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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影帝他把病娇大佬宠楚渊沈晰免费小说大全_完结的小说重生后,影帝他把病娇大佬宠(楚渊沈晰)

时间: 2025-09-16 01:43:11 

1 落水“明珠”周晓是被窗棂外漏进来的阳光晃醒的。

不是现代出租屋那扇总关不严的旧玻璃窗,是雕着缠枝莲纹样的木窗,糊着半透的宣纸,阳光透进来晃得人眼晕。盯着床顶垂下来的流苏,周晓第无数次在心里复盘这荒诞的三天。

她,周晓,哦不,现在该叫周明珠了!一个在互联网公司卷到凌晨三点,喝着冰美式赶方案的社畜,怎么就闭眼再睁眼,成了大燕朝礼部尚书家的嫡女?

还是个年仅十三岁、体重目测一百二十斤往上,因为抢个鸡腿把自己淹死的蠢姑娘?好吧,虽然自己也爱吃,但是也不至于这样吧!这事儿说出来,比她老板画的饼还离谱。

三天前的午后,尚书府后花园的荷花池边,丫鬟春桃手里端着个白瓷盘,盘里躺着个油光锃亮的油焖鸡腿——那是厨房特意给小姐留的,用的是刚宰的嫩鸡,裹了蜂蜜和酱油,炖得酥烂,一抿就能脱骨。原主周明珠那会儿正蹲在池边喂锦鲤,闻见香味儿,眼睛瞬间亮了,跟饿狼似的扑过去:“我的鸡腿!”春桃吓得手一抖,盘子差点脱手,忙往后躲:“小姐慢点儿,刚出锅,烫!”可原主哪管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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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小被爹娘宠坏了,府里上上下下都让着,要星星不敢给月亮,吃的更是从来不少。

这鸡腿她惦记了一上午,眼瞅着到嘴了,哪肯等?伸手就去抢,脚下却没注意池边的青石板上长了层青苔,她体重沉,又冲得急,脚一滑,“扑通”一声,整个人直挺挺栽进了荷花池。湖水刚过立夏,还带着初春的寒气,瞬间灌进了口鼻。

原主不会游泳,胖乎乎的身子在水里像个秤砣,只扑腾了两下,就往下沉。

耳边是春桃的尖叫,还有几个路过的小厮的呼喊。再后来,就是周晓的意识伴随着疼痛猛地扎进这具身体里。“小姐!小姐你醒了?

”耳边传来丫鬟带着哭腔的声音,周晓费力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张涂着脂粉的中年妇人的脸,眼眶通红,正拿着个青瓷碗,碗里飘着几片生姜,热气腾腾的。“明珠,快喝口姜汤,暖暖身子,可吓死娘了。”妇人的声音哽咽着,正是原主的母亲,刘氏。周晓还没反应过来,嘴唇就被凑过来的碗边碰了碰,辛辣的姜味直冲鼻腔,她下意识地偏头躲开,却瞥见了床边铜盆里的倒影——那是张圆乎乎的脸,脸颊肉嘟嘟的,下巴叠着一层,眼睛被挤得有点小,嘴唇和脸色惨白。这不是她!周晓的脑子“嗡”的一声,彻底懵了。

她记得自己明明是赶完方案,趴在电脑前睡着了,怎么一睁眼,就换了张脸?

还是张……这么圆的脸?“怎么不喝?”一个威严的男声传来,周晓抬头,看见个穿着藏青色官袍的男人站在床边,面容方正眉头紧锁,正是礼部尚书周远,原主的父亲。“周明珠,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为了个鸡腿掉进湖里,要是真出了事,你让我和你娘怎么活?平日里教你的规矩,都吃到狗肚子里去了?”原主的记忆里,父亲总是这样,表面严厉,可每次训完她,转头就会让厨房给她做爱吃的点心。

周晓缩了缩脖子,有些别扭地说:“爹……我错了。”周远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她这么快认错,以往这丫头犯了错,要么哭闹,要么撒泼,从来不会这么乖。

他皱着的眉头松了松,语气缓和了些:“知道错就好,以后不许这么莽撞了。

”床边还围着几个丫鬟婆子,还有两个探头探脑的小男孩,是原主的庶出弟弟。

他们看着周晓的眼神,都带着点稀奇,大小姐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刘氏见她认错,连忙把姜汤递到她嘴边:“快喝了吧,不然该着凉了。”周晓这次没躲,捏着鼻子喝了一口,暖了点身子,也让她更清醒了!她真的穿越了,穿到了这个叫周明珠的胖嫡女身上。

姜汤喝了半碗,周远还要去上朝,叮嘱了刘氏几句就走了。丫鬟婆子们收拾着东西,刘氏坐在床边,拉着周晓的手叹气:“明珠啊,娘知道你是嫡女,家里宠着你,可你也得懂事些。你看你,都十三了,还跟个小孩子似的,以后怎么嫁得出去?

”周晓心里嘀咕:十三岁嫁什么人?在现代,这才刚上初中!正想着,外面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很轻,像是怕惊扰了里面的人。周晓探头往外看,只见门帘被轻轻掀开一条缝,一个小小的身影躲在后面,露出半张怯生生的脸。

那是个穿着浅绿色襦裙的小女孩,梳着双丫髻,发髻上只插着根素银的小簪子,手指紧紧绞着衣角,皮肤白白的,眼睛很大,却满是惶恐像只受惊的小兔子。“谁在外面?

”刘氏回头问了一句。小女孩吓了一跳,连忙把头缩回去,周晓却听见春桃在门口说:“夫人,是二小姐。”二小姐?周晓的脑子飞速转动,原主的记忆里,这个二小姐周明薇,是父亲的庶女,比原主小两岁,今年才十一。

原主以前最讨厌她,总觉得她抢了父亲的关注,动不动就抢她的点心,撕她的帕子,把她当出气包。可眼前这个小女孩……看起来半点攻击性都没有,反而像是怕极了她。

“她来干什么?”刘氏的语气有点冷淡——不是讨厌明薇,是觉得这孩子太怯懦,平日里不亲近。春桃叹了口气:“夫人,这次小姐落水,是二小姐第一时间跑出来叫人的,不然小厮们赶过来,小姐可能……”周晓愣住了。原主的记忆里,只记得自己掉进湖里,剩下的都是混乱,却没想到,救了她的,居然是这个被她欺负了好几年的庶妹?

“让她进来吧。”周晓突然开口。刘氏和春桃都愣了,刘氏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明珠,你说什么?”“让二妹妹进来,”周晓重复了一遍,语气很轻,“外面冷,别冻着了。

”门帘被掀开,周明薇低着头,慢慢挪了进来,走到离床还有两步远的地方,就停下了,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姐姐……你还好吗?”周晓看着她,这才发现,小女孩的袖口还沾着泥点,裙摆也湿了一块。她的脸冻得通红,眼睛里还带着点红血丝,像是怕周晓生气,连头都不敢抬。周晓的心突然软了一下。她在现代是独生女,从来没有过妹妹。眼前这个小女孩,明明被原主欺负了那么久,却在她落水时想着救她。

“我没事,”周晓撑起身子,朝着明薇招了招手,“过来点。”明薇吓得一哆嗦,以为她要发脾气,眼泪瞬间就涌了上来,声音带着哭腔:“我就是看见你掉下去,太着急了……”“我没怪你,”周晓赶紧说,伸手想去摸她的头,却忘了自己现在也是个小胖墩,动作有点笨拙,“我还要谢谢你救了我呢。”明薇猛地抬头,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看着周晓,见她脸上没有往常的凶巴巴,反而带着点笑,眼泪掉得更凶了,却不是害怕,是委屈。周晓擦了擦她脸上的眼泪,手指碰到她的脸颊,软软的,“以后,我不抢你的点心了,也不撕你的帕子了。

”明薇的眼泪掉得更欢了,却还是点了点头,小声说:“嗯,谢谢姐姐。”刘氏坐在旁边,看着这一幕,眼睛也红了。她知道女儿骄纵,却没想到,一场落水,居然让她变了这么多。

她轻轻拍了拍周晓的手,没说话,心里却松了口气。接下来的三天,周晓算是彻底摸清了尚书府的情况。周远是礼部尚书,官居从二品,为人正直,就是对女儿有点恨铁不成钢;刘氏是正妻,出身书香门第,性子温和,把周明珠宠得没边;府里还有两个庶出的儿子,一个十岁,一个八岁,都怕这个嫡姐;再就是周明薇,跟着母亲住在西跨院,平日里安安静静的,除了请安,很少出现在主院。而周晓,哦不,周明珠,她开始有意识地改变。以前吃饭,她总是抢着把好吃的都夹到自己碗里,现在却会主动把盘子里的红烧肉夹给明薇:“妹妹,你吃,这个香。”以前丫鬟们要是伺候得不称意,她就摔杯子发脾气,现在春桃不小心打碎了她的胭脂盒,她只是摆摆手:“没事,碎了就碎了,再买一盒就是。

”以前她最讨厌学女红,觉得针扎手,现在刘氏让她学绣帕子,她虽然绣得歪歪扭扭,却也耐着性子坐在那里,不像以前那样一坐就哭。府里的下人们都炸锅了。厨房里,两个烧火的婆子凑在一起嘀咕:“你说大小姐,是不是真的掉进湖里,把脑子给冻坏了?

”“我看像!以前多骄纵啊,现在居然会给二小姐夹菜,昨天还帮张管家搬花盆呢!

”“可不是嘛,昨天我路过主院,听见大小姐跟夫人说,要少吃点甜食,怕胖……我的天,那可是大小姐啊!以前恨不得把糖当饭吃!”这些话,自然会传到刘氏耳朵里。

她拉着周晓的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明珠,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要是还难受,就跟娘说,别硬撑着。”周晓知道府里人都在议论她,她也不解释,只是笑着说:“娘,我没事,就是觉得以前太不懂事了,以后要好好听话。”周远晚上回来,也听说了女儿的变化。

他坐在书房里,看着窗外的海棠树,对身边的小厮说:“去看看大小姐在干什么。

”小厮去了没多久就回来,笑着说:“老爷,大小姐在西跨院呢,正陪着二小姐做风筝,还说要明天去城外放风筝。”周远愣了愣,随即嘴角勾起一抹浅淡的笑。他这个嫡女,虽然骄纵,却也不是坏心眼,只是被宠坏了。现在这样,倒像是个懂事的样子了。

“随她去吧,”周远摆摆手,“只要不闯祸,让她玩去吧。

”周晓可不知道自己成了府里的奇谈,她正陪着明薇扎风筝。明薇的手很巧,剪了个蝴蝶的样子,周晓在旁边帮忙涂颜色,虽然涂得乱七八糟,明薇却笑得很开心。

“姐姐,你以前从来不和我玩的。”明薇一边粘风筝线,一边小声说。“以前是我不好,”周晓摸了摸她的头,“以后我天天陪你玩,好不好?”明薇用力点头,眼睛亮得像星星。

周晓看着她的样子,心里突然觉得,穿越好像也不是那么糟糕。没有KPI,没有加班,有疼她的爹娘,还有个这么可爱的妹妹。虽然这具身体胖了点,年纪小了点,可日子总得过下去。她躺在床幔里,看着窗外的月亮,心里默念:周晓,从今天起,你就是周明珠了。好好活着,在这个大燕朝,活出个人样来。至于那些议论?随他们去吧。

反正她现在,只想先把这十三岁的日子,过明白。2 我明明长的很好看!时光荏苒,转眼便是五年。曾经那个因为抢鸡腿落水的十三岁胖丫头周明珠,如今已是十七岁的少女。

初夏的风掠过菜园,吹起少女月白色的襦裙下摆,露出一双绣鞋,这双鞋刚跟着她爬完府里的老槐树,鞋尖还沾着点槐花残瓣。“小姐!你慢点儿下来!

”春桃站在树下,仰着脖子喊,手里还攥着半块没吃完的绿豆糕,“夫人要是知道你又爬树,肯定又要念叨你了!”周明珠坐在槐树粗壮的枝桠上,晃着两条腿,笑得眉眼弯弯:“怕什么?娘念叨归念叨,最后还不是会让厨房给我做红豆沙?”她说着,伸手摘了串饱满的槐花,凑到鼻尖闻了闻,清甜的香气钻进鼻腔,“春桃,你看这槐花,今年开得比去年还旺,晚上让厨房做槐花糕怎么样?”春桃无奈地叹气:“小姐,你就知道吃!您忘了去年你吃多了槐花糕,积食半夜喊肚子疼的事儿了?

”周明珠吐了吐舌头,从树上转背跳下来,动作利落得不像个大家闺秀。五年间,她早就不是那个圆滚滚的“糯米团子”了每天早起绕着菜园跑两圈,跟着管家学种菜时顺便活动筋骨,再戒掉了大半甜食,如今的她身形匀称,脸颊的婴儿肥褪去,露出了精致的眉眼,只是性子依旧大大咧咧,半点没有京城贵女的温婉模样。“姐姐!”清脆的声音从拱门那边传来,周明薇提着裙摆跑过来,手里拿着个绣好的荷包,脸颊红扑扑的。如今的明薇也十五岁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只是性子还是有些怯懦,见了人依旧会下意识地低头,唯独在周明珠面前,会放开些。“慢点跑,别摔了。”周明珠伸手扶住她,瞥见她手里的荷包,“这是给我的?

”明薇点点头,把荷包递过来,声音细细的:“嗯,我学着绣的,上面是桃花,姐姐你看好不好看?”荷包是浅粉色的,绣着两朵并蒂桃花,针脚虽然不算特别工整,却看得出来很用心。周明珠接过,直接系在腰间,笑着说:“好看!我家明薇手真巧,比那些绣坊的绣娘绣得还好!”明薇被夸得脸红,低下头,手指绞着裙摆:“姐姐喜欢就好。

”周明珠看着她的样子,想起五年前刚穿越过来的时候。

那会儿明薇还是个快十一岁的小丫头,每次见了她都像见了猫的老鼠,躲都躲不及,身体原主以前总欺负她,抢她的点心,撕她的绣活,还把她的帕子扔到泥地里。而现在,明薇会主动给她绣荷包,会跟着她去市集逛胭脂铺,会在她爬树时站在树下帮她望风。

这五年,周明珠不仅改变了自己,也慢慢暖化了这个庶妹的心。“对了,”周明薇突然想起什么,抬头说,“林大哥来了,在客厅等着呢,说找你有事。”“林砚?

”周明珠眼睛一亮“他来干什么?是不是又带了城外的酸枣糕?”说着,她拉着明薇就往大堂跑,春桃在后面喊:“小姐!你的鞋还沾着槐花呢!”大堂里,一个穿着青色长衫的少年正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本书,眉眼清秀,嘴角带着温和的笑。

听见脚步声抬头看来,无奈地摇摇头:“明珠,你还是这么毛毛躁躁的。”这少年是林砚,翰林院编修林大人的儿子,比周明珠大一岁,今年十八岁。

他是周明珠穿越过来后认识的第一个同龄朋友,也是她在这个时代为数不多的知己。

十四岁那年,周明珠带着明薇去市集买糖人,遇到几个小混混抢明薇的发簪,是路过的林砚出手帮了她们。后来一来二去,两人就熟了,林砚常来尚书府找她,有时是给她带些城外的小玩意儿,有时是听她吐槽,有时是教她认些草药。

周明珠说“多学点东西总没错,万一以后流落民间,还能靠采药为生”,林砚只当她是小孩子心性,笑着陪她闹。“你怎么来了?”周明珠坐在他对面,拿起桌上的酸枣糕就往嘴里塞,“是不是又偷拿了你爹的书?

”林砚无奈地敲了敲她的额头:“什么偷拿?那是我爹让我带来给你看的话本,你上次不是说想看《江湖记》吗?”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本线装书,递给她,“不过你答应我,不许上课的时候看,要是被你爹发现了,又该说我带坏你了。

”周明珠接过话本,宝贝似的抱在怀里,笑嘻嘻地说:“知道啦!我肯定藏好,不让我爹发现!”明薇站在旁边,看着林砚温柔的侧脸,脸颊又红了。

她从十四岁那年林砚帮她抢回发簪开始,就偷偷喜欢上了这个温文尔雅的少年,只是她性子怯懦,从来不敢说出口,只能每次林砚来的时候,默默地坐在旁边,听他们说话。

周明珠没注意到明薇的心思,只顾着和林砚说最近的新鲜事:“对了,林砚,你知道吗?

昨天我去城西的布庄,看见王尚书家的小姐了,穿得跟个花蝴蝶似的,还说我没规矩,不像个大家闺秀,你说她是不是有病?我穿什么关她什么事!”林砚笑着听她说,时不时点头附和,他喜欢周明珠,喜欢她的直爽,喜欢她的鲜活,喜欢她不管不顾的样子,这和京城那些循规蹈矩的贵女完全不同。只是他知道周明珠心性大,把他当朋友,所以从来不敢表露心意,只敢以朋友的身份,陪在她身边。“对了,”林砚突然想起什么,语气有些犹豫,“明珠,你今年十七了,你爹娘……没跟你提议亲的事吗?

”周明珠愣了一下,随即摆摆手:“提了啊,我娘上个月还跟我说,想给我介绍李侍郎家的公子,我直接拒绝了!”“拒绝了?”林砚的眼睛亮了亮,“为什么?

”“因为我还没满十八岁啊!”周明珠说得理直气壮,“在我们那儿,女孩子十八岁才算成年,才能谈婚论嫁呢!”她说漏了嘴,赶紧改口,“我是说,我觉得我还小,不想这么早嫁人,天天被关在夫家的院子里,多无聊啊!”林砚松了口气,嘴角的笑意更深了:“你说得对,女孩子是该为自己活,不用急着嫁人。”明薇站在旁边,听见他们说议亲,心里有点酸,却还是小声说:“姐姐说得对,姐姐还小,不用急。

”周明珠拍了拍她的肩膀:“还是我家明薇懂我!”正说着,刘氏走了进来,看见林砚,笑着说:“是林砚来了啊,留下来吃饭吧,厨房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糖醋鱼。

”林砚起身行礼:“多谢刘夫人。”吃饭的时候,周远也回来了,他看着坐在对面的林砚,又看了看旁边狼吞虎咽的女儿,忍不住说:“明珠,你看看林砚,温文尔雅,再看看你,吃饭跟打仗似的,哪有半点大家闺秀的样子?”周明珠嘴里塞满了鱼,含糊不清地说:“爹,吃饭就要吃得香嘛!温文尔雅能当饭吃?”“你就贫吧!我告诉你,再过两年,你要是还嫁不出去,看我怎么收拾你!”刘氏赶紧打圆场:“好了,孩子还小,再说我们家明珠这么好,还怕嫁不出去?”周明珠哼了一声:“就是!我才不怕呢!再说了,民间那些传闻都是假的,什么尚书府大小姐长得丑,没人敢要,我长得明明很好看!

”众人都笑了。林砚看着周明珠心里暗暗想:还要等多久,她才愿意停下来,看看身边的自己。吃完饭,林砚要走了,周明珠送他到门口。“林砚,”周明珠突然说,“谢谢你总来陪我玩。”林砚愣了一下,随即笑着说:“我们是朋友啊。”“嗯,朋友!

”周明珠用力点头,“以后你也要常来,给我带酸枣糕,给我带话本。”“好。”林砚点头,看着她转身跑回府里的背影,眼里的温柔几乎要溢出来。明薇站在廊下,看着林砚离去的方向,轻轻咬了咬嘴唇。她知道,林大哥喜欢的是姐姐,可她还是忍不住,想要靠近他一点点。周明珠跑回房间,从怀里掏出林砚给她的《江湖记》,迫不及待地翻开。

3 隔壁来了个小将军菜园里的黄瓜藤被风吹得沙沙响。周明珠蹲在地里,刚摘下一根顶花带刺的嫩黄瓜,就听见隔壁传来“哐当”一声——像是重物落地的声音,紧接着是小厮们此起彼伏的吆喝声。“春桃!”周明珠直起腰,把黄瓜往衣襟里一塞,扒着墙头就往外瞅,“隔壁那空了三年的院子,怎么突然这么热闹?”春桃提着竹篮跑过来,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只见隔壁府邸的门敞开着,几个穿着粗布短打的小厮正扛着樟木箱往里搬,院子里还架起了梯子,有人在修剪爬满墙的枯藤。“前两天听管家说,好像是将军府的人要搬进来,说是……小将军打完仗回京城养伤呢。”“小将军?”周明珠眼睛一亮,啃了口黄瓜,脆生生的汁水顺着嘴角往下淌,“是不是那个打了胜仗,被人叫小阎王的萧策?

”她早就在市集上听过这名号了。去年冬天她去买糖炒栗子,听见两个老兵油子闲聊,说西北战场上有个少年将军,十六岁上战场,一把长枪挑了北狄首领,杀敌的时候眼睛都不眨,敌军见了他就跟见了阎王似的,都叫他“小阎王”。

春桃点头如捣蒜:“就是他!听说可凶了,战场上杀过的人能堆成山,京城里的王孙贵女们都怕他,没人敢靠近!”周明珠撇撇嘴,嚼着黄瓜嘟囔:“那确实是很厉害了!,不过真有这么可怕吗?

不会就是历史书里少年将军霍去病那样吧?”想到这里,居然越发有些好奇和兴奋。

接下来的几天,隔壁的动静就没停过。白天搬东西、扫院子、换门窗,晚上倒是安静,连灯都很少亮。周明珠每天吃完饭就扒着墙头瞅,可除了忙碌的小厮,连个将军的影子都没看着。这天傍晚,她刚练完一套从话本上学来的“江湖拳法”其实就是瞎比划,就闻见一阵浓郁的香味——是红烧肉的味道!甜滋滋的,混着酱油和冰糖的焦香,顺着风飘过来,勾得她肚子里的馋虫直打转。周明珠抽了抽鼻子,顺着香味就往墙头跑。

她搬来个小板凳,踩在上面踮着脚,扒着墙头往外探。隔壁的厨房烟囱冒着烟,香味正是从那里飘出来的。院子里的石桌上摆着个白瓷盘,盘里躺着块油光锃亮的红烧肉,旁边还放着双筷子,显然是刚端出来的。她正看得入神,肚子“咕噜”叫了一声,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小声嘀咕:“这将军府的厨子手艺也太好了吧,比我们家小厨房做的还香……”“你在看什么?”一个冷冽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吓得周明珠一哆嗦,整个人也往前一倾,半个身子都探到了墙外面。完了,要摔下去了!

周明珠闭紧眼睛,等着屁股开花,可预想中的疼痛没传来。她睁开眼,看见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正攥着她的衣领,力道不大,却稳稳地把她拉了回来。

她顺着那只手往上看——是个穿着玄色锦袍的少年,身形挺拔,肩膀很宽,脸上带着一道浅疤,从眉骨一直延伸到眼角,非但不狰狞,反而衬得他眉眼愈发锐利。

他的眼睛很黑,像深不见底的寒潭,正冷冷地盯着她。周明珠的脑子“嗡”的一声,这就是萧策?长得是真俊,可这眼神,确实有点吓人。她定了定神,眼珠一转,指着远处的墙根,硬着头皮说:“我、我找我的猫!它叫花花,刚才跑进来了,我来看看!

”萧策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墙根下空空如也,只有几片落叶。他挑了挑眉,没拆穿,只是松开手,语气依旧冷淡:“这里没有你的猫。”“不可能啊!”周明珠演技上线,皱着眉头往墙那边探了探,“它刚才还在这儿呢,是不是躲到你家厨房了?

我闻见红烧肉的香味,说不定它去偷肉吃了!”萧策看着她眼底那点藏不住的馋意,嘴角几不可察地勾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冷脸:“厨房没有猫,只有厨子。

你要是想吃红烧肉,可以让你家管家来借方子,不用爬墙。”周明珠的脸“唰”地红了。

被人当场戳穿心思,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她挠了挠头,嘿嘿笑了两声:“那个……我就是随口说说,我家厨房也会做!我先走了啊!”说完,她抱着小板凳就往回跑,跑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冲萧策挥了挥手:“对了,谢谢你啊,萧将军!”萧策站在原地,看着她跑得飞快的背影,眼底闪过一丝笑意,转身走到石桌旁,拿起筷子夹了块红烧肉,放进嘴里。甜而不腻,软烂入味,确实好吃。

他想起刚才那个扒着墙头盯着肉的小姑娘,忍不住摇了摇头:“尚书府的嫡女,倒像个小馋猫。”其实,他早就发现这个翻墙的小丫头了。第一天搬进来,他在院子里养伤时,就听见隔壁传来叽叽喳喳的声音,后来见她天天扒着墙头瞅,觉得有趣,跟京城那些见了他就躲的贵女完全不同,这丫头不仅不害怕,还敢爬墙偷看,眼神里那点馋意藏都藏不住。他转身回屋,对守在门口的小厮说:“去告诉厨房,明天起,每天做一道红烧肉,火候大些,炖得烂点。”小厮愣了一下:“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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