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旧年阿元林若涵免费完结版小说_小说完结寄旧年阿元林若涵
民国十四年,上海的梅雨季总带着股化不开的黏腻。铅灰色的云压在法租界的梧桐树梢上,雨丝斜斜地织着,把霞飞路上的洋房都笼在一片朦胧的水汽里。林家公馆的雕花铁门外,黄包车碾过湿漉漉的柏油路,溅起的水花打在青灰色的墙根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
客厅里的座钟刚敲过三点,林若涵把手里的《良友》画报往紫檀木茶几上一放,百无聊赖地用银叉拨弄着玻璃罩里的冰镇杨梅。冰屑在灯光下泛着细碎的光,映得她腕上的翡翠镯子愈发透亮——那是她十八岁生辰时,父亲林鸿生从北平拍卖行拍来的,据说是前清格格的旧物。
“阿元呢?”她头也没抬,声音透过客厅里盘旋的冷气传出去,带着点大小姐特有的漫不经心。
女佣张妈正在擦古董架上的青瓷瓶,闻言连忙应道:“在院子里修水管呢,早上厨房的水龙头又漏水了。”
林若涵“哦”了一声,视线落在画报封面上穿西装的男明星身上,忽然觉得那眉眼竟有几分像阿元。她甩了甩头,把这荒唐的念头赶走——陈阿元是管家陈叔的儿子,打小在公馆里长大,说到底不过是家里的佣人,怎么能和画报上的人相提并论。
窗外的雨又大了些,敲在彩绘玻璃上噼啪作响。林若涵起身走到窗边,撩开厚重的丝绒窗帘一角往外看。院子里的香樟树被雨水洗得发亮,树下站着个穿蓝色工装的年轻男人,正弯腰用扳手拧着水管接口。雨水顺着他的额发往下淌,在鼻梁处汇成细流,滴落在深蓝色的工装上,晕开一片更深的颜色。
那就是陈阿元。
他比她大两岁,今年二十整。小时候总跟在她身后,替她背书包,帮她摘院子里的石榴,在她被隔壁公馆的少爷欺负时,会攥着拳头挡在她面前,哪怕被打得鼻青脸肿也不肯让开。那时候他还叫她“小姐”,声音怯生生的,像只受惊的小兽。
后来她上了中西女中,他则跟着陈叔学做活,修电器、通水管、打理花园,公馆里里外外的杂活几乎样样拿手。两人见面的次数渐渐少了,偶尔在走廊里碰到,他会低着头喊一声“大小姐”,然后快步走开,留给她一个挺直的背影。
林若涵的指尖无意识地划过冰凉的玻璃,看着阿元直起身,用手背擦了擦额角的雨水。他比去年又高了些,肩膀宽了不少,工装外套被雨水浸得贴在身上,隐约能看出后背紧实的线条。她忽然想起上个月的舞会,表哥搂着她跳舞时,手也是这样搭在她的腰上,只是表哥的手心总是汗津津的,不如阿元……她猛地停住思绪,脸颊竟有些发烫。
“大小姐,冯少爷的车到了。”张妈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怔忡。
林若涵回过神,理了理月白色的旗袍裙摆,那旗袍是上个月在霞飞路的“鸿翔”定制的,领口绣着细碎的珍珠,走起来时裙摆会随着步伐轻轻晃动,像只展翅的白鸟。她对着穿衣镜转了圈,确认珍珠没有松动,才提起手袋往外走。
刚走到玄关,就撞见陈阿元从外面进来。他大概是刚修完水管,手里还拿着扳手,蓝色工装上沾了不少泥点,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看见林若涵,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低着头道:“大小姐。”
“嗯。”林若涵的目光在他湿透的肩膀上顿了顿,想说句“去换件衣服”,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把地上的水拖干净,别让人滑倒”。
阿元的头垂得更低了些:“是。”
擦肩而过时,林若涵闻到他身上的味道——混合着雨水的清冽、泥土的腥气,还有淡淡的肥皂味,那是公馆里统一用的固本肥皂,廉价却干净。和表哥身上的古龙水味不同,这味道让她莫名觉得安心。
冯少爷的车就停在铁门外,黑色的福特轿车擦得锃亮,司机正撑着伞在车旁等候。冯少爷是财政部次长的儿子,留过洋,说话时总带着点英文单词,林鸿生很喜欢他,说两家若是结亲,对林家的生意大有裨益。
“若涵,你今天真美。”冯少爷替她拉开车门,目光落在她的旗袍上,“这料子是巴黎最新款吧?”
林若涵笑了笑,没接话。她对这些并不感兴趣,比起巴黎的料子,她更在意院子里那棵石榴树今年会不会结果——小时候阿元总爬上去帮她摘最大最红的,然后在树下分着吃,石榴汁溅在两人的衣服上,像开出一朵朵小红花。
车子驶过霞飞路时,林若涵掀起窗帘一角往后看。林家公馆的铁门越来越远,她隐约看见陈阿元正蹲在玄关门口拖地,蓝色的工装在一片深宅大院的灰墙里,像个不起眼的墨点。
冯少爷带她去了静安寺路的“老大昌”,点了咖啡和奶油蛋糕。落地窗外的雨还在下,马路上的黄包车溅起的水花偶尔会打在玻璃上,留下一道转瞬即逝的水痕。
“下月初有场慈善舞会,”冯少爷用银叉叉起块蛋糕,“到时候我请你跳第一支舞?”
林若涵搅动着咖啡杯里的方糖,轻声道:“再说吧,我爹说不定会安排我去北平看外婆。”
她其实是不想去。去年的舞会上,冯少爷踩了她三次脚,还差点把她的珍珠项链扯断。倒是后来陈阿元来接她时,见她裙子上沾了酒渍,默默从口袋里掏出块干净的手帕递给她——那手帕是用公馆里的旧布料做的,边角都磨得起毛了,却洗得干干净净。
从“老大昌”出来时,雨已经停了。夕阳透过云层,给湿漉漉的街道镀上了一层金红色。冯少爷想送她回家,被她婉拒了:“我想自己走走。”
沿着霞飞路慢慢往回走,路边的梧桐树滴着水,偶尔有汽车驶过,会带起一阵潮湿的风。林若涵走到一家玩具店门口,看见橱窗里摆着只铁皮青蛙,上了发条就能蹦跳着前进。她忽然想起小时候,陈阿元用捡来的铁皮给她做过一只,虽然丑得很,却陪她玩了整整一个夏天。
正看得出神,身后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她回头,看见陈阿元骑着公馆里的那辆旧自行车过来,车后座上捆着个工具箱。看见她,他连忙刹住车,从车上下来:“大小姐,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林若涵往后退了半步,“我自己能走。”
阿元没再坚持,只是推着自行车跟在她身边。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谁都没说话。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偶尔会在湿漉漉的地面上交叠在一起,又很快分开。
走到公馆附近的弄堂口时,林若涵忽然停住脚步:“早上……谢谢你修水管。”
阿元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她会说这个,连忙道:“应该的。”
“你的衣服湿了,”林若涵的目光落在他的肩膀上,“去账房领块大洋,买件新的吧。”
“不用,”阿元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自行车的车把,“我有衣服穿。”
林若涵“哦”了一声,没再坚持。她转身往公馆走,走了几步,忽然听见身后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清脆的响声在安静的弄堂里回荡着,像极了小时候他跟在她身后时,手里那只廉价的铁皮青蛙发出的声音。
回到公馆时,张妈正在摆晚饭。红木餐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摆着银质的刀叉和水晶杯,墙角的留声机里放着周旋的《天涯歌女》,咿咿呀呀的歌声和窗外的蝉鸣混在一起,竟有种奇异的和谐。
林鸿生已经坐在主位上了,他今天似乎心情不错,看见林若涵进来,笑着道:“回来啦?冯少爷送你回来的?”
“我自己走回来的。”林若涵坐下,拿起汤匙喝了口汤。
“下个月的慈善舞会,”林鸿生放下筷子,“你跟冯少爷一起去。我已经跟他父亲说好了,到时候正式把你们介绍给大家。”
林若涵握着汤匙的手顿了顿:“爸,我不想去。”
“胡闹,”林鸿生的脸色沉了沉,“林家现在正是用人的时候,冯家能帮我们不少忙。你以为这是小孩子过家家?”
林若涵没再说话,只是默默地吃饭。留声机里的歌声还在继续,“天涯呀海角,觅呀觅知音”,唱得人心里酸酸的。她忽然想起刚才在弄堂口,陈阿元推着自行车站在夕阳里的样子,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像个沉默的惊叹号。
晚饭过后,林若涵回到自己的房间。推开窗户,能看见院子里的香樟树,还有树下那盏昏黄的路灯。她看见陈阿元正在路灯下擦自行车,动作很慢,像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林若涵忽然觉得,这偌大的公馆里,或许只有那个在路灯下擦自行车的身影,才是最真实的。
她关上窗户,转身走到梳妆台前,打开首饰盒。里面摆满了金的、银的、宝石的首饰,琳琅满目,却没有一样能让她想起那个用旧铁皮做青蛙的少年。
窗外的蝉鸣渐渐歇了,留声机里的歌声也停了。林若涵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忽然想起陈阿元递给他的那块手帕,边角磨得起毛了,却带着阳光晒过的味道。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枕头套是用真丝做的,滑溜溜的,却不如那块粗布手帕让人安心。
民国十四年的这个夏夜,上海的梅雨季还没过去,林若涵在柔软的丝绸床单上辗转反侧,而公馆的院子里,陈阿元刚擦完自行车,正站在香樟树下,望着二楼那扇亮着灯的窗户,手里紧紧攥着块洗得发白的手帕——那是今天早上,他在玄关拖地时,捡到的林若涵掉落的那块,上面还沾着淡淡的栀子花香水味。
夜风吹过,香樟树的叶子沙沙作响,像是在诉说着一个无人知晓的秘密。
梅雨季的雨总来得没头没脑。清晨刚放亮的天,转眼间又被铅灰色的云压得低低的,豆大的雨点砸在林家公馆的玻璃窗上,噼啪作响,像谁在窗外撒了把碎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