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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20篇)

时间: 2025-02-28 19:28:20 

方案是指为了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行动步骤和计划。在制定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各方的需求和利益,确保方案的全面性和公正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样本,相信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25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25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25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10日-2月底)。

1.2025年2月中旬,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25年2月18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25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

4月至6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7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10日-2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月10日-2月18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2025年2月18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2月18日-2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

3月1日-11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日-11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4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饲料执法宣传月。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二

月饼是中秋节的重要消费食品,为了进一步规范月饼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月饼、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月饼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月饼市场秩序,确保月饼的质量安全,让全市人民吃上放心月饼,本局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月饼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整治行动方案。

针对目前月饼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无证生产月饼、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月饼等违法行为、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挥部门联动优势,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实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管理条例》,对月饼生产经营行业实施分类监管,努力实现月饼的生产、销售、餐饮全链条衔接、无缝监管模式,集中整治月饼生产经营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消除月饼的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月饼。

: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恩城地区小作坊的检查,各基层监管所负责该辖区小作坊的检查。一是摸清各辖区月饼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健全月饼生产单位的档案,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分类监管,督促生产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月饼生产企业,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检查记录表》的规定,重点检查企业的生产资质,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原辅材料索票索证及台账记录,生产与销售台账记录,产品标准执行与标签标识,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召回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小作坊,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的规定,重点检查小作坊的生产与加工场所,设施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人员要求,台账要求,包装与标识,贮存与运输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由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和各监管所负责。加强对月饼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禁止销售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月饼。重点检查月饼销售单位经销的月饼来源,有无按要求索票索证,证、票、货是否相符,台账记录是否完备,经销的月饼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由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和各监管所负责。加强对生产月饼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按照餐厅点心糕点的制作、销售管理规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餐厅的经营许可资质,经营场所卫生条件,人员健康证管理,原辅材料索票索证,台账记录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由稽查局负责。加强对月饼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质量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单位依法处理。及时收集和反馈月饼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线索,依法查处无证生产月饼、生产假冒伪劣月饼等违法行为。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和各监管所负责,开展对月饼生产、经营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月饼生产、经营户的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全市月饼生产、经营单位档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召集全市的月饼生产单位,召开全市月饼生产行业法律法规宣贯会议,宣贯《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解读最新的《月饼》国家标准(

),明确监管要求,争取月饼生产单位对整治行动的支持和配合。

从月饼的生产、流通到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和各基层监管所根据整治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对各自的监管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移交给稽查局立案查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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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日,在恩城的月饼一条街及各镇的月饼一条街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恩城地区检查人员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综合协调、稽查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由综合协调股牵头,重点查处无证生产月饼、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月饼、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各镇的集中整治行动由各监管所负责。

为加强对月饼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月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郑选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吴能发、吴思杨、陈现锋同志担任,成员由甄柱荣、冯玩鼎、吴健辉、冯淑贞、谭赛普、冯世聪、温凯旋、唐艺谋、叶惠彬、李戊年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协调股,办公室主任由冯玩鼎同志担任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商讨解决具体问题。各部门、监管所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开展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月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一方面正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的措施、进展和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健康消费习惯,另一方面及时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违法行为通过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整治的氛围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

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

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

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四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2025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25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县级饲料质检机构开展巡查,推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来源:好范文专项整治是相关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某类突出治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针对特定内容和对象开展集中打击或整治,减低该领域违法犯罪突出的局面,继而建立该项工作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

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

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

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

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

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

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

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

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

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市贯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

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

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

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25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十

针对我市夏县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的事件,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校园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现象并非个别案件,并非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全市以夏县的这一事件为鉴,开展一次普遍的校园暴力整治活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向上的校园。”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xxxxx、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全国质检系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分布特点,我局决定从今年4月份起,在全区范围内对部分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落实市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沪质技监监〔2025〕128号)确立的总体目标,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和治劣、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质量安全进行再整治、再提高。本次整治的重点产品是: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产品,其中前5类列入第一批整治的重点产品。整治的重点单位是:有过质量违法记录、国内外消费者投诉、国内外媒体曝光、国外通报和召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以及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切实解决家具等5类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产品设计、原料出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出口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有明显提高。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至10月底,第一批5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

(一)建立企业质量档案。

严格按照质检总局的建档进度要求,切实做好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家具、玩具等5类产品的生产企业100%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并对质量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完善。

(二)开展全面清查。

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清查,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玩具、油漆涂料)100%摸清底数,对无证生产的企业严肃查处。对获证企业开展认证全过程检查,确保认证有效、可靠。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产品检测机构以及相关认证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市局报告。

(三)开展标准复审。

严格按照质检总局的‘要求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五类第一批重点整治产品的备案企业标准进行100%复审,确保经过复审的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规定。

(四)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针对性。

加大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和仿真饰品等5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的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认真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落实整改,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产品质量水平。

(五)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围绕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五类第一批重点产品,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家具等五类产品中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围绕家具等5类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严格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和企业明示标准,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对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严厉查处违反相关标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标实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彻底解决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制假黑窝点。

家具:着重查处使用无证产品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木材、人造板、胶粘剂、木器涂料等原辅材料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释放量、铅镉等可溶性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问题。

玩具:着重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料、着色胶和涂料、使用说明和警示标识、认证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强制性认证规则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铅等重金属超标问题;对玩具生产企业在强制性认证申请及工厂检查环节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决不发证;严厉查处童车、电玩具、塑料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未获ccc认证生产销售行为;严格执行《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对存在危及儿童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玩具实施召回。

服装:着重查处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非法使用偶氮类染料、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含量、ph值、染料中有害芳香胺超标和染色牢度不够等问题;解决羽绒服的羽绒含量、羊绒(毛)服装的羊绒(毛)含量、婴幼儿和儿童服装中的棉纤维含量等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企业明示的含量和以次充好的问题。

油漆涂料:着重查处油漆涂料中游离甲醛、铅镉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超标和油漆中有机挥发物、铅等重金属、苯、tdi等有害物质超标的违法行为;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溶剂型木器涂料,严查未获得ccc认证生产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油漆使用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玩具、家具等生产企业使用油漆的情况,督促企业使用质量合格环保安全的油漆。

仿真饰品:着重查处产品强度和材料厚度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加强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复审清理技术指标要求低、没有实质性约束力的企业标准,解决偷工减料生产劣质产品的问题。

(二)多管齐下,强化措施。

坚持“查、治、管、扶、建”的经验和做法,打好新一轮的专项整治特殊战役。

“查”就是全面查清底数,全面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一是清查建档全覆盖。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清查,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生产设备、产品质量状况、监督抽查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完善。二是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全覆盖。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加强排摸,掌握区域内企业违法违规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一般问题的,责令改正,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问题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

“治”就是加大处罚力度,严惩重罚不手软。一是充分行使《特别规定》等赋予的现场检查权、查阅复制权、查封扣押权等监管职权,坚决扣押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坚决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场所。二是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无证生产、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质量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对有毒有害物质问题严重的产品,坚决予以没收、销毁;对已售出的产品,坚决责令企业召回;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有证有照企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依据有关程序予以吊销;对性质恶劣的、屡打屡犯的企业及窝点,坚决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布。三是狠抓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除恶务尽;对假冒伪劣严重的重点地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地毯式的打击查处。

“管”就是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管。一是严格准入许可。从源头管起,严格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属于生产许可证、ccc认证的产品,必须获证后方可生产、出厂、销售。二是严格区域监管。要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制定对有关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巡查的制度并严格执行,重点检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情况,对发生过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定期回访,监督企业整改。三是严格把好厂门。督促企业建立有毒有害物质和有害生物控制体系,严把原材料进货关,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进厂;严把产品设计审查关,防止设计缺陷产品投入生产;严把生产过程关,防止不合格产品下线;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凡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建立原材料进厂和产品销售台帐,实现所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加快实现电子监管与质检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提高监管有效性。

“扶”就是扶持落后企业走向规范,扶持好企业创新创优,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一是指导帮助质量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改善环境、更新设备、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鼓励引导大企业帮助小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二是利用中国名牌、产品免检、地理标志等措施,扶持好产品、好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强化质量意识,促进自主创新,增强竞争实力。三是深入扶优扶强,加强与名优企业协作配合,完善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扶持一批质量过硬的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按照“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建”就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一是建立许可审查、认证认可、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信息互通机制,提高质量安全应急处理能力,提高获证企业证后监管水平。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产品质量建立起有效的、连续的监控网络。二是建立健全质量问题快速反应机制、质量安全预警机制、生产者质量自律机制。使家具等5类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假冒伪劣产品明显减少,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明显提高。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备案企业标准,责令企业进行修订。增强对国外标准、法规的跟踪、研究和应对工作,进一步梳理对产品输入国的技术法规;鼓励企业采用国标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制订严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促进产品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升我国相关产品的标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国际竞争力。四是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原辅料进厂台帐、产品销售台帐、添加剂备案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召回制度。

第一批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为3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清查摸底(4月份)。

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对本辖区内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普查摸底,了解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并逐一进行登记,企业名单上报市局。

(二)集中整治,狠抓落实(5月份至8月份)。

围绕整治目标任务,狠抓落实,解决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1、开展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清查建档。6月30日前,对本辖区内家具等5类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100%建立电子质量档案。7月31日前,对质量档案开展核查,确保质量档案信息的完整、真实及可靠。

2、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清查。5月15日前,对辖区内的玩具和油漆涂料生产企业进行100%的认证全过程检查,并对检查中涉及的违法违规企业严肃查处。5月30日前,对认证全过程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以及相关认证从业人员及时向市局报告。6月15日前,对辖区内的油漆涂料使用企业特别是玩具和家具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6月30日前,对辖区内流通领域的玩具和油漆涂料销售企业进行检查,对销售无证产品的企业严肃查处,解决无证销售问题。8月31日前,做好涂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前期工作准备,调研摸底本辖区内涂料拟发证企业总数。8月31日前,完成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产品的全面清查,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信息,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完善。

3、分步骤进行重点产品备案企业标准复审。6月30日前,对辖区内5类产品备案企业标准进行全面复审。备案企业标准复审做到逐项清理,无一遗漏。

4、围绕重点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8月31日前,加大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配合各检验机构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强化抽查后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9月中旬前,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9月底前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并报告市局。

5、强化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行为。8月31日前,对假冒伪劣严重的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地毯式的打击查处,问题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加强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严格区域监管,完善巡查制度,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加强回访,监督企业整改。对重点案件加大督查力度,分析典型案例,狠抓大案要案。严厉查处童车、电玩具、塑料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未获ccc认证生产销售行为。对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妨害公务罪等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性质恶劣的、屡打屡犯的企业及窝点,坚决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布。

(三)总结提高,迎接验收(9月份至10月份)。

切实巩固已经完成的目标任务,提升整治成效,扩大整治成果。一是开展自查。对照标准,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形成机制。有效总结整治成果、创新的做法、成功的经验,促进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完善;三是迎接验收。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好迎接国家质检总局检查验收的准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这次专项整治是继去年开展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之后,国家质检总局部署的又一次非常重要的行动。相关科室要以全面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雷厉风行,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再打一场漂亮的攻坚战。

(二)创新做法,务求实效。

要围绕全过程监管的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勇于探索、善于总结,积累新的经验、创制新的制度,形成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要积极破解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抓住薄弱环节,提高监管水平,真正做到形成机制、养成习惯、走向规范。要以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10类重点产品目录为基础,结合区域实际,确定区域重点产品,认真开展整治。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要保持与市局宣传部门的密切联系,加大对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制定专门的宣传计划,利用网站、电视电台、报纸、简报信息、通告、挂横幅等多种途径对整治的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的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要广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鼓励先进,引导消费。要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媒体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送信息。按照市局要求,每周报送1次动态信息,重要信息及查处的货值较大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要随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协同各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十二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十三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25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十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监管工作,提升兽药质量,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加大假劣兽药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强化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管,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2、假劣兽药(品种见2025年兽药质量通报)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

出自 3xiaoniao.com

3、非法企业生产的非法产品;

3、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

(二)重点单位。

1、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企业;

2、非法生产企业;

3、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兽药经营企业;

4、兽药使用单位(动物养殖场[户]、动物诊疗所[医院]);

5、兽药残留被取样单位。

(三)重点区域。

1、兽药产品合格率偏低省份;

2、兽药残留问题突出省份;

3、畜牧主产区;

4、动物性产品主要出口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强化兽药gmp监管。完善兽药gmp检查验收标准,规范检查验收活动,保证兽药gmp质量。加强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加大gmp飞行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兽药gmp成效,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二)组织兽药市场整治。加大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重点区域非法企业、非法产品;加强兽药重大案件查处、曝光工作,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督办及案件处理信息反馈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大兽药抽检力度。组织实施兽药监督抽检计划,完善兽药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品通报、处罚力度,提高兽药合格率。

(四)加强兽药使用管理。开展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提高养殖用药水平。

(五)加强兽药残留监控。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扩大残留监测品种、范围,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降低残留超标率。

五、工作要求。

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细化方案,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省、地、县三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整治工作方案。三要严格执法、组织落实,在整治活动中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是突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对大案要案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处罚。

六、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25年2月至12月。

(一)部署阶段。

2025年2月,我部制定下达2025年兽药监督抽检计划、2025年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全面部署兽药质量监督检测和残留监控工作重点。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兽药gmp监管、市场整治和安全用药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曝光。

2.各兽药和兽药残留检测任务承担单位按要求认真完成兽药和兽药残留抽检工作,按时上报检测结果,积极配合兽医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执法重点检查和交叉互检活动。

4.加强兽药合理使用指导工作,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组织兽药法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报道和资料发放活动。

(三)总结阶段。

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于6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向我部兽医局上报上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总结(包括采取措施、查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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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十五

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要在2025年6-12月开展的“‘大棚房’‘重点区域’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回头看’”、今年5月以来开展的“严格常态化管理防止‘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反弹”的工作基础上,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4号)。此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妥善处置。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迅速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从2025年5月开始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用好今年5月份以来“开展的严格常态化管理防止‘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反弹”清理整治取得的工作成果,做到资源共享。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开展全面排查,并于7月14日前,将《“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乡镇明细表》(附件2)《“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乡镇汇总表》(附件3),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6日前,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汇总后形成明细表和汇总表,经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坚决整治阶段。7月下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各村、社区、场镇部门按照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排查“大棚房”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销号。8月10日前,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在认真总结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清理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包括清理排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和有关政策建议等),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上报阶段。8月17日前,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撰写工作总结,形成专题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属地责任,迅速制定本辖区落实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办法,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深入一线掌握情况,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精准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要现场交办并指导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虚假瞒报和整改不力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加大耕地保护管理和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业经营主体合法合规使用设施农业用地。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保持舆论高压态势。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场镇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一下午16点前上报本部门清理整治信息,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六)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各村、社区、场镇部门也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要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十六

2025年是韶关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年,落实《武江区202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路三市场、四巷四社区”“一园三景”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行动方案》,针对我街道所挂钩实地测评点位及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将“一巷一社区”列为新华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进行统筹推进。由街道和相关主管部门挂钩联系,根据工作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形成工作经验,巩固提高后向面上推广。新华街道为该项重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推进;其他有关单位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保障服务单位,负责落实职权范围工作任务。

成立“一巷一社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新华街道党工委书记丘细琼任组长,新华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邓志雄任副组长,新华街道综合执法办主任耿欣、公共服务办主任邹丽萍、整治办主任陈高云、工业东社区党委书记陈妍、工业中社区党委书记邹眉为成员,“一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整治办公室,整治办主任陈高云任办公室主任,“一社区”领导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公共服务办主任邹丽萍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上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

“一巷”——向阳芙蓉市场侧门背街小巷。

“一社区”——工业东社区。

(一)背街小巷: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二)城市社区: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居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一)实地考察阶段(2月15日前)。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队到测评点位实地考察,现场对照实地测评标准,提出具体整治提升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2月15-2月28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产权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单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5月30日)。这一阶段分两部分进行:

1、背街小巷:由新华街道牵头,交警、环卫、市政、城管等单位抽调人员配合,对整治范围内各类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拆除和整改。

2、社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学雷锋、环境整治、理论宣讲、文化体育等志愿者服务队,以“我们的节日”为载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家长学校等开展“道德宣讲、亲子阅读、居民讲堂”等志愿服务活动,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逐渐形成党员志愿者引领、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传递社会正能量,有效带动了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共建共享文明和谐社区。

(四)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这一阶段主要是延伸管理触角,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面改善街巷市容环境,提升整体形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背街小巷及社区综合整治工作是我街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响应市民期盼、改善人居环境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现场推进会等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和措施,圆满完成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长效。背街小巷、社区综合整治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整治,一手抓管理,真正做到完成一条、验收一条、巩固一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街道将把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到相对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范围。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加强社会宣传,注重舆论导向,要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整治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积极营造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品质生活的良好氛围。同时,在整治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调动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和居民群众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综合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十七

第一阶段2月20日-3月初启动部署成立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月1日-3月10日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州市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农业厅。

3月10日-3月15开展自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第二阶段3月15日-11月底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各地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州市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5日-11月底督导检查省农业厅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农业厅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7月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组织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并组织对州市(县)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在全省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9月饲料执法宣传月在全省开展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12月总结提高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十八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xx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xx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xx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10日-2月底)。

1.20xx年2月中旬,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

4月至6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7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10日-2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月10日-2月18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2月18日-2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

3月1日-11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日-11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4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十九

根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质量兴农,按照贵州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坚持检打联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将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保障,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确保农资市场秩序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夺取全年粮食丰收保驾护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聚焦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解决面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健全组织。

组长:吴应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邓德伟烤烟生产发展中心主任。

李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兵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撒石饲草饲料站站长。

张盛超土肥站站长。

邓吉金种子管理站站长。

李俊涛植保植检站负责人。

庞贤原畜牧水产股负责人。

付硕畜牧执法中队中队长。

田艳畜牧水产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由朱中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局属各相关科(站)要切实加强对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强化协调配合。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等机制,健全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切实做好区域间和部门间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协查等工作,提高农资打假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

整治重点:以全县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三园两场”、“二品一标”认证基地、新“三品一标”和茶叶、蔬菜、水果、中草药材生产企业合作社为重点,聚焦茶叶、水果、大白菜、青菜、菜薹、普通白菜、芹菜、菠菜、豇豆、辣椒等高风险产品,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重点管控百草枯、草甘膦、克百威、氧乐果等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主要措施:围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一是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规范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特别是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三是推行限制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四是加强科学用药培训,尤其是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病虫害防治组织技术骨干的培训,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施药,依法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特别是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等农作物上使用高毒农药行为。五是按照《普安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和《普安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方案》进行抽检。

整治重点:农药:检查农药经营许可证、进销存管理系统台账;打击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非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尤其是添加高毒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行为;种子:检查种子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品种审定证书、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经营备案登记表;打击查处未备案和侵权经营等行为,打击查处制售假劣种子等行为;肥料:检查肥料登记证;打击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微肥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打击查处配方肥产品有效成分不足、标签标注与登记证标注内容不符、生产销售假冒配方肥的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源头监管。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和标准,严格控制过剩类农资新批生产企业数量,着力从风险评估、绿色环保和持续存限等方面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二是狠抓案件查处。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重要抓手,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加大对涉案不合格投入品的调查力度,做到追根溯源、一案双查;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及时搜集案件线索,线上线下互动,必要时通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养殖环节违法违规使用兽药及其他违禁添加物的行为。三是实施检打联动。完善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制度,明确行政、执法、检测三方机构职能与工作机制。将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兽药(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兽用抗菌药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水产规模养殖企业,重点查处未经农业农村部批准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及禁用兽药、劣兽用抗菌药;标签和说明书中擅自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以及夸大适应症的兽用抗菌药;涉嫌添加兽药标准以外药物成分的兽用抗菌药以及非法添加兽用抗菌药的其他兽药品种;标准已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限的兽用抗菌药;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等非法进口的兽用抗菌药;禁用和假劣药物饲料添加剂。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兽用抗菌药生产环节监管。对兽药质量通报中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不合格产品涉及的生产企业,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兽用抗菌药经营环节监管。建立守法、诚信、规范的兽药经营秩序,全面检查兽药gsp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辖区内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假劣兽药等违法经营行为和不执行处方药制度、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整等违规经营行为。三是规范兽用抗菌药使用行为。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生产企业等兽药使用单位的监管,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四是加强兽用抗菌药质量抽检和残留监控。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和监管重点,科学合理制定兽药质量抽检计划和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大兽用抗菌药质量抽检力度,扩大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兽用抗菌药残留监测数量和覆盖范围。

(一)在3―4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

(二)在3―7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检查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生产基、水产品、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否投入违禁投入品。

(三)在4―9月份,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执法专项行动、肥料监督抽查。

(四)在6―7月份,组织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种子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普及农药管理、兽药管理、科学安全用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

(五)在9―11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一)强化监督抽查检测。

局属各相关站股室要科学制定并有效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查检测工作规划,扩大监督抽查检测范围,重点抽查检测生产企业、市场销售的种子、农药、化肥,提高监督抽查检测覆盖率,重点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肥料的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加大抽检数量和频次,突出监督抽查检测重点,提高监督抽查检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检测不合格的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综合协调组。

(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查大案要案。

局属各相关站股室须认真落实最严格监管的要求,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非法添加等行为,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黑窝点”和集散地。农业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原则,深挖案件源头,彻查假劣农资的来源和去向,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案件,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确保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同时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已结案的重大典型案例,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二十

2025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重点突破的关键之年。近日,《亳州市202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根据《方案》,我市围绕“首创首成”的工作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工作理念,聚焦城市建设与管理提升,突出市民文明素质培育,将开展14项系列专项行动,聚焦补短板和民生焦点,以14项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强弱项、消盲区,带动整体创建工作深入推进。

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主动礼让行人、车窗抛物等行为。开展市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治理,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乱象,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整治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大对外卖、快递、环卫、渣土车等特殊车辆的管理力度,强化行业监管职责落实,严查不文明交通行为。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宣传劝导活动,常态化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

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科学规范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增加停车位供给。常态化清理“僵尸车”,鼓励社会停车场降低停车收费标准,提高现有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率。交警、城管部门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的巡查和处罚力度,常态化开展拖车行动。

提高电动自行车上牌率。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优化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增加固定上牌点和流动上牌点数量,加大上牌宣传力度,对逾期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扣并依法管理,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社区小区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达到100%。

完善城区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城区非标准化交通路口,增补交通护栏、隔离墩、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牌等设施,增设交通信号灯、违停自动抓拍、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确保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

加强公共交通车辆管理。重点对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行业,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持续重点整治不礼让行人、违规拼客甩客拒载、不主动提供发票、使用不文明用语等行为,规范营运市场秩序,提升文明规范服务水平。加大共享单车管理力度,加强对共享单车企业监管,实现共享单车全面上牌、配备头盔和规范有序停放。

年度成果:2025年6月底前完成,实现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健全长效机制。

全面推行道路联合徒步执法工作,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的现场执法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巡查解决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门头店招、车辆停放、道路清扫保洁、广告设施、工地围挡、建筑外立面等方面问题,推进公交站台和公交线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发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平台作用,建立问题及时发现、精准交办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

年度成果:2025年4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道路常态化规范管理。

全面推行居民小区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和培训力度,夯实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主体责任,定期对物业公司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开展居民小区地下停车场整治行动,解决停车场闲置和使用率低的问题。建立健全小区公益广告、公共环境、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等日常管护机制,规范设置电动车充电桩,解决飞线充电、楼道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开展小区破损外立面修复工作,确保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对无物业的小区(家属院)实施托底管理,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的覆盖率,积极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工作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提升物业管理群众满意度”专项行动,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

年度成果:2025年6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实施2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启动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望汤阁社区、药都社区等10个老旧片区改造项目。优先实施农贸市场周边、车站周边、社区居委会周边、学校周边、商场超市周边片区改造提升工作,对片区内的居民小区、背街小巷进行高标准改造提升,强化对片区内基础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空中管线等内容的治理,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年度成果:2025年8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重点治理主次干道、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部位杂乱的强电、弱电线路,完成主次干道弱电下地工程,实现主次干道弱电杆线全面入地。加强对市供电公司和通信运营商的调度,规范管理所属的杆体、配电箱、设备箱,确保设备完好、干净整洁。按照“共建共享”原则,推动线缆“上改下”,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治理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各类凌乱、垂落的强弱电线缆,清理空中“蜘蛛网”。

年度成果:2025年8月底前完成。

加快人民路、芍花路等新建菜市场建设进度,提高西湖雅苑、丰水源等农贸市场的使用率,加大对光明路、紫苑路、文采家园等现有农贸市场的管理力度,探索引入专业化农贸市场管理运营公司,推动农贸市场规范运营、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农贸市场周边区域的整治力度,推动实施农贸市场周边片区改造提升工作,确保周边环境整洁卫生、规范有序,实现日常管理常态长效。

年度成果:2025年8月底前完成,实现农贸市场及周边对标达标。

推进实施主干道“白加黑”改造工程,逐路段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道路不连续、破损坑洼、路面积水、缘石坡道缺失、步道松动缺失、泥土裸露和绿化缺失等问题,及时快速完成道路修补和绿化补损工作。加快停车场布点规划和建设进度,挖掘路内、路外停车空间,利用闲置地块改建临时停车场,在主次干道两侧因地制宜增设硬隔离护栏、隔离墩等设施,减少车辆乱停放发生率。规范城区路名牌设置,全面查缺补漏,确保设置合理、名称准确、整洁规范。优化公用设施日常维护机制,充分运用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小修快修机制,提高小修快修的标准和质量,确保道路连续、平整、通畅、无破损和绿化完好。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消除土地裸露问题。

年度成果:2025年8月底前完成,并常态化保持。

全面修缮各类环卫设施设备。加快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的新建改造进度,提高环卫设施管理标准和水平,主次干道每500米至少设置一处公厕或公厕指示牌,确保公厕、中转站、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整洁完好、正常使用,保持设施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推进城区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推进城市道路、人行道和背街小巷深度保洁,确保道路清洁卫生、路面呈本色,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建立长效管理检查、监督、考评机制,将督查考核情况与环卫公司绩效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加强城乡接合部环境治理力度。将城乡接合部纳入城区市场化清扫保洁范围,加强对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置流程,加大对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破解建筑垃圾无处可倒、偷倒乱倒的难题。

年度成果:2025年5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加快实施门头店招和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坚持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户外广告和门头店招,及时清理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牌,依法整治未经审批、不符合标准的门头店招,修复斑驳破旧的外立面,确保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牢固可靠。规范设置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和公益广告宣传牌,建立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多措并举规范设置便民宣传张贴栏,全面清除积存的“牛皮癣”小广告,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年度成果:2025年6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抓好《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统筹做好犬只免疫登记、养犬行为规范、收容领养等工作。以主次干道、广场公园、车站、医院、农贸市场、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场所及周边为重点区域,聚焦治理“遛狗不牵绳、粪便不及时清理”现象,强化宣传引导,培养市民文明养犬意识。采取定点巡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劝导和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做好“流浪犬”“无主犬”抓捕收容工作。

年度成果:2025年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养犬行为规范管理。

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为重点做好结对帮扶,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文明单位、志愿服务组织等,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体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加大对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商场超市、公园广场、学校、车站等区域部位的巡查力度,杜绝未成年人流浪乞讨行为发生,健全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快速转运机制。

年度成果:2025年5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突出城乡一体,持续抓好全域创建工作。以文明村镇、城市周边镇村和建成区到镇村公路沿线为重点,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治理农村污水、黑臭水体及面源污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大村镇道路、集贸市场、公厕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力度,完善镇村配套功能。扩大公益广告宣传覆盖面,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和移风易俗等文明实践活动,大力倡导乡风文明,革除陈规陋习。

年度成果:2025年8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力度,高密度、多视角进行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传播文明理念,培育文明风尚。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宣传、入户宣传、“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开展文明礼仪线上线下引导,广泛宣传《亳州市民公约》《亳州文明20条》《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引导村民遵守村规民约、中小学生遵守学生守则、窗口单位落实行业规范,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遵守公序良俗、践行文明礼仪。坚持党建引领文明创建,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发挥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模范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带动作用。发挥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示范作用,组织市民巡访团、文明监督员,常态化开展文明劝导实践活动。

年度成果:2025年8月底前,市民不文明行为发生率明显减少,健全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领导体制,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节能环保教育、安全教育,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校园欺凌行为预防治理,落实“五育”课程安排,推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组织开展“童心向党”“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学校、社区、公共文化场所志愿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学习宣传“新时代好少年”,文明校园创建参与率保持100%。发挥社区作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等场所建设管理使用,探索推进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创作推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文化产品,培育常态化工作品牌。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管好用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常态化开展活动。加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宣传,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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