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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了白月光,亲手送她去和亲(清婉萧朝遥)热门小说排行_完结版小说我为了白月光,亲手送她去和亲清婉萧朝遥

时间: 2025-09-16 05:38:39 

大元三十七年,冬。

奉天殿,百官匍匐,金砖冷硬如冰。

我,大元摄政王,凤玦。立于龙椅之侧,亲手为我那即将远嫁和亲的未婚妻——大元唯一的长公主萧朝遥,戴上那顶沉重无比的远嫁凤冠。

凤冠上的东珠,颗颗圆润饱满,却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一如她此刻的脸。

她穿着繁复的赤色嫁衣,从头到脚,都是我亲自挑选的,最华丽的贡品。嫁衣的裙摆上,用金线绣着展翅的凤凰,一路蔓延,没入大殿的阴影里,仿佛一只折翼的鸟,即将坠入无边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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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戴上这凤冠,你便不再是大元的公主,而是北朔的王妃了。”我的声音平静无波,像是在陈述一件再寻常不过的国事,“此去三千里,黄沙漫漫,望殿下……珍重。”

萧朝遥没有看我,她的目光越过我,直直地盯着那张空无一人的龙椅。那是她父兄曾经坐过的位置。如今,只剩下冰冷的沉默。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在想,那个曾许诺她会一生一世守护大元,守护她的凤玦,为何会亲手将她推向这片冰冷的黄沙。

原因很简单。

我的白月光,苏清婉,她回来了。

三日前,我在摄政王府的后花园里,找到了那个一身布衣,却依旧清丽脱俗的身影。她对我说:“凤玦,我回来了。可我……只是个平民孤女,而你是摄-政-王。”

她每一个字都说得那么轻,那么无辜,却又像一把最锋利的刀,精准地剖开我所有的伪装。

是啊,我是摄政王。而萧朝遥,是先帝亲封的长公主,是流着前朝皇室血液的最后象征。我娶了她,便是名正言顺的皇室血脉延续者。可我的内心,却容不下一个政治符号。

我需要一个妻子,一个温婉、柔顺、对我毫无威胁、能让我彻底放松下来的女人。

那个人,只能是苏清婉。

所以,当北朔使臣提出和亲,并点名要大元唯一的长公主时,我没有丝毫犹豫,在朝堂之上,力排众议,应允了。

我告诉那些反对的元老:“长公主一人之安危,怎比得过大元万千将士的性命?此乃为国分忧,是殿下的荣耀。”

冠冕堂皇。

其实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我只是想腾出那个“摄政王妃”的位置而已。

此刻,凤冠已经稳稳地戴在了她的头上。流苏垂下,遮住了她的眉眼,也遮住了她所有的情绪。

她终于动了。

她缓缓抬起手,不是扶正凤冠,而是摘下了腰间佩戴了十年的一枚玉佩。那是我十五岁那年,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得胜归来后,她亲手为我戴上的。她说,这玉佩,求的是“岁岁平安”。

“凤玦。”

她开口,声音沙哑,却异常清晰,在大殿中回响。

“这枚玉佩,曾护佑你十年平安。今日,朝遥将它留下,祝你与苏姑娘,岁岁……平安。”

她将玉佩放在我身前的托盘里,那清脆的一声“叮”,像是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她转身,不再看我一眼,一步一步,踏着那金丝凤凰的裙摆,走向殿外那无尽的风雪。

她的背影,挺直如松,像一团即将燃尽的火焰,决绝,而惨烈。

我看着托盘里那枚温润的玉佩,它仿佛还带着她的体温。不知为何,我的心,竟空了一下。

但很快,这丝异样便被我对未来的憧憬所取代。

清婉,我很快就能迎娶你了。从此以后,再也无人能阻碍我们。

我以为,送走了一个政治麻烦,迎来的将是高枕无忧的安稳人生。

我错了。

我亲手送走的,不是一个柔弱的公主。

而是一个未来的……神话。

我亲手点燃的,也不是和亲的喜烛。

而是三年后,足以将我整个王朝烧成灰烬的,地狱业火。

萧朝遥离开的第二天,我便下旨,册封苏清婉为我的正妃。

消息传出,朝野震动。

御史台的老臣们跪在承天门外,以头抢地,声嘶力竭地哭喊,说我此举有违祖制,愧对先帝。长公主尸骨未寒——他们是这么说的——我便急不可耐地另娶新欢,这会寒了天下将士的心。

我坐在大殿之上,冷漠地听着内侍的回报。

“让他们跪。”我对身边的掌印太监说,“跪到想明白为止。谁想不明白,就一直在雪地里待着吧。”

权力是最好的武器。它可以让所有反对的声音,都变成无意义的嘶吼。

迎娶清婉的那天,王府张灯结彩,红绸百里。

她穿着我为她寻来的鲛人纱制成的嫁衣,美得如同九天仙女。她对我盈盈一笑,柔声说:“凤玦,我终于……等到你了。”

那一刻,我觉得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为了她,牺牲一个萧朝遥,算得了什么?

洞房花烛夜,清婉依偎在我怀里,怯生生地问:“王爷,您把长公主送到北朔……会不会太委屈她了?臣妾听说,北朔的朔风,能把人的脸都吹裂了。”

她的善良,让我心中最后一丝不安也烟消云散。

我抚摸着她的长发,轻声说:“别担心。她是大元的长公主,北朔可汗不敢亏待她。再者说,她自幼习武,身体强健,不像你,一阵风就能吹倒。”

清婉的身体确实很弱。

她总是会莫名地心悸,会在深夜里被噩梦惊醒。她需要我寸步不离地守着,需要我亲手为她熬药。

这种被完全依赖的感觉,让我无比受用。

在萧朝遥面前,我永远是那个需要紧绷着神经的摄政王。她太聪明,太敏锐,我任何一丝情绪的波动,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她会与我探讨政事,会分析军情,甚至会在我决策失误时,毫不留情地指出。

她像一面镜子,时刻照见我的野心与疲惫。

而清婉不同。

她从不问政事。她只关心我今天累不累,晚膳想吃什么。在她的世界里,我不是摄-政-王,只是她的丈夫,凤玦。

这种温柔乡,足以销蚀掉任何英雄的骨气。

我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我开始清理朝堂之上,所有心向萧朝遥的旧臣。我提拔那些对我唯命是从的新贵。整个大元,在我的治理下,铁板一块,再无任何杂音。

边境传来消息,说长公主抵达北朔王庭后,深受老可汗喜爱,被封为“天佑王妃”,地位尊崇。

我听到这个消息,只是淡淡一笑。

地位再尊崇,也不过是一个笼中的金丝雀。一个女人,在那个强者为尊的蛮族国度,能有什么作为?不过是成为男人炫耀战功的勋章罢了。

我甚至有些可怜她。

如果她当初能像清婉一样,对我百依百顺,柔情似水,或许,她今天依然能安稳地待在长安城里,做她高高在上的长公主。

可惜,她太倔强,太骄傲了。

她的骄傲,注定了她的悲剧。

我以为,关于萧朝遥的一切,就会这样,在时光的流逝中,慢慢被淡忘。

直到一年后,清婉有孕。

我欣喜若狂,这是我的第一个孩子。我赏赐了王府所有下人,大赦了三千囚犯。

清婉却在夜里,从噩梦中哭着醒来。

她抓着我的手,脸色惨白,浑身发抖。

“王爷,我梦见……我梦见长公主了。”

“她回来了?”我的心莫名一紧。

“不。”清婉哭着摇头,“她……她死了。浑身是血地站在我面前,说我抢了她的位置,她说……她要来索命,要带走我们的孩子……”

“胡说!”我厉声呵斥,将她紧紧搂在怀里,“只是个梦而已。别怕,有我在。”

我安抚了她很久,她才渐渐平静下来,在我怀里睡去。

可我,却失眠了。

我看着窗外漆黑的夜色,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萧朝遥离开时,那双隔着凤冠流苏,望向我的,清冷孤绝的眼睛。

她会死吗?

在那个吃人的地方。

这个念头,像一根毒刺,第一次,扎进了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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