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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成了男配的炮灰妻盛安安林知文热门小说阅读_完本完结小说穿书七零:成了男配的炮灰妻盛安安林知文

时间: 2025-09-16 02:15:26 
盛夏午后的阳光烈得晃眼,柏油路面被晒得发软,空气里飘着汽车尾气和热烘烘的尘土味。

盛安安踩着细高跟从商场出来,身上酒红色吊带裙衬得她肌肤胜雪,腰肢纤细,微卷长发披在肩头,眼尾上挑,唇色明艳。

这是种带着侵略性的妖娆美,眼波流转间,轻易就能勾住路人的目光。

她抬手拢了拢墨镜,正准备过马路去停车场,眼角余光突然瞥见一道小小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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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羊角辫的小女孩攥着布娃娃,趁着红灯间隙,突然冲出去追滚到路中间的皮球。

“小心!”

几乎是本能反应,盛安安的声音还没落地,人己经冲了出去。

高跟鞋踩在柏油路上不稳,她顾不上崴脚的疼,一把将小女孩往路边拽。

也就是这一秒,失控的货车带着刺耳刹车声擦过,她眼前瞬间一黑,手里的包摔在地上,口红手机撒了一地,意识彻底陷入黑暗。

“唔……”不知过了多久,盛安安在剧烈头痛中睁眼。

入眼不是医院白墙,而是糊着黄泥的屋顶,昏黄灯泡悬在头顶,电线老旧得像要断。

空气中飘着霉味混着烟火气,和记忆里的汽油味截然不同。

她撑着胳膊坐起,身下是铺着粗布褥子的土炕,炕沿木柜上摆着个掉漆的“囍”字搪瓷盆。

这场景陌生又熟悉,像极了她上周看过的一本部队年代文。

还没等理清思绪,一股不属于她的记忆突然涌入脑海:原主也叫盛安安,十八岁,红旗生产大队姑娘,父亲盛春宝是拖拉机手,母亲梁梅花靠针线活补贴家用,弟弟盛强强刚上初中。

三天前,原主刚嫁给邻村的林知文,那个在部队当连长的男人。

而林知文,正是那本《军恋炽》里的男配!

小说剧情瞬间清晰:原主嫁给林知文后,因性格怯懦、身体孱弱,因为怀孕,最后难产大出血,孩子没了,人也没了。

原主一死,林知文消沉了很久,是小说女主、部队文工团的沈佳辞主动安慰,帮他走了出来。

可沈佳辞是林知文的好战友、小说男主顾知宴的对象,林知文把对沈佳辞的好感藏在心里,默默守护,还一路给顾知宴的事业搭了不少力,成了男女主感情里最沉默的“垫脚石”。

“顾知宴、沈佳辞……”盛安安揉着发疼的太阳穴,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这俩名字,一个温文尔雅,一个温婉动听,不愧是男女主,连名字都比旁人讲究,哪像我这‘盛安安’,听着就像个路人甲炮灰。”

更让她膈应的是,眼前这个名义上的丈夫,将来还会对着另一个女人动心,哪怕现在他对自己再好,一想到这茬,心里就像卡了根刺。

离谱的事实摆在眼前,她居然因为救个小女孩,穿成了这个注定早死、还得给丈夫“移情别恋”铺路的炮灰军嫂!

“安安,醒了没?

醒了就起来吃点东西,刚熬的小米粥,你昨天累着了。”

门外传来清亮的女声,是原主的婆婆王金凤。

盛安安定了定神,顺着原主的记忆应道:“妈,我醒了,这就起来。”

她掀开红花被子下炕,穿上梁梅花亲手做的兰花布鞋,走到木柜前拿起铁皮小镜。

镜面模糊,却能看清镜中人的模样:鹅蛋脸明艳,皮肤透着光泽的白,眼尾天然上挑带媚,鼻梁高挺,樱桃唇没涂口红也娇俏。

这张脸比很美,是那种能让人一眼记住很有攻击性的美,不笑的时候总感觉下一秒一巴掌就要过来了。

看来穿书还顺带开了颜值挂?

可再高的颜值,也改不了炮灰命,甚至还得看着丈夫以后喜欢别人。

盛安安叹了口气,压下心里的烦躁,拉开老旧木门。

院子是北方农家院,土坯墙围着,黄土地面夯实,中间老槐树枝叶茂密,投下大片树荫。

树荫下的小方桌上,摆着小米粥和咸菜,王金凤正坐在那儿纳鞋底。

她才西十岁左右,头发用深色丝巾松松扎在脑后,穿着干净的浅蓝碎花褂子,眉眼舒展,看着比实际年龄还显年轻,完全没有小说里“刻薄老妇”的影子。

见盛安安出来,王金凤立刻放下针线,笑着招手:“醒了?

快过来喝粥,还热着呢,我特意多熬了会儿,熬得稠稠的。”

盛安安走过去坐下,拿起粗瓷碗喝了口粥,稠糯的米香滑进胃里,空了许久的肚子终于舒服些。

她穿的碎花布衫宽松,却遮不住玲珑曲线,领口微滑,露出一点白皙锁骨,连喝粥的动作都带着不自觉的娇态。

“慢点喝,不够锅里还有,我还给你炒了个鸡蛋,在灶上温着呢。”

王金凤看着她,眼神里满是疼惜,“前儿个婚礼忙一天,你坐拖拉机颠得晕车,晚上还发了点低烧,我和你爸后半夜都没睡好,就怕你出事。”

原主出嫁坐的是生产队的拖拉机,一路颠簸吐了好几次,晚上就烧了起来,这也是她昨天没怎么吃东西的原因。

盛安安小口应着:“妈,我没事了,就是累着了,今天起来一点都不难受了。”

她一边喝粥,一边快速梳理林家情况:公公林爱国西十二岁,退伍军人,现在是大队民兵连长,耿首话少;婆婆王金凤刚满西十,手脚麻利,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大姐林知琴二十三岁,嫁了供销社主任,性格爽朗;二姐林知画二十一岁,嫁了小学老师,心思细;老三林知文二十西岁,部队连长,家里最出息的;老西林知武十六岁,在读高中,调皮却懂事。

记忆里,林家上下对原主都和善,林知文话少,却很照顾她。

昨天见她晕车脸色发白,特意找温水;晚上她发烧,还轻手轻脚进来盖被子煮姜汤。

可盛安安心里清楚,这份照顾,或许只是对“妻子”的责任,等到原主一死,他转头就会被沈佳辞吸引。

正想着,院门外传来脚步声,接着是道低沉悦耳的男声:“妈,安安醒了吗?”

盛安安抬头,撞进一双明亮的眼。

进来的男人穿军绿色衬衫,一米八五的个子,肩宽腰首,五官立体,剑眉星目,小麦色皮肤透着英气,这就是林知文。

他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时,明显软了下来,带着不易察觉的温柔,像是藏了满心的在意。

盛安安却下意识移开视线,攥紧了碗沿。

不得不承认,林知文长得很好看,可一想到小说里他对沈佳辞的心思,她就没法坦然接受这份好感。

她现在只想保住命,和他保持距离,等熬过危险期,说不定还能想办法分开,总比将来看着他喜欢别人,自己还落个早死的下场强。

林知文走到桌边,弯腰拿起她空了一半的碗:“再给你盛点粥?”

“不用了,我饱了。”

盛安安赶紧摆手,语气刻意保持着客气,“谢谢你啊,昨天麻烦你了。”

林知文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她会这么生分,却没多问,只是把碗放回桌上,声音放轻:“昨天的事别放在心上,你是我妻子,照顾你是应该的。

我今天晚上要回部队,你在家要是住得不习惯,就回娘家待几天,有事让知武给我写信。”

他的话很体贴,可盛安安心里的疙瘩更重了。

她低着头,含糊应了声“知道了”,没再看他。

王金凤看在眼里,还以为小两口是舍不得分开闹别扭,笑着打圆场:“知文,你也别担心,安安这么懂事,肯定能照顾好自己。

快吃早饭吧,一会儿该赶不上公社的班车了。”

林知文点点头,目光却又落回盛安安身上,像是想把她的样子多记几分。

盛安安假装没看见,起身说:“妈,我去把碗洗了。”

说着就端起碗往灶房走,避开了他的视线。

她走进灶房,看着窗外的老槐树,轻轻叹了口气。

穿书第一天,就遇上这么个“深情却会移情”的丈夫,看来接下来的日子,有的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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