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枪为誓(德玛西盖伦)全文免费阅读无弹窗大结局_《长枪为誓》德玛西盖伦免费小说
德邦总管赵信自传我站在德玛西亚城墙的垛口上,指尖摩挲着三爪长枪的冷铁枪身 —— 枪尖还留着昨夜斩击虚空生物的裂痕,枪杆上缠着的旧布条,是当年从故乡废墟里带出的唯一念想。风卷着金色的阳光掠过甲胄,恍惚间又看见角斗场看台上那片刺目的猩红,听见嘉文二世陛下伸手时说:“赵信,你的战斗,不该止于此第一章 山脚下的野小子我出生在德玛西亚与诺克萨斯之间的一个小村,村名早被来往的风沙磨淡了,只记得村后是铁脊山脉的余脉,裸岩在晴日里泛着冷光,村前是常年枯黄的麦田,风一吹就卷着沙粒打在脸上 —— 这里的土,连麦子都养不肥,却偏生夹在两大国之间,成了块爹不疼娘不爱的地界。村里人都叫我 “野小子”,倒不是因为我偷摘王婶家的瓜果、摸李伯家的鸡蛋,是我总爱揣着根磨尖的杨木杆往山里钻,把先生教《德玛西亚法典》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先生是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戴顶快磨破的布帽,每次见我溜号,就攥着戒尺追得我满学堂跑,戒尺打在掌心火辣辣的,我却梗着脖子跟他犟:“念再多‘正义’‘荣耀’,能挡得住山那边流寇的刀?
能让我娘少缝几针补补丁?” 先生被我堵得说不出话,只能叹着气摇着头,最后还是会把我拉回去,偷偷塞块烤红薯 —— 他也知道,这乱世里,光靠书本,护不住人。父亲在我六岁那年走了,不是死于战乱,是积劳成疾。那年秋收,他扛着比人还高的麦捆往家走,走到村口就倒了下去,再也没起来。临终前他攥着我的手,指节因为用力泛得发白,声音轻得像风吹麦叶:“信娃,别学爹…… 一辈子就会扛活,连自家婆娘娃娃都护不住…… 要活成能护住人的样子。” 我那时候还小,不懂 “护住人” 是什么意思,只记得母亲趴在父亲身上哭,肩膀抖得像筛糠,两个妹妹拽着我的衣角,怯生生地问 “爹还能醒吗”,我攥着拳头,没掉一滴泪,心里却像被麦芒扎得生疼。从那以后,母亲就一个人拉扯着我们仨。夜里她坐在油灯下缝补,针脚又密又细,指尖被针扎出血,就往嘴里含一口,接着缝;白天她去田里抢收,天不亮就出门,天黑透了才回来,脊梁骨一天比一天弯,原本乌黑的头发,没几年就掺了白丝。我瞧着她的背影,偷偷把那根杨木杆找出来,用磨石磨得更尖 —— 杆身被我握得溜光,顶端磨得能戳穿树皮。每天天不亮,我就揣着木杆往山里跑:对着老槐树扎枪,扎得树皮簌簌掉渣,虎口震得发麻也不停;追着野兔练步法,摔得满身泥、膝盖磕出血,就用野草汁抹一抹,接着追。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快点长大,长成能替母亲把担子扛起来的人,长成能护住这个家的人。到了十五岁,我已经比村里大多数后生都高了,胳膊上也练出了腱子肉,那根杨木杆被我用了九年,杆尾都磨出了包浆。那年夏天,天旱得厉害,麦子收成差,一伙流寇就扛着刀闯进了村里,为首的壮汉满脸横肉,手里的刀锈迹斑斑,却依旧亮得吓人,他站在村口的老槐树下,唾沫横飞地喊:“每家交两袋粮!不交粮,就烧了你们的破房子!”村民们都慌了,有的往屋里躲,有的想找锄头反抗,却被流寇一脚踹倒。我攥着那根杨木杆,从人群里走了出来 —— 那时候我手心里全是汗,却没敢往后退一步,我想起了父亲临终前的话,想起了母亲缝补到出血的指尖。流寇见我只是个半大孩子,嗤笑一声:“毛都没长齐,也敢来凑热闹?” 说着就挥刀劈过来,刀风带着腥气,刮得我脸疼。我没慌,借着在山里练的野路子,矮身躲开,手里的木杆像长了眼睛似的,直往他腰眼上捅 —— 那是我观察了半天,找到的最软的地方。壮汉疼得嗷嗷叫,捂着腰就倒在地上,流寇们见首领被打倒,顿时乱了阵脚,我趁机挥舞着木杆,大喊:“要打就来!别欺负老百姓!” 村民们见我占了上风,也鼓起勇气,拿起锄头、镰刀冲了上来,流寇们没一会儿就跑没影了。那天后,村里人再没人叫我 “野小子”,都喊我 “信娃”,谁家丢了鸡、谁家的田被牲口踩了、谁家孩子上山迷了路,都来寻我。老铁匠张叔,连夜给我打了柄铁枪 —— 他把家里仅有的一块好铁拿了出来,守在铁匠铺里,叮叮当当打了一整夜。枪身是实心铁,枪头没开刃,却沉甸甸的,握在手里,比那根杨木杆重多了,也踏实多了。张叔拍着我的肩膀说:“信娃,这枪你拿着,以后好好护着村里的人。” 我握着铁枪,感觉像是握着整个村子的分量 —— 那时候我以为,只要我守着村口,只要这杆铁枪在,日子就能一直安稳下去,母亲就能少受点苦,妹妹们就能安安稳稳地长大。
可我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这乱世里,安稳从来都是奢侈品。那年深秋,天刚蒙蒙亮,村口就传来了马蹄声 —— 不是流寇的破马,是整齐划一的战马声。我握着铁枪跑出去,就看见远处的地平线上,一面黑色的旗帜正缓缓升起,旗帜上的蛇形纹,在晨光里显得格外狰狞。那是诺克萨斯的旗。那一刻,我握着铁枪的手,突然开始发抖 —— 我知道,村里的安稳日子,到头了。
第二章 维斯塞罗的绝望那是个秋收的早晨,天刚擦亮,我刚帮隔壁王婶把最后一袋麦子扛进粮仓,指尖还沾着麦壳的碎渣,就听见村口传来撕心裂肺的惨叫 —— 不是平日里牲口的嘶鸣,是人的哭喊,混着金属碰撞的脆响,像把冰锥扎进耳朵里。我拔腿就往村口跑,手里还攥着刚卸粮用的木叉。刚拐过老槐树,就看见黑压压的人影 —— 是诺克萨斯的士兵,黑色的铠甲在晨光里泛着冷光,手里的刀沾着血,像一群闯进麦田的黑蚂蚁。他们正把村民往马车上拖,李伯想护着怀里的孙子,被一个士兵一脚踹在胸口,老人蜷缩在地上,嘴角淌着血;王婶的女儿抱着柱子哭,被士兵薅着头发拽出来,头发散了一脸。“住手!
” 我把木叉一扔,转身冲回自家院子,抄起那杆老铁匠打的铁枪 —— 枪杆还带着夜里的潮气,握在手里却比什么都踏实。
我迎着士兵冲过去,枪尖挑飞一个想抓小孩的士兵的刀,顺势往前一送,扎进他的大腿。
那士兵惨叫着倒在地上,血顺着枪杆流到我手上,滑溜溜的,像小时候摸过的蛇。
可他们人太多了,一波刚退,一波又涌上来。我的胳膊被一个士兵的刀划了道口子,血一下子就渗出来,染红了半截衣袖。我咬着牙继续挥枪,却看见母亲从屋里冲出来,张开胳膊想护在我身前,一个士兵眼都没眨,一脚把她踹倒在泥里,母亲的头巾掉在地上,沾了泥和血。“娘!” 我红了眼,想冲过去扶她,可两个士兵从侧面扑过来,一人架住我的胳膊,一人用铁棍往我后颈砸来。我想挣扎,却觉得天旋地转,眼前的人影越来越模糊 —— 我看见狗蛋被一个士兵拎着衣领扔进马车,小胳膊还在乱挥,嘴里喊着 “信哥救我”;看见王婶趴在地上哭,怀里抱着被踩烂的麦穗;看见那杆老铁匠打的铁枪,被一个士兵用脚踩断,断口处的铁屑闪着光。最后一眼,我看见村里的炊烟断了,金黄的麦垛上溅满了血,像开了一片恶狠狠的花。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再醒来时,我躺在一个潮湿的牢房里,墙缝里渗着水,空气里满是霉味和血腥味。我的头还在疼,胳膊上的伤口用破布缠着,渗出血来。我下意识地摸向身边,摸到了半截断枪 —— 是那杆铁枪的枪头部分,枪尖还沾着干了的血。“醒了?” 一个穿诺克萨斯军服的人走进来,靴底踩在泥地上,发出 “咕叽” 的响。他把一件破烂的角斗服扔在我脸上,布料又脏又硬,带着馊味。
“从今天起,你不叫赵信了,叫维斯塞罗。” 他蹲下来,用靴尖踢了踢我的腿,“赢一场,活一天;输了,就扔去喂竞技场的獒犬 —— 别想着逃,这牢门比你命还硬。
”我攥着那半截断枪,没说话,只觉得心里像被灌满了铅。后来我才知道,这里是诺克萨斯的清算竞技场,一个用鲜血换乐子的地方。看台上满是嘶吼的贵族,他们举着酒杯,把我们这些角斗士的生死当戏看。有人赢了,他们就欢呼;有人死了,他们就笑着扔垃圾。第一次上场时,我被推到一个巨大的铁笼子里,对面是个比我高一头的壮汉,手里拿着斧头,斧刃上还沾着上一个人的血,他咧嘴笑,露出一口黄牙:“又来个送死的。”我攥着半截断枪,脑子里全是村里的画面 —— 母亲的头巾、狗蛋的哭喊、老铁匠的铁锤声。
壮汉挥着斧头冲过来,我没躲,反而迎着他冲上去,趁他挥斧的间隙,把断枪狠狠扎进他的喉咙。血喷在我脸上,热得烫人,看台上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可我只觉得恶心,像吞了一只死苍蝇,连胃里的酸水都要吐出来。从那以后,我成了竞技场的 “传奇”。断枪换成了三爪长枪,锋利的枪尖能轻易刺穿铠甲;“维斯塞罗” 的名字被贵族们喊得震天响,他们说我是 “不死的绞肉机”,说我是天生的斗士。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每天都在盼着输 —— 我不想像牲口一样被他们观赏,不想手里的长枪再沾血,更不想忘了村里人的血,忘了母亲最后看我的眼神。有一次,一个诺克萨斯将军来看我,穿着华丽的铠甲,手指上戴着宝石戒指,闪得人眼晕。他说:“维斯塞罗,你是个勇士。
效忠诺克萨斯,我让你当军官,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比在这破笼子里强百倍。
”我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要么杀了我,要么让我死在场上。
” 我想起了村里的人,想起了那些被诺克萨斯士兵杀死的无辜者 —— 他们的荣华富贵,是用多少人的命堆起来的?我不稀罕。将军冷笑一声,甩袖走了。第二天,竞技场的管理人告诉我,下一场,我要面对三百个对手。我摸了摸三爪长枪的枪杆,枪杆被我握得发亮。也好,这样死了,也算是个痛快 —— 至少能去见母亲和村里人了,就是可惜,没给狗蛋报仇。第三章 德玛西亚的光上场前,我坐在牢房里,摸着三爪长枪的枪杆,把村里人的名字在心里念了一遍又一遍。管理人推开门,不耐烦地催:“快点,贵族们都等着看你死呢。” 我站起来,跟着他往竞技场走,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不是怕,是不甘心 —— 我还没给村里的人报仇,还没再看一眼母亲的脸。铁笼门缓缓打开,刺眼的阳光照进来,我眯起眼,等着迎接那三百个对手的刀枪。可我没看见敌人,反而看见一道金色的光 —— 是一面旗帜,正从看台上翻卷下来,金色的布料上绣着一只展翅的鹰,像一团燃烧的火,把整个竞技场都照亮了。“全军出击!
” 一声怒吼震得整个竞技场都在颤,比贵族们的欢呼还响。一个身披金甲的老人,提着一把长剑从看台上跳下来,身后跟着一群穿银甲的士兵,银甲上的 “D” 字纹在阳光下闪着光,像一片小小的太阳。士兵们冲进竞技场,手里的剑劈向那些诺克萨斯的守卫,金色的旗帜在人群里飘着,越来越近。老人冲我喊,声音穿透了混乱的喊杀声:“赵信!跟我走!德玛西亚需要你这样的勇士!
”我愣住了 —— 赵信。这个名字,除了母亲和村里人,已经没人叫过了。
我攥着三爪长枪,看着那个老人,他的金甲上沾了血,却依旧挺拔,眼神里没有贵族的冷漠,只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坚定。“还愣着干什么?” 老人一剑劈飞一个扑过来的诺克萨斯士兵,冲我伸出手,“再不走,就没机会了!”我突然反应过来,提着长枪冲了过去。
银甲士兵们护在我身边,他们的剑挡住了那些想偷袭我的刀,金色的光洒在我身上,像把这些年的黑暗、霉味、血腥味都烧尽了。我跟着老人冲出竞技场,身后是混乱的喊杀声,身前是越来越亮的阳光。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老人是德玛西亚的嘉文二世陛下。
他听说了 “维斯塞罗” 的事,知道我是被诺克萨斯抓来的,也知道我不肯效忠诺克萨斯 —— 他瞒着满朝文武,亲自带先锋队潜入了诺克萨斯,就为了救我这个素不相识的角斗士。逃出诺克萨斯的路上,我们在一片森林里扎营。夜里,篝火噼啪地响,陛下坐在我身边,给我递了块麦饼。麦饼还是热的,带着麦香,我咬了一口,突然想起母亲做的馍,眼眶一下子就热了。“你为什么不肯效忠诺克萨斯?” 陛下看着我,声音很轻,没有架子。我嚼着麦饼,眼泪还是掉了下来,砸在麦饼上:“他们毁了我的家,杀了我的亲人。我不能替他们打仗,不能再让更多人像我村里人一样死。
”陛下沉默了一会儿,拍了拍我的肩膀,他的手很暖,像父亲当年的手。
“那你就把德玛西亚当成家。” 他指着远处的星空,“那里的人,不会让你再受委屈,不会让你再像牲口一样活着 —— 这里的人,值得你护着。”那天夜里,我躺在篝火旁,第一次没做噩梦。梦里没有潮湿的牢房,没有血腥的竞技场,只有德玛西亚的阳光,暖暖的;还有母亲,她站在麦田里,笑着递我一个馍,说:“信娃,回家了。
”我握着三爪长枪,看着篝火的光,心里第一次有了点活过来的感觉 —— 或许,我真的能有个家了第四章 草丛三剑客:长枪、长戟与巨剑的并肩踏入德玛西亚的第一天,阳光落在银白的城墙上,晃得我眯起眼 —— 这里没有角斗场的铁腥味,只有盔甲碰撞的脆响和士兵们洪亮的口号。陛下没给我安排什么虚职,只拍着我的肩膀说:“先跟着队伍练,德玛西亚的战士,得懂‘并肩’二字。
”我从最基础的队列练起,踩着鼓点迈正步,握着长枪练刺杀,一开始总改不掉角斗场里单打独斗的习惯,好几次演习都冲在最前,把身后的战友晾在原地。
队长拍着我的头盔笑:“赵信,你这枪法再厉害,也架不住敌人绕后 —— 咱们不是拼谁杀得多,是要护着身边的人。” 我攥着枪杆,忽然想起在角斗场里,背后只有冰冷的铁笼,而在这里,背后是活生生的战友。从那以后,我开始学着看队友的手势,听他们的呼喊,慢慢明白 “并肩作战” 不是一句空话,是你刺出长枪时,知道有人会替你挡下侧面的刀;是你身陷包围时,能听见战友冲过来的呐喊。陛下让我教嘉文四世练枪时,那小子刚满十七,一身银甲衬得他英气勃勃,就是性子太急。第一次比试,他提着长戟直刺我的心口,招式刚猛却漏了下盘,我侧身避开,三爪长枪轻轻一点他的手腕,他的长戟 “哐当” 一声掉在地上。“再来!” 他红着脸捡戟,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淌,却不肯歇,一遍又一遍地冲过来,戟尖带着少年人的锐气,直逼我面门。练到日头偏西,他的铠甲都被汗水浸透,胳膊抖得握不住戟,却还攥着戟杆喊:“光盾家族的荣耀,不容玷污! ”我忍不住笑了,扔给他一块毛巾:“荣耀不是靠硬拼来的,是靠脑子 —— 你这‘巨龙撞击’连树都撞不准,还想撞敌人?” 他愣了愣,想起早上练招时,没瞄准靶心,一头撞在老槐树上,疼得龇牙咧嘴的模样,脸一下子红了,却还是犟嘴:“下次我肯定能瞄准!” 后来他练 “巨龙撞击”,总拉着我当靶子,我故意往旁边躲,他每次都扑空,却越练越劲,直到有天能精准地撞在我指定的木桩上,他兴奋地举着戟喊:“赵信!你看!我做到了!” 那股子高兴劲儿,像个得了糖的孩子。
认识盖伦是在一次军队演习上。他是无畏先锋团的少统领,人高马大,手里的巨剑 “德玛西亚之力” 比他人还宽,劈砍时带着破风的呼啸,老远就能听见。
演习里我们分在对立阵营,他凭着蛮力冲开我方两道防线,巨剑横扫,把士兵们的盾牌劈得粉碎,眼看就要突破中军,我提着长枪迎上去。“来得好!
” 他大喝一声,巨剑直劈我的头顶,我用枪杆架住,虎口震得发麻,却借着他的力道侧身绕到他身后,枪尖抵住了他的后心。“服了!” 他爽朗地笑,拍着我的肩膀,力气大得差点把我拍趴下,“没想到你这‘外来人’,比我们德玛西亚的老兵还能打!” 末了还不忘补一句:“德玛西亚的力量,与我同在!
” 这家伙,不管输赢,都爱把 “德玛西亚” 挂在嘴边,像个永远充满斗志的小太阳。
后来我才知道,他最怕的不是敌人,是他妹妹拉克丝。有次他练剑劈坏了拉克丝的魔法书,被拉克丝追着骂了半个军营,手里的魔法杖追得他到处跑,士兵们笑得直不起腰,他却涨红了脸,只敢躲在我身后喊:“赵信,你快帮我说说!
”我们三个真正成了 “战友”,是在边境对抗诺克萨斯侦察兵的那次硬仗。那年深秋,诺克萨斯派了一支精锐侦察队,潜入德玛西亚边境的 “低语森林”,想测绘我方防御工事的分布图。陛下把我们三个叫到跟前,指着地图说:“活捉为首者,不留活口 —— 别丢了德玛西亚的脸。” 我们带着二十个士兵摸到森林时,天刚蒙蒙亮,晨雾把树木裹得严严实实,脚踩在落叶上会发出 “沙沙” 的响,连鸟叫都听不见,只有空气中飘着的铁腥味,提醒我们敌人就在附近。“都别动。” 我抬手示意队伍停下,借着晨雾的掩护,看见前面矮树丛里有黑影在动 —— 至少三十人,比我们预想的多一倍,个个背着测绘仪,手里的刀在雾里泛着冷光。嘉文四世攥着长戟,指节发白,压低声音问:“怎么办?硬冲肯定会有伤亡。” 盖伦嚼着麦饼,含糊不清地说:“我带几个人从正面上,用‘审判’把他们搅乱,你们绕后 —— 我这巨剑一劈,保管让他们哭爹喊娘!” 说着还比划了一下,麦饼渣掉在了胸前的铠甲上。我摇头,目光扫过旁边一片齐腰高的草丛 —— 里面长满了带刺的 “钢叶草”,人躲在里面,除非贴脸,否则根本看不见。“我们三个去草丛埋伏,士兵们在两侧迂回,等我吹哨再动手。
” 我蹲下身,拨开草叶,钢叶草的尖刺刮得手疼,“嘉文,你负责断后,用‘德邦军旗’封死他们的退路 —— 上次你把军旗丢在战场上,陛下还说你‘光盾家的皇子连自家旗子都看不住’,这次可别再丢了。” 他脸一红,赶紧把军旗解下来,系在腰上:“放心!这次我把它拴在身上,丢不了!
” 盖伦在旁边偷笑,被嘉文四世瞪了一眼,赶紧收住笑:“我正面突袭,先用‘致命打击’劈开他们的阵型,赵信,你可别跟上次演习似的,又把我后路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