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死对头爱上我这张脸陈烁陆景辞完结版小说_最新章节列表五年后死对头爱上我这张脸(陈烁陆景辞)
1 月下见第一次相见时,她是夜场的小姐,她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
作为夜场小姐她没有固定的名字,昨天是阿丽,明天是阿花的,今天她是7号,7号今天喝了不少酒,中间她抠喉咙吐了几次,夜场结束后还想吐。
她站在墙角哇哇吐了个痛快后, 余光一瞥,瞥见了墙边长椅上一个襁褓,月光刚好洒在孩子的脸上,眼睛亮亮的。她吓得一激灵,以为见了鬼,毕竟凌晨3点多,这个时间点除了夜店的死鬼在鬼混哪有什么活人出来晃悠。还是壮着胆子上前看了一下,就这一眼她就挪不动步了。婴儿的眼睛大大的黑亮黑亮,见她凑上来就咧开嘴笑。
那天的月亮特别大,在月光下她都能看到这孩子还是个双眼皮儿。等缓过神儿来,她已经坐在自己的租的农民房里了,手里还抱着这个孩子,胳膊上还拎着不少东西,奶瓶奶粉尿布一大兜。东西是她偷的,大半夜的哪有店铺开门,她只能砸了人家的窗户去偷,况且她也没钱。奇怪的是,那孩子一路上都没哭闹,甚至在摩的的轰隆中睡着了。
从那以后7号就没有再去夜店,而是找了个扫大街的活,边背着孩子边扫大街,旁人都以为这是母女俩。她也笑着承认,8个月大的孩子背在身上已经有些沉,孩子已经开始模模糊糊的喊妈妈。每当听到一声妈妈,她就觉得自己心口上那个窟窿长出一点血肉来。孩子大概在3岁时,她心口上那个窟窿已经长满了血肉,日子过的越来越有盼头,她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靠着喝酒醉生梦死,也不用靠陪人喝酒去挣那不干净的钱还债。
她总得跟过去彻底告别。扫大街的活虽然工资低,但是她还是通过捡废品卖破烂,攒了小小一笔钱,她盘算着在攒攒就能给她娘俩买个小窝住,省的总是搬家,孩子跟着受了不少罪。那天扫完大街后,她像往常一样带着孩子去街口买烧鹅吃,孩子喜欢吃的她从来都没有不舍得的。只是那天她的右眼皮一直跳,总是有种不安。
直到她躺在血泊中,这个不安才彻底落了地。在闹市中,酒驾的司机像疯子一样直直开过来,她躲闪不及,本能促使她把孩子护在怀里。她被撞得高高抛起又落下来,周围的物体在她眼睛里旋转,手却死死抱着怀里的孩子,身体成弓字,就像一个蚌,孩子被她安全的护在蚌壳中,犹如那绝世的珍珠般珍贵。
大夫说出于人的本能她应该双手护头,这样伤势会轻一些,但是她却抱着孩子仰面着地,加上孩子的重量,她的腰椎伤的很严重,可能会瘫痪。警察来了,带走了孩子,暂时送到了福利院,因为她是非法收养。当时她也想着把孩子交给警察,可是看到孩子那一眼她就知道她做不到,于是就这么偷偷的一直养着,做最亲密的母女。
当年她不是没想过走合法途径,可是那时候她刚还完债,还是夜店女的职业,资格不够。
她的腰椎受损严重,躺在床上将近一年才慢慢下床,直到恢复正常,她用了整整三年,连大夫都称这是一种奇迹。但是已经太晚,福利院里孩子健康漂亮,又加上年纪小,会有很多家庭想要领养。孩子在福利院不到俩月就被领养走了,她靠着以往夜店女的经验得到了孩子的消息,孩子养在一家小康家庭中,领养人是一对40多岁的夫妇,职业是中学老师。等她再次出现在海子时,孩子已经不认得她了。心口再一次裂开,血肉烂成一个大窟窿,比以前的那个更大。
以前的记忆被她强迫忘记,可是一旦被再次打开,就会更疼。当年她刚大学毕业就结婚了,生了一个闺女,白白胖胖脸如满月。半岁时发现白血病,丈夫就逼迫她离婚了,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借了一圈钱甚至有高利贷给孩子做骨髓移植手术,可是孩子还是走了。
从那以后她的心就没了只剩一个血肉模糊的大窟窿,可是借的钱得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捡孩子那晚她挣得陪酒钱刚好还完最后一笔债。她给捡来的孩子取名明珠,是她的掌上明珠。
她费尽心机和一切手段来到这个领养孩子那对中年夫妇的小区做保姆,就是为了能经常看到她的明珠。明珠显然已经不记得她是谁,可是曾经的养育让她有一种本能的亲近,已经上小学的明珠总是喜欢和他说话,她说:“阿姨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可是养母总是把明珠看的很严,总是形影不离的跟着。
这点她能看出来,人家是把明珠当成亲孩子养,她没有资格嫉妒。可是她还是忍不住,这些年来她全靠明珠支撑着,不然活着什么意思呢。明珠似乎和她有种默契,偶尔擦肩而过时的微笑,或者调皮的挤挤眼睛,有时候是歪歪脑袋,似乎都在说我很想你。
思念和嫉妒让她发了疯,她决定把孩子抢过来,不惜一切代价。
从夜场小姐到小区保姆这个身份转换,她用了整整7年时间,但是做这个决定却是在一瞬间。
她的名字不再是昨天的阿丽,明天的阿花,又或者今天的7号。她改了身份证上的名字,以前的过去种种都不复存在。现在小区的小朋友都喊她云阿姨,她给自己取名叫云开,日子总会守得云开见月明。渐渐地攒了一点钱,又加上在这个小区是很抢手的阿姨,她租了个房子,专门做小饭桌,因为她想找更多的机会看到她的明珠。为了更好地照顾明珠,养母不惜提前内退,她为了明珠的到来等了整整十年。由于自身无法生育,她从30岁就开始在福利院排队,直到40岁时才得以收养明珠。
2 命运的背后她永远记得那一天,福利院打来电话说让她有时间来一趟,那时她刚准备上课,可是她的直觉告诉她,必须立刻现在赶过去,晚一秒都不行。
那天天气特别好,她看到学校门口的栀子花开的正盛,香气钻进鼻孔里,让她有着模糊的眩晕感。透过窗子,她一眼就看到一个小女孩坐在凳子上哭着要妈妈,白白胖胖的还扎着两个小辫子,就像年画上的娃娃。女人特有的直觉告诉她,这个就是她要带回家的孩子。她径直走过去,把孩子揽进怀里。孩子大概是哭累了,在她的怀里也没怎么挣扎,慢慢地睡了过去。福利院的人说她们真是少有的缘分。
手续办的很快,等丈夫过来时,她已经抱着孩子在门口等着了,并且给她取名叫念念。
她心心念念十年等来的宝贝。还记得丈夫说,远远看到她抱着孩子,似乎是一个做了很长时间的母亲,怎么看都是亲娘俩。可是她心底总是有一丝的不安,她怕孩子的妈妈找过来,尽管他们重新搬了家,她选择了提前内退,甚至让丈夫换了学校。
那个小朋友们喊着云阿姨的保姆,看到她第一眼她就知道,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她没办法总是搬家,毕竟这个叫云开的女人不简单,她竟然能找过来,并且没有与孩子相认。
她跟丈夫说:“我从骨子里有点怕她,就像孩子是从她那里偷来抢来的。
”丈夫安慰她:“既然她没有相认,或许是她认不出孩子了。”这种安慰任他俩谁都不信,只是他俩越是不想让孩子跟她见面,孩子就越想跑到她的店里玩,孩子喜欢对着她皱起小鼻子,似乎是她俩的默契,这种亲近感,让两口子都越发的不安。
原本想着把孩子抢过来,可是看着孩子天天往自己店里跑,云开的心理似乎有了某种平衡。
那天孩子们都吃完饭离开了,云开边拖地边哼着歌,突然她看到门口的明珠还没走,她习惯性走上去蹲下来拉她的手,可是明珠已经七岁了,不再是三岁的身高。没等她开口,明珠就歪着脑袋说:“云阿姨,你唱的这首歌我好像听过,好像在梦里听过。”她当然听过,这是以前哄她睡觉时唱的摇篮曲啊,也是她俩开心时就一起唱的歌啊。云开把眼泪憋回去,她想努力微笑一下,还没等她重新做好表情,明珠就用手去摸她的脸颊,然后用手指戳一戳。
没等云开好好享受这一刻的温情,她猛然看到明珠的养母就站在两步开外,表情阴晴不定。
终于,还是养母按耐不住,但是她依旧挤出大大的笑脸恢复以往的温和叫着明珠:“念念,不要打扰云阿姨做事了,该回家了。”明珠很听话的跑向养母,她不知道自己是抱养的,一直认为养母是自己的妈妈,可是三岁前的记忆片段式的存在,总是会做梦,梦里的妈妈是另一张脸,和云阿姨很像很像。看着明珠和养母手牵手离开手,云开的心有一种撕扯感,她从不怀疑这教师两口子对明珠的疼爱,也明白自己的条件不如人家,可是那是她从小就养着的孩子,尽管是捡来的的,那三年的母女时光是她活下去的唯一动力,不然她早就堕落到无法回头。那时候她做夜场,抽烟喝酒甚至在极度思念那个因白血病去世的女儿时会找人买一些药,让自己在药效里虚无的世界里极度快乐着,在那里孩子还是6个月的婴儿模样,没有生病白白胖胖,丈夫还是那么的体贴。可是药效是短暂的,一旦回到现实中来,痛苦就像一把尖刀毫不客气地直戳她的心口。女儿去世的时还不到两岁,她抱着孩子小小的身体,慢慢地体会着孩子的身体由温热慢慢变凉最后变得冰凉。
她曾经去九华山许愿一步一磕头,从山下爬到山顶,手掌膝盖额头血肉模糊。因为越虔诚,越灵验。可是孩子还是死了。她抱着孩子开始游走,精神崩溃又清醒,终于在一处水坝边上她想抱着孩子就此跳下去,随她生也随她死,母女不分离,可是被跟在身后的朋友喊住:“你想让孩子生前受病痛折磨,身后还要被鱼啃食吗?
”安葬好孩子后,她就在原来的城市里彻底消失了,然后拼命赚钱还因为孩子生病欠的债,然后就在无限的痛苦和药效的虚幻中渐渐堕落。去夜场工作是一种偶然也是必然。
因为来钱快。女儿去世那天她身上仅剩下157块钱,这个数目她能记得一辈子。
买了最便宜的骨灰盒,是一个小小的瓷罐子,粉红色的罐身带着一些彩色的泡泡。
年近两岁的孩子骨灰很轻,轻到还没这个罐子重。她把罐子揽入怀中,紧紧抱着似乎想把它嵌入自己的身体里,让孩子回到自己的子宫里,那是最安全最温暖的地方。然而现实很冰冷,她给女儿买不起墓地,连骨灰都无处可放。
最终她选择偷偷的把这个罐子埋在女儿经常去玩耍的公园的大树下。
想着赶快赚钱先给孩子买个小小的墓地,等她以后去世了,就与女儿葬在一起,这辈子缘分太浅,下辈子她们还要做母女。由于年纪不大长得还行,又加上读过大学,以及过度伤心,让她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男人总想劝夜场女子上岸,于是她将计就计,所以她在这行混的不错。她怨恨自己没有早点干这一行多挣点钱,更怨恨的是丈夫不同意给孩子做骨髓移植,尽管她也知道就就算骨髓移植后治愈的希望也是渺茫。当时离婚是她提的,原本想着以此要挟丈夫,只是没想到最后成了被要挟。丈夫给她两条路,要么陪着孩子好好走完最后一程,过两年再生一个孩子。要么离婚,他也不去给孩子做骨髓移植。最后她选择了离婚,自己给孩子做骨髓移植。
离婚时丈夫把全部存款给她,房子不能卖,她认,毕竟是人家的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