓得一句话都不敢说。我决定征求一下他的意见。
马文,你觉得怎么样?朱尔斯是不是疯了?我一边说,一边扭过头去看他。
也就在我扭头的那一瞬间,车子毫无征兆地颠簸了一下。我的手指,下意识地扣动了扳机。
“砰。”一声闷响,不算太大,却足以让整个世界瞬间静音。我还没反应过来,就感到一股温热的、粘稠的、带着铁锈味的液体溅了我满脸。我僵硬地转回头,只见后座的马文,脑袋已经不见了,只剩下半截脖子还在像个坏掉的喷泉一样,往外冒着血。
整个后车窗,被一层由红色的血和白色的脑浆组成的“艺术品”完全覆盖。车里,死一般的寂静。过了足足有十秒钟,朱尔斯才缓缓地、用一种极度压抑着怒火的、平静到可怕的声音,开口说道:操。文森特,看看你他妈干的好事。我的耳朵里还在嗡嗡作响,不是因为枪声,而是因为这该死的、荒谬的寂静。上一秒,后座上还坐着一个大活人,下一秒,他就成了一摊泼洒在车厢里的现代艺术品。血腥味和脑浆特有的腥甜味,混合着火药的硝烟,迅速充满了整个车厢。粘稠的液体顺着我的脸颊往下淌,滴在我的T恤上。操。文森特,看看你他妈干的好事。朱尔斯的声音冷静得可怕,像一把淬了冰的手术刀,精准地剖开了我的恐慌。那他妈是个意外!我吼了回去,声音因为震惊而变了调,路面颠了一下!是吗?车子颠了一下,你的枪就射了?他转过头,眼神像要活剥了我,这他妈可真来劲!别他妈跟我说教!现在怎么办?
我一拳砸在方向盘上,我们开着一辆刚发生过命案的车,车窗上糊满了脑浆,在大白天招摇过市!朱尔斯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找个地方停下。
必须离开主路。我把车开进了一条僻静的小巷,我们两个像傻逼一样坐在车里,盯着后座那堆马赛克发呆。朱尔斯还在那儿念叨他的“神迹”,说如果我听他的,早点意识到上帝的旨意,就不会发生这种破事。够了!我打断他,现在不是你传教的时候!我们得找人帮忙,一个能处理这种烂摊子的人。
朱尔斯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我有个朋友住在这附近。吉米。他欠我个人情。
我不知道吉米是谁,我只知道,我们现在是一对开着移动棺材的通缉犯。十五分钟后,我们把这辆散发着死亡气息的车,停在了一栋看起来中产得不能再中产的房子车库里。
房子的主人吉米,一个穿着浴袍、神经兮兮的瘦小男人,正抱着脑袋在客厅里来回踱步。
上帝啊,朱尔斯!他尖叫着,声音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你们把一具无头尸体弄到了我的车库里!我老婆邦妮再过一个半小时就要下班回家了!
要是被她发现……她会跟我离婚的!她会带着我的房子、我的钱,然后让我净身出户!
冷静,吉米,朱尔斯试图安抚他,我们会处理好的。处理?怎么处理?
吉米指着我们,你们俩看起来就像刚从屠宰场里出来一样!邦妮喜欢的是干净的男人!
她讨厌血腥!我看着自己身上滑稽的T恤已经被血浸透,不得不承认吉米说得对。
我打电话给老板马沙,用最简洁的语言汇报了这场灾难。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会直接派人来把我们也做掉。待在那儿别动。马沙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会有人去处理的。我派‘狼先生’过去。“狼先生”?我从没听过这个名号。
马沙派来的帮手?他最好真的像头狼,而不是一只吉娃娃。我们完蛋了。半小时后,门铃响了。门口站着一个身材不高、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男人。
他看起来不像混黑道的,倒像个要去参加自己葬礼的银行家。我是温斯顿·沃尔夫,他伸出手,语气优雅而干脆,我来解决问题。他就是“狼先生”。说实话,有点失望。
他走进屋子,扫了一眼我们两个,又看了一眼车库里的惨状,脸上没有丝毫波澜,只是抬起手腕看了看表。吉米,他转向已经快要崩溃的房主,我需要大量的毛巾和肥皂。还有,煮一壶上好的咖啡。然后,他转向我们,眼神犀利得像X光。你们两个,把衣服脱光,立刻。用院子里的水管,把自己从头到脚冲洗干净。别留下任何血迹和脑组织。我和朱尔斯,两个在外面让无数人闻风丧胆的顶级杀手,此刻像两个犯了错的小学生,乖乖地听从着指令。
事实证明,我不该以貌取人。“狼先生”的指挥简直是一门艺术。
他让吉米拿出最好的床单铺在车里,我们俩则像傻子一样,赤身裸体地在院子里用冷水互相冲洗。那感觉屈辱又可笑。用肥皂!
“狼先生”的声音从屋里传来,我要你们闻起来像刚出生的婴儿!
我们换上了吉米提供的、同样滑稽的大学运动T恤和短裤,然后开始清理那辆血车。
这是一个漫长而恶心的过程。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缝隙,都不能放过。
“狼先生”则悠闲地坐在客厅里,喝着咖啡,像一个指挥家,偶尔发出几句精准的指令。
后备箱的衬垫,直接扔掉。 车牌卸下来,擦干净,反着装回去。 用醋,醋能去味。在邦妮回家前十分钟,一切都结束了。血车被拖走,尸体被处理掉,我们俩焕然一新,屋子里只剩下浓浓的咖啡香气。“狼先生”满意地点了点头,给了吉米一沓厚厚的钞票作为补偿,然后带着我们离开了。好了,先生们,他在车上说,我的工作完成了。记住,下次再遇到这种事,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
我和朱尔斯将那个金光闪闪的手提箱交还给老板马沙。
那是在一个烟雾缭绕的脱衣舞俱乐部里。马沙光着膀子,脖子上挂着粗大的金链子,正在和一个鼻青脸肿的男人说话。那个男人我认识,布奇·柯立芝,一个日暮西山的拳击手。
他的眼神里有一种不服输的倔强。最后一战,马沙的声音低沉而充满压迫感,第五回合倒下。钱会打到你的账上。布奇沉默地点了点头。他从吧台前起身离开时,正好和我擦肩而过。我们对视了一眼,空气中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敌意。我觉得这小子不老实。
文森特!马沙朝我招了招手,干得不错。现在,有个新活儿。我今晚要出城,你替我陪陪米娅。我的心猛地沉了一下。好的,老板。在去接米娅之前,我先拐去了我毒贩兰斯的家。兰斯是个长发披肩、永远一副没睡醒样子的家伙。
他的房子里乱得像个垃圾场,一个穿着鼻环的女人正无所事事地看着电视。好货,文森特,兰斯从一个袋子里,小心翼翼地捏出一小包白色的粉末,刚从马德里运来的。
一针就能让你见到上帝。我不需要见到上帝,我只需要片刻的安宁。在车里,我熟练地给自己来了一针。那股暖流瞬间冲刷了我的四肢百骸,所有的紧张和疲惫都消失了,世界变得缓慢而温柔。马沙的家像个现代艺术博物馆,巨大而空旷。
我通过对讲机和米娅说话,她的声音隔着电流传来,带着一种慵懒的、猫一样的性感。
她终于出现在门口时,我承认我愣了一下。她穿着一身简单的黑白配,赤着脚,黑色的短发衬得她皮肤雪白。她很美,是一种带着危险气息的美。我们去哪儿?她问。
Jack Rabbit Slim’s,我说,一家50年代主题的餐厅。
餐厅里,服务员打扮成玛丽莲·梦露和猫王的样子,餐桌就是一辆辆经典的老爷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