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优秀17篇)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读后感。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一
终于又有时间读点书了,感觉真好,淡淡的日子,淡淡的过,似乎曾经也这样提到过!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度过了第一部分第16节,终于读到了轻重的启示!细加掂量的决断与命运之声联系在一起;重、必然和价值是三个有内在联系的概念:必然者为重,重者才有价值。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人的伟大在于他扛起命运,就像用肩膀顶住天穹的巨神阿特拉斯一样。人只有一次生命,绝无可能用试验来证明假设,因此他就永远不可能知道为自己情感所左右到底是对还是错。
我们都觉得,我们生命中的爱情若没有分量、无足轻重,那简直不可思议;我们总是想象我们的爱情是它应该存在的那种,没有了爱情,我们生命将不再是我们应有的生命。我们都坚信,满腹忧郁、留着吓人的长发的贝多芬本人,是在为我们伟大的爱情演奏“esmusssein!”
“如此必然的决定依赖的却是这样偶然的爱情。”
我的生命里多了太多的偶然,然而却没有一次让这些偶然成为必然,或许生活已经告诉了我必然的答案,只是我不知道,我无法接受,我不想承认这必然的结果!
如果和你的相遇一切从必然开始,那么过程中能否出现偶然的惊喜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二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初看书名就油然而生一种肃穆的感觉,不由得端正了身子,小心翼翼地捧起它来翻阅。
作者米兰·昆德拉在这部小说中,围绕几个人物的不同经历,经他们对生命的选择将小说引入哲学层面,对诸如回归、媚俗、遗忘、时间偶然性与必然性等多个范畴进行了思考。这是一部哲理小说,与传统的小说不同,它不再通过故事情境本身吸引读者,而是用将读者引入哲理的思考之中,通过生活中具体的事件引起读者形而上的深层思考。
生命的存在与价值的问题是任何一个人也无法逃避的问题,生命只是一个过程而已。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一种痛苦,这种痛苦来自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选择,对生命价值的错误判断,世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而孜孜追求,殊不知,目标本身就是一种空虚。生命因“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在“追求”的名义下,我们不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只是无休止地重复前人。因此,人类的历史最终将只剩下两个字——“媚俗”。
读它时心情很压抑,米兰昆德拉就像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
书里的一个情节特别让我感触良多:特雷莎的妈妈年轻时很漂亮,她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爱特雷莎,她觉得特蕾莎是她的拖油瓶,害得她被迫呆在第九个男人的身边——她一直在想另外八个都比第九个好。她在想她还没有追求过别人,于是,她离开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男人,追求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犯过几次罪,有过两次离婚的男人。后来,她嫁给了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
这段我印象最深刻。就像造物主不会让某一个人拥有一切旁人所羡慕的东西,作者把九种特质分配到九个人身上,特雷莎的妈妈只能从中选一个。然而她谁都想要,同时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她的贪婪让她来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边。她开始失去,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质,失去灵魂。当特雷莎把门锁上,要求自己最基本权利的时候,作为妈妈的她暴跳如雷,她才意识到一切在离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母亲的身份,几乎是要挟她女儿留下。可这些都是徒劳的,因为她从没有承担过生命中的责任,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亲人。她死掉也只是轻轻地一闭眼,不会有任何重量,她失掉了灵魂。
另一方面,我在考虑作者要传达的爱情观。然而,我不懂爱情。我以为,爱情是纯感性的东西,如果你用太多理性思维去思维它,那么爱情将不纯正。现在这种观点几乎完全被颠覆。爱情需要条件,需要理性的思考。人无完人,没有一个人能够拥有你所喜欢的一切特质。你必须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找个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包容他的其他缺点,履行自己对对方的责任,这才是爱情。作者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大概伴责任走过的爱情才是真实存在的爱情。写到这里,我才发现执着地追寻一个自己想象的人是多么愚蠢,爱情是在特别的时段遇到特别的人。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但还有意犹未尽的感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很难读,每一句话都意味深长,读好它我可能得花上几年工夫,可它已经使我开始受益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三
本书描述一九六八年苏俄入侵捷克时期,民主改革的气息演变成专横压榨之风潮,本书剖示隐密的无情,探讨爱的真谛,涵盖了男女之爱、朋友之爱、祖国之爱。在任何欲望之下,每个人对于各类型的爱皆有自由抉择的权利,自应负起诚恳执着的义务。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关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读后感。
欢迎阅读希望你喜欢。
用两周时间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在犯难这篇读后感应该如何写,因为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小说,不以讲故事的技艺取胜,它讲的不是翔实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块五仁月饼,不管面皮是怎样的故事,只要能包进哲学、心理学、政治、宗教、音乐等各种馅,那才是精华,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时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误以为这块五仁月饼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样姣好,用语充满哲思,又丰富连绵,嘲讽低调又极尽辛辣;叙事结构有点像电影手法,略有点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质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哲学书。所以书评并不好写,只能写写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以聊表本书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迹。
文中多处引用了尼采,开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轮回说”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无限轮回的,残酷和美丽都会一再重复出现,人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如果轮回不存在,既不能与前世对照,也不能在来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远成不了画的草图,一切不能被原谅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谅的理由,没有重负的人生就真的轻松吗?显然不是,这就是本书探讨的第一个主题——轻与重。
在我看来,四个男女主人公中萨比娜和托马斯的抉择着重点出了这个主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个消灭个性的乌托邦,萨比娜在父亲的管制和社会的压制下荒蛮成长起来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画作外表明媚,内在晦涩;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个被遗弃的世界”;她酷爱墓地,认为那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她跟不羁的酒鬼结婚、离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妇。她叛逆成瘾,无处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发生了固然悲剧,什么也没发生却更加悲剧。成长之初背负得过多,长大后就想一古脑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负担就畏惧,再无法背负任何东西。轻飘飘地无立锥的能量,像无脚的小鸟,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轻负,宁愿能够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马斯与萨比娜很像,都处于世俗(媚俗)对立面,他与父母、前妻、儿子断绝关系,从前半生种种牵绊中脱身,成为所谓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总会有转折,六个巧合的桥段就把特蕾莎推到托马斯面前,以爱情的名义。于是托马斯在爱情之重与自由之轻之间迂回,爱人与情人兼得,不愿让渡两者的好,也必受两者的累,特蕾莎重复做着不同的恶梦,但主题只有一个。而另一个转折是事业上的,托马斯不愿在对当局屈从的。
道歉信。
上签名,从而丢了前途光明的手术刀的工作。这个动作背后很难说是基于民族大义或责任感,更多是基于对众人推搡绑架的消极抵抗。总之,在半推半就间,他承受着这两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变得轻松了,这就是诡异之处:看似轻巧的实难承受,看似沉重却容易承受。很难说每个决择是该避重就轻,还是相反;也很难说托马斯夫妇最终被驯服的田园牧歌生活是真美好,还是真无奈。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或可以与前世今生比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无法衡量内心的冷暖。你能因为它是未经排练的生活,而轻视仅此一次的生命体验吗?非此不可时,是因为珍惜;别样亦可时,是因为豁达,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有一次”的生命体验,却还要麻烦地分出灵与肉。动物没有灵与肉的区分,人在成其为人之前也没有灵与肉的区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从镜中、水的倒影中辨认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开始。看来,镜子的发明不是为了正衣冠,而是为了让灵魂辨认出属于自己的肉体,这个肉体也通过镜子来依稀分辨出灵魂的模样。造物主这样发明,难道是为了让人可以随时随地地拆分两者吗?女人似乎很难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体的时候,灵魂在哭泣颤动,叫嚣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灵与肉的分离,托马斯为擅长这种分离苦恼过,至少他应该为此而苦恼过,于是他找到了一种解释:他只是为了寻找女人与女人之间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于那百万分之一的肉体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实也在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能使她区别于她的母亲、能使她区别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亲的恨意和嘲弄中长大,充满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来寻找那点自我:小时候借助于镜子,长大了借助于爱人的目光;当在爱人的目光中寻找不到自己时,她屡做恶梦,以梦中哭泣的灵魂来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弃寻找自我,让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许就不会有疼觉,但同时也放弃了灵魂的识别。
本书还单列出一章“不解之词”,讲的是弗兰茨与萨比娜这对情人之间交流的“狭径”和沟通上的鸿沟,其实这又何止是恋人之间,它也是人与人之间“不解之词”。他认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认为那是媚俗;他喜欢群体的狂欢,她喜欢一个人的独舞;她要个性和隐私,他要绝对的真实和透明。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憎恶,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经历。另外,正如文后附着的短评所说,这是两种牧歌,一种是集体的牧歌,像一场伟大的进军,不管向什么地方进军,目的都是为了消灭个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带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往往会导演出荒诞闹剧;另一种是个人的牧歌,是一个隐士加孤独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认,在群体的狂欢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澜、润泽心灵的正能量,负能量如同大粪,让人不敢正视,尽管它们客观存在。我们需要别人注视的目光,所以媚俗无可避免。
最爱的小狗“卡列宁”走了,这个名子取自小说《安娜卡列宁娜》,是它主人最爱的一本书。它提醒人们时间只是循环往复,而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代表人类之初在伊甸园里的幸福生活,可以灵肉合一;它代表一种不求回报、不想改变对方的纯粹的爱;它代表着人类的悲悯,它最后投给主人的目光让人无法承受,不能言却说尽一切。最爱卡列宁的临走前留在人间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个小故事结尾:尼采正从都灵的一家旅店出来。他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马跟前,不顾眼前的车夫,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离去,他也一样,远离了人类。换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发作的。而我认为,这件事赋予他的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尼采是去为笛卡尔向马道歉的。就是他为马而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与人类彻底决裂)。
后记:这篇文实在难写,不属于笔者感性的风格,因此前前后后花了五六个小时来写,终于还是写完了,也算是一个对自己的交代。
人们时常感叹生命的沉重,总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相信生命可以永恒轮回吗?人们总是认为今日的选择或者是现在所做的事会对以后抑或是将来甚至来世都会有着深刻的影响和必然的联系,所以,当我们面对眼前的事情并且作出选择的时候,才会患得患失,忧虑重重,使每一次的选择变得沉重,以至于使生命也变得沉重。那么,事实上又真的是这个缘故吗?其实世间并不存在永恒轮回,生命只有一次,并且从一开始,它就头也不回地向着终点奔去。只有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活。
人的一生是一张永远不能成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场永远不能正式登上舞台的彩排,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到头来,我们自己是无法通过比较来检验出究竟哪种生活方式更正确。于是我们没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选择都看得那样的重要,那样的沉重,我们尽可以做一个凡夫俗子,随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轻松,然而,真的能够这样吗?也许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难以承受这种生命之轻,有甚于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医生托马斯和他的情人萨宾娜,在他们身上,灵魂与肉体是相分离的,肉体能尽享的轻却使灵魂感到莫名的沉重。
赏读这一段时心情很压抑,米兰·昆德拉的文风类似于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特雷莎的妈妈——萨比娜年轻时很漂亮,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爱特雷莎,她一直在想另外八个都比第九个好。她在想她还没有追求过别人,于是,她离开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男人,继而去追求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犯过几次罪,离过两次婚的男人。她嫁给了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这段的印象是最深刻的。米兰把九种特质分配到九个人身上,特雷莎的妈妈却只能从中选择一个。她谁都想要,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国,逃避革命,是个典型的背叛者。她的贪婪让她来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边。她开始失去原本拥有的一切,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质,失去灵魂。当特雷莎把门锁上,要求获得自己最基本的权利的时候,作为妈妈的她暴跳如雷,这才意识到一切正在离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所拥有的母亲的身份,几乎是要挟着女儿留下。可一切都是徒劳,因为她从来都没有承担过生命中的责任,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亲人。即便是她死掉也只是轻轻地一闭眼,不会有任何重量,她丢掉了灵魂。只有特蕾莎,虽然她没怎么逃避,但她最终也只能在“卡列宁”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报的忠诚。那么这些逃避者的最终结果又将如何呢?当他们步入中年,一无所获,认识到这种逃避的生命之轻是最难承受的时候,一切都晚了。生命,始终是永劫无归的,不可以重新来过。因此,对一个有思想,有头脑的人来说,逃避人生,逃避责任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对于曾经的生命之轻,都将会是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另一方面,米兰所要传达的爱情观又是什么?“爱情”总是玄而又玄。曾经以为,爱情是纯感性的东西,如果我们用太多的理性思维去思考它,那么爱情将不再纯正。然而现在这种观点几乎完全被颠覆。爱情需要条件,需要理性的思考。我们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以此找个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包容他的缺点,履行自己对对方的责任,这才是爱情。米兰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大概伴随责任走过的爱情才是真实存在的爱情。写到这里,才恍然发现,执着地追寻一个自己想象的人是多么地愚蠢,爱情亦或是在特别的时段遇到特别的人。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许多难以抉择的问题,选择据理力争还是忍气吞声?选择打抱不平还是熟视无睹?在这种情况下,这本书的确帮了我们不少忙,远离轻松选择刻苦,这不是自虐,是在迷茫中给自己力量,就像托马斯念着这句话离开医院去波西米亚找特雷莎并与之共度一生一样。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一种选择是正确的,因为任何比较都不存在。”这是托马斯最初对是否开始这段爱情的挣扎。其实,我本人是不太赞同这句话的。诚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生命旅途中相似的选择却太多太多,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在过去失败的决定中,吸取经验从而对下一次抉择展现出十足的信心,而对与错完全取决于我们自身以及身边的人是否快乐。
小说主人公双双意外身亡的悲剧,不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悲剧,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悲剧。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一类人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轻松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米兰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生命之画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一笔。也许生命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所谓正确、错误之分,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因为对于所选择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必须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或许正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
每一次回味这“生命之轻”,都好像是又认识了一位新朋友,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领悟。当我们渐渐长大,经历了所有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之后再去品味它,一切都将是云淡风轻,尘埃落定。你知道的,非如此不可。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四
我喜欢米兰·昆德拉,虽然他的书看得并不多。《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一直想要看的书。适逢考完会计基础跟道德,特想看点什么,就看了《布拉格之恋》,看完之后接着就看《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大概中午三点开始看,看完已经快十点。洗个热水澡,就爬上了床。
我是应该先看书的。
我觉得电影也阐释得不错。不过,当然,相对于原著,就逊色了很多。
我一边看电子书,一边想起电影一边扩展,我有些理解跟导演是不太一样的。我应该先看书。无疑,因为先看了电影,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的想象。
我知道我没看懂。因为它表达的太多,层次太多。很多地方,只要你细细品味,就可以读出很多深度。我想没有人一次全能看懂的。
我没读懂托马斯,没读懂特雷莎,没读懂萨宾娜,我大概谁也没读懂。我没读懂性友谊,没读懂自由,没读懂个性,但或许我读懂了他们的爱情。
托马斯对特雷莎的爱如此之深重,而他却企图轻轻的去爱。事实上,他可以为了她失去一切。特雷莎遇到了生命中一直在等待的男人,而且幸运的得到了他的爱,他的宠爱,但却觉得抓不住他。他们都只是知道对方在自己心里的绝对性,而没有被告知自己在对方的高度。他们于对方,已不仅仅是爱。但他们一起的生活,除了爱之外,却隐含着痛。生命不能承受的痛。
不过结局很美好,像个童话。他们最后终于完全的走入了对方,属于彼此。我喜欢这个结局。
所有人物中,我想我最喜欢的是萨宾娜。但我最读不懂得也是她。她爱的是谁,她追求的是什么,她想要怎要的生活。她一直走,一直逃,她最后会停留在哪里。
我喜欢电影里特雷莎和萨宾娜互拍裸照的那一段。赤裸相对,很多感情都是可以被理解和谅解的。我觉得那以后特雷莎不会再对萨宾娜怀有敌意。
有点庆幸,这本书不是高中以前看的,不然读不懂得会更多。以后有时间还可以再看。生命,生活,很深的艺术。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五
最近,读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作者对人生命运与价值的思考,使我深受启发,像解开了一个困扰在心中多年的迷团,顿开茅塞。我长嘘了一口气,不由地感叹:人生原来如此美好又是如此无奈!
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痛苦的,这种痛苦源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把握。世界上许多人都在按自己的方式努力追求,而生命正是因为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无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都在无休止地重复着前人,因此,人类的历史只剩下两个字——“媚俗”。
书中主人公托马斯一直在固执地拒绝着“媚俗”,对爱情的追求也是如此。他不可遏制地爱上了特丽莎,但不愿做家庭责任的附庸,更不愿像别人一样甘于平淡地生活,去爱。他用很不负责任的不得已的方式向情人表明:我爱你,但我不属于你!他不断地与别的女人_,迫使所爱的人不固守自己,能给自己自由。可是,当他感到了自由,感到了失去责任的“轻”的时候,很快变得空虚难忍,他发现,承担一份家庭责任的“重”对生活本身何等重要!
追求爱情如此,对物质对事业的追求也同样如此。萨宾娜是一位画师,她坚决反对“媚俗”,认为坚持人的个性是最主要的,反对用不择手段的方式去追求金钱和名誉。可是,当国家_,她被迫逃亡到异国他乡生活没有着落时,也只好接受他人的同情,用高价卖出她的那些画得并不出色的画,赚取较高的利润。她亲眼看到,人们聚会、_,反对战争,声援弱者,这是极端消除了个性的行为,这是“媚俗”,但这又是爱国、正义之举,是难以调和的矛盾。
人要是天生就具备了“轻”的一切条件,又会怎样呢?弗兰茨就是这样一位年轻人。他出身良好,才华出众,有稳定的事业与家庭,颇有名望。该有的都有,而且来得很容易。但是,他觉得生活太“轻”,他同样不能忍受,他强烈地向往反抗,向往在苦难中挣扎奋斗呐喊的那份激情。于是,他糊里胡涂地参与_、_、呼喊,令人难堪的是,一切努力像堂吉阿德愚蠢地与风车搏斗一样,结局徒劳无益,令人啼笑皆非。
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米兰昆德拉感到,也许这种“追求”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我想起了《红楼梦》中跛足道人唱的《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金银忘不了。终身只痕聚无多,待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这首《好了歌》,寓意是“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它暗含了西方悲观哲学家们持久的坚持:存在即痛苦,若要不痛苦,须是不存在。
没有悟透“好”和“了”之间的真谛,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我们身边的人生,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为了“金钱”,为了“娇妻”,为了“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一切是一场“空”!
恰如《圣经》中所描述的:“银链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中损坏,水轮在井口破烂。”
这种被动的“了”,不是好,是叹息,也是讽刺,是对那么多“忘不了”的人们的致命讽刺。人在欲望中挣扎,永远不得解脱,差不多是“把石磨套在脖子上,丢到海里”,在欲海中持一块磨盘而活,可悲,可叹的人生啊!
可是,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永不停止奋斗的脚步。正如明朝诗人杨慎在《三岔驿》中写的:
三岔驿,十字路,北去南来几朝暮。
朝见扬扬拥盖来,暮看寂寂回车去。
今古销沉名利中,短亭流水长亭树。
大街小巷,长亭短亭,碌碌红尘,人来人往。得意之徒,失意之人羁绊于名缰利锁,永远在奔波劳碌,没有谁能真正停下来。
也许,这正是人生的悲剧所在。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意义”和“满足”,正如在“三岔驿,十字路”上“扬扬拥盖来”的得意之人。但实际上,盲目的动力最终只能造就出一代又一代盲目的自我,看起来似乎幸福,却是本质上的空洞。特别是,当“追求”本身都值得怀疑时,人生便会陷入彻底的空虚中,失去任何“重”压的人生之“轻”,使一切的满足感荡然无存,自我便无法再支撑了。人生的命运都是如此无奈,如此令人愤怒。
人生是如此无奈,一心想羡慕神仙,想摆脱功名、金钱、娇妻、儿孙之“重”的困扰,但生命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生生世世在这个永恒的悲剧中重复,再重复。
既然如此,人到底应该怎么面对这似乎无法摆脱也似乎无法选择的生存处境呢?
中国作家林语堂在《中国人》中认为:既然人的“追求”和追求后的“满足”都是一种空虚,那么,“回归自然”是一切美和幸福的永远源泉。人的一辈子应该考虑如何怎样真正的活着,而不是谋划如何发展;应该珍惜现在的时光尽情享受,而不是去奋发劳动;应养精蓄锐以备他日之不测,而不是发挥自己的精力。
同样的困惑在法国散文家蒙田心中也同样存在,但他反对虚无主义,提倡人总是应该有点精神的。他在《蒙田笔记》中认为:“糊涂的人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本身违背了生存的意义。生活乐趣的大小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不是任何外物的影响。只有自己才是生命的主宰。我们的生命是自然的恩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人如果没有一定的目标和追求占据、约束心灵,心灵就会到处漂流,入于幻想的空泛境域里。灵魂没有目标,就会丧失自己。即使在闲逸时,也不能让灵魂丧失目标,要不然,最终会导致无数妖魔、怪物,无次序、无目的,一个个接踵而来。”
看来,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六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怎么说,以前一直以为只有重量才能将一个人压垮,从没有想过轻飘飘的物体也能将你打入万丈深渊。尼采和哲学家所纠缠的神秘的”永劫回归“或许就是在告诉我们,沉重不一定是悲惨,而轻松也不会就是辉煌。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止地重演下去,即便那件事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那种癫狂的幻念将会席卷我们的头脑,一步步吞噬着我们,而我们却是如此无能为力、无能反抗。生命无法承受的轻,又是那样真真实实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你无法拒绝。
生活就是一出舞台剧。在这出剧中,我们会看到许多形形色色的角色。或者你会遇到特丽莎,或者你会遇到托马斯,又或者你遇到的是萨比娜。然后,我们就会发现特丽莎跟萨比娜就是两个不同的对立面。爱情是自私的,所以她让特丽莎成为了一个生命之重的人物。对爱情的专注和责任、对丈夫的宽容和忍受、对事业的认真和执着、对善恶的爱憎和明断……在重压之下艰难地活着,活得实在。以至于在这个没有美和真爱的世界,最后只能在一条狗的身上找到人间的牧歌、找到真爱。而萨比娜就是生命之轻的典型。就像文中萨比娜自己所说哦的那样,”美就是被背弃的世界。“她放纵自己与托马斯的放纵,随心所愿地生活着,就算生活对此充满了不屑,依旧我行我素。而对于托马斯而言,一切就又不知该从何说起了。托马斯与特丽莎的相遇就像是一出精彩的剧集。一切都是那么巧合,却又巧合得让你坚信就是有这么巧合的事情。然后两个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就这样彼此相互牵制着,直至终老。就算生活中,两个人无数次的刺激着对方,却又还是那样不肯离去。而一直轻浮的托马斯在俄狄浦事件中展示了他生命之重的一方面。给人以一种社会正义感的强烈冲击。然后我就开始慢慢明白生命不会在”轻“任意喧嚣。
每个人都在追求幸福,只是每个人追求幸福的方式不同。寂地说:”踮起脚尖,是否我们就离幸福近了一点。“刚开始看到这句话,充满了憧憬,想象着头顶上方的那片天空,是否真的就有天堂存在,而天堂又是怎样的一种美好,如果那幸福的地方是如此的真实,那么,踮起脚尖吧,追寻我的幸福。就像杰斐逊在《独立宣言》里告诉我们的,每一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虽然很多人都理解成每个人都有幸福的权利,但幸福这种东西本身就是一种虚妄,只存在于追求的过程中,而在所谓的终点我们是看不到它的。
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就会变得比大气还轻,会高高地飞起,离开大地,就像离开了真实的生活,走向另一种虚无。一切就开始变得似真非真,似假非假。生活就是一张没有什么目的的草图,即使给予我们机会回到过去重新选择,让我们得到更好的结果。可在这一过程中,难道就不会有什么变质了么?每一种经历都有别样的痛苦别样的好,都是一种享受。
我们都在不停的选择中成长,在这个社会里,我们总该保留着自己的一份正义感,让自己的生命有了重量,让自己的生活更加贴近大地,天空总是那么遥不可及,就让自己更加趋于真实的存在。
当然,我也不能说作者就是在抨击人类的生命之轻,每个人对作品的观察角度不同,对作品的思考也就不同。见仁见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而或许,每个人都会要一个共同点,都会有一件事要共同的做,那就是热爱生命所赋予我们的形式,然后永不后悔地坚定地走下去,直到遇见自己的幸福。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阅读了《倾听生命(中学版)》,颇有感受。
书中写了许多微型小诗。作者以小诗的形式,显现出大自然中生命的孕育到诞生的过程,让我们知道了生命的诞生是浩荡的,生命的逝去是悄然的,让我们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人格的魅力。我觉得我们要珍惜生命。
在《倾听生命》这本书里,我对《旋律(二)》这篇文章感触最深,诗文是这样的“向寂寞的河面,抛起一个激情的石子,荡起几个情窦初开”。首先诗文里“寂寞”和“激情”有强烈的对比,衬托出小伙子内心的感受。其次还用了动静结合的写作手法。在这波澜不惊的小河,一个小伙子拾起一个石子,扔向湖面,湖面上显出几个涟漪,这画面让人回忆,美不胜收,仿佛让人置身于那旋律之中。而最后的“情窦初开”一词,则写出了一种情趣,在他(她)的心中荡漾,给人以美的感受。
而《霓红灯》则给我另一番情趣,作者首先用了一个比喻,把“霓红灯”比作“萤火虫”,确实很妙。妙在何处?首先,两者都有发光的特性。其次,萤火虫存在于乡下,是乡村夜景的美丽之处。而“一点一点”这个词,充分写出了霓红灯数量之多,写出了都市的繁华景象。同时,“霓红灯”和“萤火虫”对比,则显示出新旧两个社会翻天覆地的变化。
而《课桌》诗文则写出了我们现在的故事。男女同桌必定在中间画上一条细细的三八线,好似形成一道对立的局面。每每想起,我总会回想起以前的天真烂漫的时光和我们的成长。
《地铁》一文颇有含义,把地铁说是最底层,永远见不到阳光,表达出了最底层人们生活的艰辛。这是一层表达意思,我觉得还有一层意思,是把以前封建社会人民比作最底层,而将封建统治者比作地面。民间再怎么也是存在的,而民意却无处伸张。人民永远也无法冲破黑暗的统治。
《倾听生命》这本书写了许多关于人生,关于生命的故事,给人以震憾的力量,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我们的人格魅力。希望大家都能读读这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八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昆德拉对于“永劫复归”这一命题的思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
上帝死后,尼采告诉人们,万物都处在循环中。宇宙也罢,人类史也罢,其运行轨道不是一条线,而是一个圈。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会重复发生。被法国人誉为英雄罗伯斯庇尔,会一次次登上历史舞台,将法国一次次置于白色恐怖之下。
但是这个罗伯斯庇尔不是我们所了解的那个英雄罗伯斯庇尔。后者在历史上只有一次,前者则反复出现。所以此处的罗伯斯庇尔是一个独裁、白色恐怖的概念。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罗伯斯庇尔,不管他曾经杀过多少人,因为历史终将过去,他的恶行会被遗忘。可如果我们只能看到这个独一无二的罗伯斯庇尔,而忽略了概念上的永劫复归的罗伯斯庇尔,那么他永远会在残杀无数民众之后被原谅。就像拿破仑、希特勒、斯大林都只有一个。
历史是直线运动和圆周运动的奇怪的统一。人类史和人的一生都是沿线性轨道向前的,发生过的所有的事件,无论其好坏,都只有一次,所以没有什么好怕的。历史和人生都轻如鸿毛。一次就是没有,只有一次的生命就是从来没有存在过。于是很多人就在这条不能回头的轨道上选择轻的生活,融入主流,加入媚俗的大军。还有人却总是要在其中找寻更多的价值和意义,他们思考、挣扎、反抗,他们渴望自己能做的更好,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即使为此他们要选择重,选择一次次痛苦的轮回,选择永劫复归。那么永劫复归的存在不在于它是否存在,而在于我们是否看得到,是否做出复归的选择。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昆德拉对于“永劫复归”这一命题的思考。集中营中的亲人死了,它带给生者的伤痛还在;罗伯斯庇尔、希特勒死了,新的独裁者、杀人狂还在诞生。战争和独裁,是永劫复归的人类史上无法抹平的伤疤。若你对它视而不见,任凭历史原谅并淡忘希特勒、斯大林,战争和独裁会一次次重复下去。人生同样如此。一生中只出现过一次的事情没有任何意义。若你纠结于周围环境的好坏和别人的评价,若你害怕承担责任和重复的生活而不停的挣脱最终越飞越高,那你就会远离大地而无法体会生命的真实。
动物是天生的哲学家。狗很幸福,因为它们享受于日常重复的生活。幸福就是对重复生活的渴望。狗的生命轨迹是一个圈,不像人的生命越走越远。当所有人,所有事,所有物都被直线向前的人抛弃乃至遗忘,当人挣脱了所有的负担而飞上天空,这样的人生最终走向虚空。人类思考了千百年,才发现幸福,居然就是能像猫狗一样生活,认真、重复的生活。难怪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本书,断断续续听到不少人的推荐和高评价,一直想看但是拿起来很多次都看了一点点就看不动了,可能因为工作太累,也可能年龄阅历不够,总之一直没看进去。这段时间辞职了,那天坐长途汽车,拿起来看了几页就被镇住了。借用周杰伦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实在是“太屌了!”作为一个喜欢看书的人,长这么大看的书不少,但是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么大的心灵震动和共鸣。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这绝对是一本哲学和心理学的伟大著作。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对应这本书的就是“字字珠玑”,小说中几乎每句话都包含深刻的哲学思考。在关于人生的轻与重,灵与肉,忠诚和背叛,事业和爱情,理想和现实等等逃不开的人生意义问题上都有入木三分的思考和诠释。
何为生命之轻?生命不管是长或者短,对于每个人来说在任何时候都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你永远无法知道你没走的那条路会讲你带向何方,人生如果是作一幅画,那么“生活就是一张没有什么意义的草图,最终也不会成为一幅图画”,“如果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当然也可以说根本没有生命”,这就是生命之最轻;生命失去独立性,一不小心我们的人生就会活到了别人的口水里或者成为别人生命无意义的延续那么生命就成为无意义的轻。
同时,生命也是沉重的。无法逃避的责任、纠缠不清的感情、永不满足的欲望、“必须如此”的执念、潜藏深处的同情共同构成了生命的沉重。
“但是沉重是真的悲惨,而轻松就真的快乐吗?最沉重的负担压得我们坍塌了,但是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命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重,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真切和实在”。反之生命之轻呢,如果抛开了所有的欲望和责任,人将变得比大气还轻,轻到了天国之上,离开了真实的生活,看似是到了天堂,其实也同时进了地狱。生命之轻和生命之重一样,无法承受。
心理学案例。
特丽莎拥有一个索取型的母亲,母亲一直认为是因为特丽莎而失去一切(而不是自己的无知或者什么)。过去的一切无法改变,所以作为女儿的特丽莎便拥有了无法弥补改变的原罪(负罪感),她做一切事情来讨得母亲的欢心,迎合她母亲“看不见灵魂”“肉体集中营”的世界。但是人毕竟是有灵魂的,一直追求上进的特丽莎遇到了自己的爱人托马斯,这句话印象深刻“托马斯的声音把她那怯懦的灵魂从她的身体深处呼唤了出来”。但是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而无法逆转的,特丽莎逃离了母亲的世界,但是一直在梦中充满恐惧。
书中关于女画家萨宾那和其情人弗兰茨的“误解小词典”,也很有意思。弗兰茨的经历让他认为“忠诚”是自己最看重也是自己所具备的最重要的品质,而对于萨宾那来说,小时候严格的按部就班的家庭让其心灵深处最大的需求是“独立”,也就是意味着抛开所有旧秩序的“背叛”对萨宾那最有吸引力。其实每个人的行为模式就那几种,我们只是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事情,不同的人身上重复着几种模式而已,如同萨芬娜一生一直在实践各种形式的“背叛”一样。
散文。
化地展现了苏军入侵后,捷克各阶层人民的生活和情绪,富于哲理地探讨了人类天性中的“媚俗”本质,从而具备了从一个民族走向全人类的深广内涵。作者米兰·昆德拉在这部小说中,围绕几个人物的不同经历,经他们对生命的选择将小说引入哲学层面,对诸如回归、媚俗、遗忘、时间偶然性与必然性等多个范畴进行了思考。这是一部哲理小说,与传统的小说不同,它不再通过故事情境本身吸引读者,而是用将读者引入哲理的思考之中,通过生活中具体的事件引起读者形而上的深层思考。
生命的存在与价值的问题是任何一个人也无法逃避的问题,生命只是一个过程而已。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一种痛苦,这种痛苦来自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选择,对生命价值的错误判断,世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而孜孜追求,殊不知,目标本身就是一种空虚。生命因“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在“追求”的名义下,我们不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只是无休止地重复前人。因此,人类的历史最终将只剩下两个字——“媚俗”。
读它时心情很压抑,米兰昆德拉就像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
书里的一个情节特别让我感触良多:特雷莎的妈妈年轻时很漂亮,她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爱特雷莎,她觉得特蕾莎是她的拖油瓶,害得她被迫呆在第九个男人的身边——她一直在想另外八个都比第九个好。她在想她还没有追求过别人,于是,她离开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男人,追求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犯过几次罪,有过两次离婚的男人。后来,她嫁给了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
这段我印象最深刻。就像造物主不会让某一个人拥有一切旁人所羡慕的东西,作者把九种特质分配到九个人身上,特雷莎的妈妈只能从中选一个。然而她谁都想要,同时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她的贪婪让她来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边。她开始失去,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质,失去灵魂。当特雷莎把门锁上,要求自己最基本权利的时候,作为妈妈的她暴跳如雷,她才意识到一切在离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母亲的身份,几乎是要挟她女儿留下。可这些都是徒劳的,因为她从没有承担过生命中的责任,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亲人。她死掉也只是轻轻地一闭眼,不会有任何重量,她失掉了灵魂。
另一方面,我在考虑作者要传达的爱情观。然而,我不懂爱情。我以为,爱情是纯感性的东西,如果你用太多理性思维去思维它,那么爱情将不纯正。现在这种观点几乎完全被颠覆。爱情需要条件,需要理性的思考。人无完人,没有一个人能够拥有你所喜欢的一切特质。你必须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找个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包容他的其他缺点,履行自己对对方的责任,这才是爱情。作者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大概伴责任走过的爱情才是真实存在的爱情。写到这里,我才发现执着地追寻一个自己想象的人是多么愚蠢,爱情是在特别的时段遇到特别的人。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但还有意犹未尽的感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很难读,每一句话都意味深长,读好它我可能得花上几年工夫,可它已经使我开始受益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九
这句歌词写得是一种沉重的决定,当这个决定无比沉重时,我们才知道自己做的是沉甸甸的,有实在意义的东西的。当小说的主人公不得不去接特蕾莎回来时,他觉得爱和责任把他逼到了墙角。这种必然性是沉重的,要付上代价的。
相对而言生活中的那些偶然的事情就成为了没有意义的存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们(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的相遇呢?他们的相遇好像是那么的偶然,那样的随意。我如此珍视的女人,甚至为了她愿意牺牲自己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的女人,竟然来自于一个偶然的相遇!这太荒谬了,他甚至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所以托马斯除了胃的压迫感与归来后的失望感以外,觉不出一点儿同情。这个问题在这个夜晚困扰住了托马斯。
邓丽君的那首《如果没有遇见你》其实就说了这个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被歌词深深打动的原因。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仅仅存在于一件偶然的事情上,这也太让人悬心了。想到这里的时候谁能够不捏一把汗呢?其实我们的出现到底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这个直接牵扯到的是整个的宗教观,哲学观还有我们的基础物理理论。
如果从哲学上来看,其实它就把这个人类对于世界的认知分为了两类,唯心主义世界观和唯物主义世界观。一个相信世界就是一堆物质在乱碰而已,它是完全没有任何的价值和意义的,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堆没有任何思想,美,自由的物质突然间碰撞出来了生命,后来这些生命进化成了我们。呵呵,扯淡!所以我相信世界宇宙是由一位无限智慧的上帝创造掌管的,这不是随机,不是巧合,不是概率的问题。一切都有他的美意,就如圣经上所说: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
从宗教上来说,偶然性和必然性的问题在神学上争吵了上千年,并且在中形成了两大流派,各执牛耳,互不妥协,甚至曾经为了这个问题互相杀害过自己的弟兄姐妹。这两派就是加尔文主义和阿民念主义,而且两派中都产生影响世界的大神学家或者是布道家。我们从他们生命的见证中可以知道它们的的确确是神的仆人就像加尔文和约翰卫斯理。然而现在的很多极端的还是不谦卑,称跟自己不一样的是异端这个很有趣,这让我想起来了物理上的争执。
在物理的基础理论上,这个问题的背后其实是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两个现代物理基石的严重不可调和性。就像爱因斯坦的那句非常有名的话:上帝还掷骰子吗?当人们发现测不准原理的时候,很多的传统的科学家都快疯了。他们无法接受这个物质的世界是建立在这些我们永远不能掌握的事情上(他们觉得这就成了偶然性的了)。我测量一个粒子的位置越准,那么我们就测量它的动量越加不准,反之亦然。哈哈,在我看来这反而是上帝更大的智慧,人类在古代想建造通天的巴别塔,上帝让人类语言变乱没法沟通。现在人类妄想通过物理的世界建立一座可以预知一切的巴别塔,结果是明显的——神用测不准原理变乱了他们的语言。但是亚当的后裔们是不会妥协的,他们比较聪明,至少是比那些钻了牛角尖的(极端的加尔文主义或阿民念主义者)聪明多了。科学家们仔细地审视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的证据,发现他们的逻辑都非常的清晰,现在来看完全没有错误,但是的的确确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所以他们就谦卑下来承认了自己的无知,相信这两个伟大的理论还有一些致命的我们暂时还没有发现的问题,所以他们正在探索全新的超越这两个理论的物理理论,例如现在流行的弦论、平行宇宙说等等。
然而很多“执着”的们还在那里争辩,到底一切都是神预定的呢还是人、天使、魔鬼可以自由选择呢?客观上来说圣经中支持加尔文主义和阿民念思想的经文是差不多对等的,我们却没有像人家世人一样谦卑下来,承认自己或者自己支持的圣徒的无知,执拗到底。如果神的智慧是超越预定论和我们认知的自由意志的范畴呢(而且肯定是完完全全超越的)?我们前辈们已经回归了圣经,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他们的基础上更加地回归圣经,建立更接近神心意的神学理论呢?我们却一直站在他们留下来的遗物上,指着说:这就是圣经。这是一种悲哀,人类认知的悲哀。我称之为不可沟通性,在大学写的《孤独论》中有详细的论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私信我,我可以发给你看一看。
当然我们现在是在写读后感,分析解剖这部天才之作,所以可能会鲜血淋漓,心是心,肺是肺,肝是肝。缺少了很多的美感。其实原作绝对是一个国色天香的美人,我建议大家自己亲自去认识一下。那些美是自然的美,在有意和无意之间的美,不是我们这样的呆板和直接,所以大家不要被我这把手术刀给忽悠洗脑了。
三
究竟我们的存在的意义是在于肉体还是灵魂?如果灵魂才是真正有意义的,那么我们的肉体是不是就只是一个皮囊而已?我们是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呢?如果肉体是这么的真实,而且沉重的让我们难以承受,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为身体而负责。这时候身体的忠贞才会有意义。
小说中主人公托马斯和特丽莎一直因为一件事情两个人吵个不停,就是关于肉欲和爱情的观念。托马斯认为他是爱特丽莎的,而且他还有很多的情妇,他的这些情妇只是他的生活方式而已,与爱情毫不相干。特丽莎就是因为他的这些情妇而感到惶惶不可终日,痛苦万分的。其实很多的男人很喜欢这样的状态,我只是“”而已,肉体上爽一下就行了。大家都是抱着玩一下的心态,一夜情之后谁也不见谁,谁也不用负责任,何乐而不为?不单是现在很多男人是这种心态,甚至现在很多女孩子也认为生活就是这样的,这是整个社会整体的道德堕落,也是末日的征兆之一。
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被这样的哲学思想深深地毒害过,感谢上帝的保守和带领,没有闯下大祸。历史上的诺斯底主义把世界分为灵界的和物质的,并且把它们对立起来,认为灵魂至善物质至恶。物质的恶不会影响灵魂的善,所以我们在世界上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及时行乐。当这样的希腊哲学思想侵入时,就产生了诺斯底派异端。因为物质是恶的,有罪的,所以基督肯定不是以肉体的形式存在于世上的,他是以灵体显在世界上的,也就是说诺斯底派不承认耶稣是真实的历史的有肉体的基督。(米兰昆德拉在书中就提到了诺斯底的观点,并且大为赞赏)约翰在书信中驳斥的就是这种异端。
我当时的想法虽然与诺斯底派完全相反,然而本质上是一样的错误。我认为的是罪只能由灵魂中出来,肉体物质等等都是中性的,所以犯罪肯定是心先犯罪。比如人偷东西那是因为先有了贪心,人会强奸那是先有了淫念,人会打别人是因为先有了仇恨等等。如果我的良心上没有伤害别人的恶念,肉体行为上的那么肯定就是中性的了。所以我如果想和别的女孩子睡觉,那只是我的肉体需要而已,人家也愿意的话这算什么罪呢?这只是肉体上的一种需求与解决,并不涉及灵魂上的道德。所以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把自己的人生观建立在的是弗洛伊德的心理学上,物质与灵魂对立的二元论上(纵然我的这种二元论正好是与诺斯底派相反的。)还有一些圣经真理的掺杂上面。结果是不言而喻的,那就是道德败坏,肆意妄为,还自我感觉良好,直到上帝把我从一个浪子引导到他的家中怀抱里,感谢主曾经重重地管教我,没有任凭我。
梦境和现实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们”?我们的潜意识和梦境在引导着我们的生命还是我们的生活幻化出的这些无聊的东西?这个问题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主要问题之一,也是近现代的心理学到最后的一个死结。
如果你看整个小说的话,它描写了大量的梦境,有的匪夷所思,有的惊世骇俗,有的惊悚可怕,有的温柔甜蜜。这些梦境其实是在告诉读者作品中主人公的潜意识的形态,而且根据弗洛伊德的心理学这些潜意思,被束缚的下意识是我们生活的根本动力。我们的意识包括自己日常的礼仪行为都被社会环境压抑住了,真实的我就像海洋水面下的冰山,我们表现出来的意识行为只是冰山一角而已。所以如果你想要寻找自由寻找真我,那就去潜意识里寻找吧,去梦境中和你最基本的欲望中寻找吧。人最基本的欲望是什么?弗洛伊德说是性。大学时的我说是的。当然《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作者米兰昆德拉也说是的。
从小(记事起)我就被男人的欲望驾驶着,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小时候那么爱表现爱出风头都是为了吸引女孩子的目光,当看到一些诱惑性的图片就会血脉喷张。然而因为社会的道德说教和教会的教诲,总是因为自己想这这些东西羞愧难当却又无法自拔。当我在大学里读到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的时候,发现他说的太对了,是的完全正确!原来这是我正常的欲望,我没有必要羞愧和不安,因为每个男人都是这样的。自慰不是什么罪,和女朋友开房也不是什么罪,这是人类进步繁衍的动力而已。直到去年上帝改变了我。
我陷在这样的污秽中无法自拔,纵然已经结婚还是会看黄色网站会自慰,寻求婚姻以外的激情和满足。从初中起就有的顽疾,当我在属灵上有一场争战(和灵恩派的人士辩论启示论的问题时),神为了他自己的荣耀,把我从这种男人的邪情私欲中拯救了出来。我真的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从记事起就困扰我的邪情私欲突然间消失地无影无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自由,耶稣说的:神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那时候有半年的时间自己一个人在温州,因为老婆怀孕了在老家养胎,所以没有任何的房事。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这个时候如果你也不自慰的话,你肯定会梦遗,做很多的绮梦,然后释放压力。(大家可以参考初中生物课本,或者红楼梦第六回,这里就不多做介绍了。)。
那时有件事让我刻骨铭心,那天我去拜访教会的一名弟兄,当天晚上就在他的家里过夜。当我睡觉的时候梦见一个非常淫乱污秽的场面,在梦中我想到这是得罪神的,就赶紧祷告主说:主啊,求你不要让我看到这些得罪你的东西!并且醒了过来认罪祷告,过了一会儿又睡去了。这次睡着睡着梦见魔鬼和我在辩论,我站在一个屋顶上,他站在一个对面的屋顶上。他细数我以前犯过的多么败坏的罪,并且说我这样的罪人根本不配上天堂,我越来越觉得可怕恐惧,但是我还有力量说:纵然我非常的败坏污秽,然而耶稣已经替我的罪死了。所以上帝已经称我为义了,然后我就醒了。醒过来的那一刻心脏特别疼,然后我就去敲昭民弟兄的门,让他为我代祷,然后就平安地入睡了。
从那以后那半年独居的时间里没有了任何魔鬼的搅扰,我自己也没有主动去犯罪得罪神。我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我们以前在亚当的罪里,所以从我们有罪的经验中提取规律,就把这些完全扭曲的欲望行为当成了自然正常的本性,所以犯罪也不再脸红可耻,就像使徒保罗说的良心好像被烙铁烙惯了。当神用他奇妙的手把我从这样的泥潭中拉出来时,我才发现什么才是正常的和自然的,才知道真正的自由(人被造时未堕落以前的那种自由)是多么美好。那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性的需求的,老婆又不在身边,自慰是罪,梦遗也是罪,那不可能嘛。可是神让我经历了没有绮梦的,睡眠中单纯肉体上的遗精,到醒了我才知道。这个是我从初中进入青春期以来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愿一切的荣耀都归给他!
关于这段经历这里有详细的记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
卑鄙的我在试探上的软弱。
所以灵魂和肉体不是对立的,它们是一体的,这是圣经中告诉我们的。无论身体还是灵魂哪一方面不按照上帝的律法行都是犯罪。而且人或者最根本的目的乃是荣耀神,而不是服侍自己这些败坏的欲望和邪情私欲。其实保罗在圣经中早就反驳了两千年后的弗洛伊德: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哥林多前书6:13和合本)很显然这个“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表示的是一种扭曲的荒谬的死结,这个死结就是一直困扰弗洛伊德的:到底是潜意识的欲望(败坏的罪性)驾驭着我们的行为呢?还是我们的意识可以掌控驾驭自己的潜意识这座大的冰山呢?他到死都没有解开这个结。但是神为我们解开了,神说他要叫这两样都废弃,身子(活着)不再是为了淫乱,淫乱也不是为了活着,他给了我们全新的方向就是为了荣耀主!也给了我们荣耀上帝的能力——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哥林多后书5:17和合本)他更新了我们让我们有能力去侍奉这位又真又活的神!
四
现实的世界中也许的确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也许有很多的历史的确如此。我认为这个问题最恐怖的不是人到底选择了让哪一个生存或者让哪一个毁灭,最恐怖的乃是有些人在潜意识中愿意当这些生命的绝对控制者,就像这个问题的背后,它反映的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你有权利,你有能力决定这一切,你可以决定谁生你也可以决定谁死,纵然很难选择(也许会很痛苦),然而这绝对会吸引很多人来尝试选择。因为人人都愿意来主宰一切。
该怎样面对这个问题呢?我们如何回答呢?我的回答就是要谦卑,相信神!也要逃避自我作王,自我神化的诱惑,求主保守我们不要被权利的陷阱所迷惑!当然遇到道德悖论和瓶颈的问题,我们也无法逃避肯定是要做出选择的,但是不要依靠自己,乃是要相信神依靠上帝。因为神能为我们成就我们想象不到的奇迹,他超越一切之上!所以这样的问题对于不信耶稣的人是绝境,而对于我们则是试炼我们信心最佳的机会。
求神给我们能力在我们个体与整体发生碰撞时,可以坚守信仰,但是温柔谦卑甘愿受屈,可以用忍耐、温柔、饶恕、慈爱、包容、受苦来荣耀我们的上帝!
也求神给我们谦卑在有决定整体的权利时,甘愿把这样的权利交托给上帝,交托给祷告和真理,珍视每一个生命,公平地对待所有的人,也可以问心无愧地向上帝交账!
求神给我们爱心永远不会忘记弱者和每一个个体的痛苦,在每一个有神形象的人身上都能爱人如己。
求神给我们勇气永远不会因为多数人的反对而背叛少数人坚持的真理,也给我们勇气敢于为那些处于劣势和逼迫中的微小个体发声。
求神给我们智慧能够在个体和整体间找到平衡,在良心与利益间找到平衡,在今世的生活和永恒间找到平衡。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十
这是一本晦涩难懂的哲理小说。
一开始一直没看懂小说在写什么,肤浅的以为就是男女三角恋的媚俗爱情故事,中间时不时穿插一些让人感觉沉闷压抑的问题,窒息感扑面而来。越读越纳闷,没道理这么久负盛名的小说,内容会如此浅显世俗呀。于是去查了查书评,看了看别人写的见解,方才对这本书有了冰山一角的理解。
谈一谈读书的感受:能读懂的部分,其透彻的哲学思想会让人有一种灵魂被超度的感觉;一知半解的部分,让人为之沉沦,如同穿行于迷雾之中。雾里看花,似乎能看清花的轮廓,却始终看不清全貌。常常幻觉已经无限接近真相了,但其实离真相间隔万里,遥不可及;读不懂的部分,只能望洋兴叹,水平有限。内容太过高深莫测,需要读很多遍,不停的揣摩思考才能理解一二,犹如坐禅时,处于悟与不悟之间。
这本书适合有哲学基础的人去研读,作者抛出了很多哲学命题,每个命题都值得人深度思考。我想可能自己需要日积月累的沉浮历练才能对此书有更深刻的理解。
全书都在阐述轻与重之间的比对,人总是为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所拖累,责任常常成为生命中最沉重的分量,无论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承受不起的结局就是:“人一旦迷醉于自身的软弱之中,便会一味软弱下去,会在众人的目光下倒在街头,倒在地上,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这大概就是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
现代人基本上都是负重前行,有的人背着房贷、有的人背着车贷、有的人背着家庭的责任、有的人背着工作的压力、还有的人背着久病缠身所带来的痛苦。
做人难,人难做,难做人。
而有些人卸下了沉重的责任,选择了逃避和背叛,那是否能得到解脱,活得潇洒呢?男主人公托马斯迫不及待的选择抛妻弃子,甩掉家庭的责任,投入无数情人的怀抱。最后遇到特蕾莎时,却又放弃了轻盈自在的生命,选择了充满束缚的爱情。
他们的相遇是由于六次偶然,将彼此带到对方身边。少了任何一次偶然,他们都不会遇见。爱情是从何时开始?“爱开始于一个女人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
柏拉图《对话录》中的著名假说:以前人类是两性同体的,上帝把他们分成了两半,从那时起,这两半就开始在世界上游荡,相互寻找。爱情是对我们自己失去的另一半的渴望。特蕾莎就像《圣经》中顺着河水飘过来的篮子里的婴儿,托马斯不得不向她伸出手来。仿佛就像重力牵扯他,让他不再那么虚无。
但他又无法忠于爱情的唯一性,不断的游走于没有感情投入的露水情缘里。当特蕾莎因他反复的背叛而离开时,刚开始托马斯的脚步轻盈到要飞起来了,无比愉悦的品尝温馨的生命之轻。可过不了几天,对特蕾莎的怀念给他造成了无法承受的痛苦,痛苦随着想象而加剧,在千百次的回荡反射中越来越重。最后,在细加掂量的决断下,他义无反顾的选择追回特蕾莎,因为他彻悟了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
以前看到别人对忠于爱情和婚姻的阐述都是由社会习俗强加到人身上的,这是一种外在的力量。这种外在力量和人内心深处的选择往往背道而驰,自然而然背叛会充斥于整个社会。
而在这本书里第一次看到一种全新的能引发出人对于选择忠诚的内在力量。“忠诚是第一美德,它使我们的生命完整统一。若没有忠诚,人生就会分散成千万个转瞬即逝的印迹。”这就如同托马斯在200多个情人之间,孑然一身,自由自在,却全都是没有分量的碎片之情,内心依然寂寞,灵魂依旧孤独。如同漂流在海上的水手,见过大海浩瀚无边的景色,却因常年找不到可以停泊的温馨港湾,内心无比凄凉。
迷途漫漫,终有一归。再多刹那的美景都抵不过那永恒的温情。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十一
看似重大的、命中注定的、必然的事情,往往缘于不可思议的偶然。这些微不足道的偶然构成的结局有时会让人感觉很不靠谱。按佛教解释,这些偶然其实都是前世因果的必然,这么解释似乎又很靠谱。
关于轮回与直线。
但人生却是一条直线,不可能彩排不可能回头不可能试验,一种选择面临一种结局,《罗拉快跑》的电影不过是一种假设。
佛家说,这一切偶然其实是冥冥中的注定。
尼采说“相信轮回会使人备感沉重”。的确,因为它假设生命不是一条直线,而是循环往复的回环,每一个决定你都将要为之负责。
正因为要为每一个决定每一件事的后果负责,人因此才在六道中轮回不止。
关于无知。
俄狄浦斯最终刺瞎了自己的双眼,因为他无知所范下的罪孽,自己处罚自己。轮回是一个回环,而此生则是一条直线,在这条直线中,因为自己无知所范下的罪孽,有多少人自愿受罚,改过自新。大伙做的无非用这样那样的理由为自己辩护,或者说不知者无罪。不知者真的无罪吗?严厉惩罚因为无知范罪的人是不是太残酷呢?从这点来说,俄狄浦斯让我深深钦佩。
关于媚俗。
人类将自己定义为高级动物,具有剥夺任何动物生命、自由的权利,多么的自以为是啊!当尼采抱着被鞭打的马痛哭的那一刻,他便选择与人类决裂,与媚俗决裂,从此他成为人类眼中的精神病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多么美好的海子选择了卧轨。他们是多么壮烈决绝的决裂。
如果不想媚俗,不想变成疯子或自杀,那么就只有一条路,便是隐退,与世隔绝。“隐居”,多么忧伤无奈的惬意生活。
用两周时间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在犯难这篇读后感应该如何写,因为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小说,不以讲故事的技艺取胜,它讲的不是翔实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块五仁月饼,不管面皮是怎样的故事,只要能包进哲学、心理学、政治、宗教、音乐等各种馅,那才是精华,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时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误以为这块五仁月饼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样姣好,用语充满哲思,又丰富连绵,嘲讽低调又极尽辛辣;叙事结构有点像电影手法,略有点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质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哲学书。所以书评并不好写,只能写写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以聊表本书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迹。
文中多处引用了尼采,开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轮回说”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无限轮回的,残酷和美丽都会一再重复出现,人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如果轮回不存在,既不能与前世对照,也不能在来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远成不了画的草图,一切不能被原谅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谅的理由,没有重负的人生就真的轻松吗?显然不是,这就是本书探讨的第一个主题——轻与重。
在我看来,四个男女主人公中萨比娜和托马斯的抉择着重点出了这个主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个消灭个性的乌托邦,萨比娜在父亲的管制和社会的压制下荒蛮成长起来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画作外表明媚,内在晦涩;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个被遗弃的世界”;她酷爱墓地,认为那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她跟不羁的酒鬼结婚、离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妇。她叛逆成瘾,无处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发生了固然悲剧,什么也没发生却更加悲剧。成长之初背负得过多,长大后就想一古脑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负担就畏惧,再无法背负任何东西。轻飘飘地无立锥的能量,像无脚的小鸟,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轻负,宁愿能够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马斯与萨比娜很像,都处于世俗(媚俗)对立面,他与父母、前妻、儿子断绝关系,从前半生种.种牵绊中脱身,成为所谓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总会有转折,六个巧合的桥段就把特蕾莎推到托马斯面前,以爱情的名义。于是托马斯在爱情之重与自由之轻之间迂回,爱人与情人兼得,不愿让渡两者的好,也必受两者的累,特蕾莎重复做着不同的恶梦,但主题只有一个。而另一个转折是事业上的,托马斯不愿在对当局屈从的道歉信上签名,从而丢了前途光明的手术刀的工作。这个动作背后很难说是基于民族大义或责任感,更多是基于对众人推搡绑架的消极抵抗。总之,在半推半就间,他承受着这两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变得轻松了,这就是诡异之处:看似轻巧的实难承受,看似沉重却容易承受。很难说每个决择是该避重就轻,还是相反;也很难说托马斯夫妇最终被驯服的田园牧歌生活是真美好,还是真无奈。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或可以与前世今生比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无法衡量内心的冷暖。你能因为它是未经排练的生活,而轻视仅此一次的生命体验吗?非此不可时,是因为珍惜;别样亦可时,是因为豁达,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有一次”的生命体验,却还要麻烦地分出灵与肉。动物没有灵与肉的区分,人在成其为人之前也没有灵与肉的区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从镜中、水的倒影中辨认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开始。看来,镜子的发明不是为了正衣冠,而是为了让灵魂辨认出属于自己的肉体,这个肉体也通过镜子来依稀分辨出灵魂的模样。造物主这样发明,难道是为了让人可以随时随地地拆分两者吗?女人似乎很难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体的时候,灵魂在哭泣颤动,叫嚣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灵与肉的分离,托马斯为擅长这种分离苦恼过,至少他应该为此而苦恼过,于是他找到了一种解释:他只是为了寻找女人与女人之间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于那百万分之一的肉体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实也在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能使她区别于她的母亲、能使她区别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亲的恨意和嘲弄中长大,充满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来寻找那点自我:小时候借助于镜子,长大了借助于爱人的目光;当在爱人的目光中寻找不到自己时,她屡做恶梦,以梦中哭泣的灵魂来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弃寻找自我,让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许就不会有疼觉,但同时也放弃了灵魂的识别。
本书还单列出一章“不解之词”,讲的是弗兰茨与萨比娜这对情人之间交流的“狭径”和沟通上的鸿沟,其实这又何止是恋人之间,它也是人与人之间“不解之词”。他认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认为那是媚俗;他喜欢群体的狂欢,她喜欢一个人的独舞;她要个性和隐私,他要绝对的真实和透明。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憎恶,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经历。另外,正如文后附着的短评所说,这是两种牧歌,一种是集体的牧歌,像一场伟大的进军,不管向什么地方进军,目的都是为了消灭个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带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往往会导演出荒诞闹剧;另一种是个人的牧歌,是一个隐士加孤独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认,在群体的狂欢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澜、润泽心灵的正能量,负能量如同大粪,让人不敢正视,尽管它们客观存在。我们需要别人注视的目光,所以媚俗无可避免。
最爱的小狗“卡列宁”走了,这个名子取自小说《安娜卡列宁娜》,是它主人最爱的一本书。它提醒人们时间只是循环往复,而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代表人类之初在伊甸园里的幸福生活,可以灵肉合一;它代表一种不求回报、不想改变对方的纯粹的爱;它代表着人类的悲悯,它最后投给主人的目光让人无法承受,不能言却说尽一切。最爱卡列宁的临走前留在人间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个小故事结尾:尼采正从都灵的一家旅店出来。他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马跟前,不顾眼前的车夫,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离去,他也一样,远离了人类。换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发作的。而我认为,这件事赋予他的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尼采是去为笛卡尔向马道歉的。就是他为马而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与人类彻底决裂)。
后记:这篇文实在难写,不属于笔者感性的风格,因此前前后后花了五六个小时来写,终于还是写完了,也算是一个对自己的交代。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十二
有很多书,我们在读的时候不屑一顾,原因是它们没有一波三折的情节和波涛汹涌的情感,但是在阅读结束再回头思考的时候,又会觉得温婉深沉,回味无穷。读这类书纯属精神层面的享受,可以获得对人生和生命价值的思考和追问。
一页页将《生命》读完,我从心底里服了米兰?昆德拉。他用高超的技巧将哲理小说提高了梦态抒情和感情浓烈的一个新水平。其对于灵与肉、轻与重的思考颠覆了我原本既有的生命价值观念,甚至开始使我产生惶恐。
生命中确有轻重之分。人类奔波劳碌倾其一生无非就是为了追求幸福快乐,即一直以重的姿态在追逐"轻",而人类幸福的标准无非是家庭、名利、爱情等媚俗的东西。西方悲观哲学家叔本华以为,人生即意欲之表现。意欲是无法满足的渊薮,人生却总是去追逐这种无法满足的渊薮,所以追逐本身就是一大痛苦。对此,很多人呼吁何不放弃追逐,重新审视身边的人,考虑一下如何真正的活着,抛掉负担,回归自然,养精蓄锐以应对一切。
可是生命除了有轻有重,还有"沉重之轻"。叔本华说,存在既是痛苦。若要不痛苦,须是不存在。生命之重通常都会使我们理智地提醒自己应该遵循的生命法则。有重就会有对于轻的渴望。然而当轻真正降临,我们却很难承受。沉重之轻与重不可调和的矛盾让生活更加糟糕。人们习惯了在一次次成功和赞美中肯定自我,当真正放下追逐,卸下所谓生命之重时,便陷入了失重后的生活。这时候一切的满足感荡然无存,"上进心"被当做垃圾处理了,自我意识就再也无法支撑,社会上只剩一群人感叹家庭亲人的可贵,芸芸众生将慢慢丧失掉个性。说的远一点,社会发展文明进步就更没指望了。
诗人兰波说:人生要一边赶路,一边赏花。"一边…一边…"这个关联词往往强调并列性。兰波想表达的不是要有乐观豁达的心态,而是要用这心态来"赶路"。人生如果仅仅用来"赏花",便只剩空虚、恐慌和无聊的安逸了。这即是我所理解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书中对于我们所忠于的生命之重有种特定称谓,叫做"媚俗"。媚俗要求人们拥有一份坚信和简单化的真理来得到最大多数人的理解,并同化他们整个集体。在媚俗的世界里实施的是心灵的专制,是对个人定义美的意志的剥夺,它来自对生命的绝对认同。我认为书中四个主人公中,弗兰茨是最媚俗的。他可以代表我们每一个人,他至死都没有明白自己所追求的美只是别人眼中偶然的错误。
所有存在的即是合理的,媚俗也不例外。任何人只要不脱离公众就难免媚俗。当个人有意扭曲自己的价值观去应和群体的价值取向时,就已经陷入了媚俗的境遇。所以,即使最潇洒的萨比娜也不能免俗。
书中有两对互做对比的人物:托马斯和特蕾莎用来表现"灵"与"肉",萨比娜和弗兰茨用来表现"轻"与"重"。灵与肉的纠葛占了本书大部分篇幅,但是浅薄如我却并没有参透什么,而萨比娜和弗兰茨的对立冲突,让我印象深刻。
萨比娜是带有叛逆色彩的特立独行的女画家,她的人生充满了背叛。她是昆德拉媚俗哲理思想的主要载体。被特蕾莎发现和托马斯的情人关系时她选择离开,弗兰茨准备和她真正携手时她又再度选择离开。她的背叛不止在私人生活中存在,更延伸到国家社会中。在祖国遭遇困境时,她对游行队伍毫不理睬,共同的故土、历史和文化不会使她与那些捷克移民有任何共同的思想亲近。这样,她又构成成了对"同胞"这个概念的背叛。她宁愿自我地生活在阴暗的光里,也不愿媚俗的活在阳光下。我觉得她和书中两个男人之间都不存在爱情。她不愿承担什么,始终处于背叛的进行时,所以他们只是她享受生命之轻的道具。和托马斯在一起,是类似知己的存在。和弗兰茨在一起,她则扮演起长者的角色。放下奔波的角度组织家庭安顿下来,对别人来讲是种轻,对她则是不能承受的媚俗之重。可是一个时时刻刻将自己视为局外人的人,一个总是不停背叛生命之重的人,生活中会剩下什么呢?萨比娜给了我们答案,只剩下空虚和寂寞。
弗兰茨则是完全和萨比娜背道而驰的。他的人生信条是"忠诚",他的一生就是对事业、婚姻、爱情忠诚的追逐过程。可是结果却像唐吉诃德愚蠢地和风车搏斗一样,结局徒劳无益,令人啼笑皆非。可他对萨比娜又充满崇拜和爱慕,所以他尝试着用萨比娜的人生哲学来改变自己。虽然最终被萨比娜抛弃,但他却享受到了和年轻女学生在一起的轻松,沉迷于自由和新生带来的欢乐,这对一直处于"重"的状态的他是种真正的救赎,是迷途中的精神回归。只是最后的最后,他还是没有放弃追逐,在所谓"伟大的进军"中丧失生命。他的一生是平凡的,媚俗的,却又是伟大的。弗兰茨的经历告诉我,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就是一种最真实的生活。如果一个人没有负担,比大气还要轻,他将变得似真非真,完全自由却毫无意义。
文档为doc格式。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十三
对于萨比娜而言,最吸引她的是背叛,而不是忠诚。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而萨比娜正觉得再没有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她一次又一次的满心渴望背叛:叛己所叛,然而第一次的背叛是不可挽回的,它引起更多的背叛,如同连锁反应,一次次地使我们离最初的背叛越来越远。因此,最终压倒萨比娜的并不是重,而是一种叛无可叛的轻:每一次背叛,对于萨比娜来说都是一次新的旅程,然而,当旅程结束的时候,它还剩下什么呢?当她将周围亲近自己的一切都背叛之后,她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背叛的了,她因而感到了人生的空虚。从此,极度反对媚俗的萨比娜也开始了对一个宁静温馨,和谐的家的期望。
媚俗是本文后半篇着重讨论的一个主题,萨比娜的参议员朋友看见自己的孩子奔溜冰场就感到自己幸福不已,对于萨比娜来说,这样平庸的感情不过是媚俗罢了,她嗤之以鼻。在米兰昆德拉看来,参议员所感受到的幸福,只不过是他自己的感觉罢了。在媚俗的王国里实施的是心灵的专制。当心灵在说话,理智出来高声反对是不恰当的。参议员这样的煽情,导致了媚俗麻木的感情战胜了理智,媚俗就会发生。媚俗可预见的结果就是这位参议员父亲将留下几滴感动的眼泪,好似发现了世间珍宝,并加以珍惜。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十四
这是一本晦涩难懂的哲理小说。一开始一直没看懂小说在写什么,肤浅的以为就是男女三角恋的媚俗爱情故事,中间时不时穿插一些让人感觉沉闷压抑的问题,窒息感扑面而来。越读越纳闷,没道理这么久负盛名的小说,内容会如此浅显世俗呀。于是去查了查书评,看了看别人写的见解,方才对这本书有了冰山一角的理解。
谈一谈读书的感受:能读懂的部分,其透彻的哲学思想会让人有一种灵魂被超度的感觉;一知半解的部分,让人为之沉沦,如同穿行于迷雾之中。雾里看花,似乎能看清花的轮廓,却始终看不清全貌。常常幻觉已经无限接近真相了,但其实离真相间隔万里,遥不可及;读不懂的部分,只能望洋兴叹,水平有限。内容太过高深莫测,需要读很多遍,不停的揣摩思考才能理解一二,犹如坐禅时,处于悟与不悟之间。
这本书适合有哲学基础的人去研读,作者抛出了很多哲学命题,每个命题都值得人深度思考。我想可能自己需要日积月累的沉浮历练才能对此书有更深刻的理解。
1
-轻与重-。
全书都在阐述轻与重之间的比对,人总是为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所拖累,责任常常成为生命中最沉重的分量,无论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承受不起的结局就是:“人一旦迷醉于自身的软弱之中,便会一味软弱下去,会在众人的目光下倒在街头,倒在地上,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这大概就是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
现代人基本上都是负重前行,有的人背着房贷、有的人背着车贷、有的人背着家庭的责任、有的人背着工作的压力、还有的人背着久病缠身所带来的痛苦。
做人难,人难做,难做人。
而有些人卸下了沉重的责任,选择了逃避和背叛,那是否能得到解脱,活得潇洒呢?男主人公托马斯迫不及待的选择抛妻弃子,甩掉家庭的责任,投入无数情人的怀抱。最后遇到特蕾莎时,却又放弃了轻盈自在的生命,选择了充满束缚的爱情。
他们的相遇是由于六次偶然,将彼此带到对方身边。少了任何一次偶然,他们都不会遇见。爱情是从何时开始?“爱开始于一个女人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
柏拉图《对话录》中的著名假说:以前人类是两性同体的,上帝把他们分成了两半,从那时起,这两半就开始在世界上游荡,相互寻找。爱情是对我们自己失去的另一半的渴望。特蕾莎就像《圣经》中顺着河水飘过来的篮子里的婴儿,托马斯不得不向她伸出手来。仿佛就像重力牵扯他,让他不再那么虚无。
但他又无法忠于爱情的唯一性,不断的游走于没有感情投入的露水情缘里。当特蕾莎因他反复的背叛而离开时,刚开始托马斯的脚步轻盈到要飞起来了,无比愉悦的品尝温馨的生命之轻。可过不了几天,对特蕾莎的怀念给他造成了无法承受的痛苦,痛苦随着想象而加剧,在千百次的回荡反射中越来越重。最后,在细加掂量的决断下,他义无反顾的选择追回特蕾莎,因为他彻悟了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
以前看到别人对忠于爱情和婚姻的阐述都是由社会习俗强加到人身上的,这是一种外在的力量。这种外在力量和人内心深处的选择往往背道而驰,自然而然背叛会充斥于整个社会。
而在这本书里第一次看到一种全新的能引发出人对于选择忠诚的内在力量。“忠诚是第一美德,它使我们的生命完整统一。若没有忠诚,人生就会分散成千万个转瞬即逝的印迹。”这就如同托马斯在200多个情人之间,孑然一身,自由自在,却全都是没有分量的碎片之情,内心依然寂寞,灵魂依旧孤独。如同漂流在海上的水手,见过大海浩瀚无边的景色,却因常年找不到可以停泊的温馨港湾,内心无比凄凉。
迷途漫漫,终有一归。再多刹那的美景都抵不过那永恒的温情。
2
-背叛-。
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背后却是晦涩难懂的真相。
人一旦选择了背叛,“第一次的背叛是不可挽回的。它引起更多的背叛,如同连锁反应,一次次地使我们离最初的背叛越来越远。”当背叛成了惯性,时间久了,你连一开始背叛的初衷都忘记了,“一切背叛的终极,便是虚空,此时,你的人生,或轻或重,已了无意义”。
爱是一种甜蜜的负担,背叛可以帮助你逃离这一切,但最后的人生依旧悲剧。跟故事中男主的情人萨丽娜的命运一样——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当生活变成轻飘飘的,没有值得奋斗的东西。随着生活失重,生活也就失去了意义。而只有责任才是生命的阳光,一个有负重感的人,他能带来的、所焕发的神采是生机勃勃的。人生因责任而充实,因充实而饱满,因饱满而光辉。”
3
-灵与肉-。
读完这本书后,刚好和一位已婚的朋友一起交流关于婚姻与爱情的看法。对比大学时代我们关于此话题的想法,截至今日已然发生了巨大变化。她婚后的全新理解打开了许多我未曾想到的视角。一路交流,聊到了日本的婚姻状态,恰好跟本书的主人公们之间的感情状态如出一辙。
她的所有观点中最打动我的便是:
选择伴侣,应该要尽可能的发掘对方身上的闪光点,不需要太多,只要一两个足矣。人都是不完美的,每个人都有缺点。但是只需要无限放大对方身上的那一两个闪光点,尽可能忽略其他大大小小的缺点,凭借着这一缕深深打动你的耀眼光芒,即使伴侣不完美,也可以让你崇拜,并且在岁月长河里,一直吸引着你的目光,你的心。
为什么日本的出轨率会是排名世界第一呢?
虽然日本的经济非常发达,但生活压力山大,整个民族十分压抑。彬彬有礼的背后全是沉默的呐喊,温和的面孔下藏着的都是对生活的疲惫。早年在商学院学习的时候,跟着教授一起研究过日本的文化。记得当时在资料中看到:在日本,职场对女性的歧视毫不掩饰,赤裸裸的放在明面上。同样的一份工作,男性的收入会是女性的3倍。即使女性在工作上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升迁时还是会优先考虑男性。这样明目张胆的歧视,导致了日本女性很难在职场中证明自己的价值,大量日本女人一旦结婚就会辞去工作,回归家庭。
与此同时,整个家庭的经济重担都交由丈夫一人背负,高额的房贷、车贷和家庭开销也派生出了居酒屋文化,产生了银座这样纸醉金迷的浮华之地。在日本有一个有趣的现象:由于加班文化的盛行,如果哪一天可以按时下班,丈夫都不敢提前回家。因为在这种特殊的文化下,如果连续几天准时上下班回家,可能就意味着离被裁员不远了,妻子们会十分担忧,整个家庭都弥漫在对裁员的恐慌氛围中。所以即使一天的工作提前结束,丈夫们也依旧会去居酒屋里喝上几杯消磨时光,假装自己还在加班。
没有经济来源的妻子们负责料理家务照顾老小,遇到明事理的老公也许会尊重妻子们背后的付出。而在这种男尊女卑到极致的扭曲社会,男人们往往都不会尊重自己的妻子,反而会把工作上的压力全部都发泄在妻子身上,对妻子百般苛求,各种不满。但是他们却愿意一掷千金,把温柔都留给在外的情人或者是银座的女人;同理,一直被压抑,努力扮演贤惠温柔的妻子们也会在外寻找情人,用从情人身上获取的爱与温情治愈自己不被丈夫疼爱尊重的破碎心灵,然后残血复活,继续回家扮演任劳任怨的贤妻良母。
日本大概是全世界把伴侣、情人和一夜情分的最清楚的国家。灵与肉,爱与责任都完美切割,由不同的人来填补空位。所谓“物极必反”,沉重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下,男人工作很辛苦,女人生活很痛苦,极度卖命和扮演贤惠的隐忍之下,使得出轨成了一种放松,男女双方都会假装不知道对方出轨来维持家庭的表面稳定,整个社会都走向了一种病态的趋势。
可笑的是,其他国家的男人们都还对这种被精心粉饰过的日式“贤惠”无比向往。时代不同了,今时今日的大男子主义已经越来越不被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们所接受。贤惠不再是理所当然,也是需要平等的对价交换。男女相处,需要双方各自在爱的天平上添加砝码使之平衡,感情才能稳定长久。
其实在古代的中国,一夫多妻制度也是极度反人性的。妻子们不但要忍受丈夫的多情花心,甚至还要亲自为丈夫物色小妾,照顾妾氏和妾氏的孩子们。这也就诞生了我们常常能看到各种宫斗宅斗电视剧,内宅的斗争惊心动魄,毫不逊色外面世界的尔虞我诈,常常闹出人命,搞得家宅不宁。
不过是因为古代对女性管束太多,女人鲜少有走出后院的机会,出不了轨罢了。一旦这种制约解除,就会演变成日本的状态,男女出轨成了常态,对婚姻的忠诚仅限于结婚时的一纸契约。
人生路漫漫,一个人能走近另一个人的生命,都是经历过多少次的机缘巧合,才能让在大千世界里生活的彼此,出现了命运的交集。有句古话说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在茫茫人海中遇见,已是命运的安排,缘分匪浅。
iftwopeoplearemeanttobetogether,eventuallythey‘llfindtheirwayaremydestiny...
如果两个人注定要在一起,最终他们会找到回来的路。你是我的命运……。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十五
小说以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为大背景,以托马斯,特蕾莎和萨宾娜的三角爱情感情纠葛为主线,贯穿全文关于轻与重、灵与肉、责任与背板的思考。昆德拉仿佛居于一个高处,洞悉着最容易被人忽略的生命规律,让读者的思绪跟随着他的笔尖去沉浸,去融入,最后去思考。
小说以尼采的永恒轮回开篇,整整两章的哲理问题的探讨,初读的时候觉得高深莫测,晦涩难懂,甚至有些无聊,如今才领会到作者安排的巧妙。故事从第三章才算真正的开始。经历过短暂失败婚姻的托马斯是一个布拉格当地较有声望的年轻的外科医生,对爱情绝望的他决心奉行自己的性友谊原则,坚信爱与性,灵与肉可以并且应该分开,拥有两百多个情妇,从不留恋,从不限制,从不沉重。他的人生过得极其轻盈,直到命运把特蕾莎送到他的生命里。他说特蕾莎就像是一个被人放在涂满树脂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水流漂到了他的床边。第一次在出差时见到女招待特蕾莎时就深深地被她吸引了,特蕾莎的出现成了他轻盈生命中的重。他一边爱着特蕾莎一边又不可遏制地游走于众多情妇之间,正如前文提到过的他的性友谊原则认为爱和性是应当分离的。而这样的托马斯深深地折磨着深爱他的特蕾莎。特蕾莎是书中“重”的代表,她敏感软弱,坚定地认为灵肉不可分离,这也成为了她生命中不能承受的重,但是她偏偏爱上了一个相反的托马斯,一边默默忍受着托马斯的放纵,一边在反反复复的噩梦中煎熬折磨着自己。对于“卡列宁”(他们的狗)的爱更显得纯粹,就像她在卡列宁临死前对托马斯说,她对卡列宁的爱可能会超过对他的爱,因为无私因为别无他求。而特蕾莎的出现成为了托马斯的牵绊,牵绊的不止是他“轻”的生活原则,还牵绊了他的大好前程。毕竟托马斯因为特蕾莎从布拉格搬到苏黎世,又从苏黎世搬回布拉格,从布拉格到偏远乡村,从受人尊敬的外科医生到擦玻璃工,从玻璃工到乡村里的卡车司机,可能没有特蕾莎的出现,托马斯一直是一个在苏黎世的体面的外科医生,活得轻盈。虽然特蕾莎直到最后才意识到,托马斯对自己爱的深沉。
萨宾娜是一个画家,也是托马斯众多情妇之一,也是特蕾莎的好朋友。明明处于矛盾的三角关系中,他们三人却能和谐相处。萨宾娜是一个执着于背叛与逃离的阴郁艺术家,背叛家庭,背叛感情,背叛传统,她一生当中都在与媚俗做抗争,活得轻盈孤独,洒脱忧郁。在日内瓦遇到为她痴狂极度崇拜她的大学教授弗朗茨的时候,她很感动但也深谙两人观念价值之间巨大的鸿沟,在教授离婚来到她的住所时,面对空无一人的房间。面对如此沉重的不能承受的爱,她又背叛了,又逃离了。一生都在背叛,都在逃离,直到最后没有什么可以背叛了,她的眼睛只有前方,没有意义的前方。
自学者与学生的差别,不在与知识的广度,而在于生命力和自信心的差异。
你想活得轻盈还是浓重?
虽然全文的主人公都在自己的人生途中思索着轻重问题,但最后都轻都归于重。就连那个活得如此轻盈的托马斯都回归到爱情之重,家庭之重,祖国之重。小说采用了多种叙述省略方式,显得杂乱无章,但全书中的紧张与轻缓,沉重与明快的氛围都恰到好处。战乱肆起风雨飘零的国度,一直在流浪逃亡思索的主人公们,人性的存在与否?生命应当活的轻盈亦或是浓重?不能承受的是生命之轻还是生命之重?,都是作者留给我们的思考题。
那么你的答案是什么呢?
柏拉图《对话录》中的著名假说:原来人都是两性人,自从上帝把人一劈为二,所有的这一半都在世界上漫游着寻找另一半。爱情就是我们渴求着失去的那一半自己。
我们经理着生活中突然临头的一切,毫无防备,就像演员进入初排。
那时的人体是一间囚室,囚室里的东西能看,能听,能恐惧,能思索,还能惊异。而人体消失之后留存的东西,便算是灵魂。
梦不仅仅是一种交流行为;也是一种审美活动,一种幻想游戏,一种本身有价值的游演算我们梦的证明,想象——梦见那些不曾发生的事情,是人类最深层的需要,这里也存在着危险,如果这些梦不美,他们很快便会被忘记。
机缘之鸟再一次飞落肩头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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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十六
该小说描写了托马斯与特丽莎、萨丽娜之间的感情生活。作为一部哲理小说,小说从“永恒轮回”的讨论开始,把读者带入了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西汉,伟人司马迁就曾背负着千钧重负告诉我们后人——人的死是有轻重悬殊的。人生在世,不过百年,俯仰之间,铜壶滴漏,人们都矢志不渝地追求着权力、美誉和金钱,承担泰山般沉重的责任,渴望在世间留下自己标新立异的足迹,是为“重”;然而,抚今追昔,回顾这海枯石烂的人类历史,所有的生命都是一场负重旅行,为了一个家庭,男人墨突不黔,女人一馈十起,生活的重担使我们身心交瘁,有些人宁愿选择退隐江湖、抛弃之前餐腥啄腐的世俗生活,放下大义追求私利,是为“轻”。
通过阅读,我惊讶地发现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提出了判若水火的见解。仅从结构方面分析,就可以发现这本小说与传统上的定义有着极大的差异,一般小说用大多数的笔墨描述故事情节,通过情节之间的冲突显露自身艺术魅力;而这部小说作者却将故事的情节很大程度上淡化,通过一个个面面俱到的事件将读者带入他卓绝千古的思考方向。这种将哲学思想和小说风格雅俗共赏的融合形式可谓是创作手法的创新,也可以说是为全书量身定制的。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十七
带着一份热望再次阅读它,似乎隐隐约约窥见深入人的精神骨髓的主题,我满怀虔诚地想要弄明白,究竟作者采用怎样的独特方式将自己的思考渗入到他的信仰之中。昆德拉用他敦厚松弛的文笔基底孕育精神信仰的婉转绰约,燃到尽头的温存化做浓浓密密的欣喜。我小心翼翼地提着昏暗的灯笼,探寻着这一思想的光源。
如果把这部作品视作茶余饭后消遣的小说,那你就错了。小说背景设在二战后捷克被苏联入侵的那段时间,情节也不是特别吸引人,主要人物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弗兰茨,以及其他配角。在对这四个人物的生活描写中,有爱情,有性,有对时局政治的看法,还有存在之轻与重,灵与肉,媚俗等等。这部作品的最后与之前作者对世界的批判形成了鲜明对比,这看似矛盾的东西反而体现出了这部作品的伟大。
昆德拉是在用灵魂写作,用灵魂舞出生命的曲线。同样,灵魂是兼并了私心,兼并了狭隘的。思想的高尚和明丽,不禁让我们对生命产生种种理性思考。这是一种大而神圣的境地,是任何脱离私心脱离狭隘的思想者的圈地。否则,思想与写作,将不能摩擦出其“理性的感情”的火花。
生命的“虚无”与“实在”
人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头。我们背负着这个重担,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在为着各自的重担而努力,但每个目的地却都有着其本质上的空虚。这也正是人生悲剧的所在,盲目的“进取心”,无知的“向上精神”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变得有”意义“和”满足“了。而真正卓立不凡的精神往往是孤独的,当”追求“本身都值得怀疑时,便再也没有什么能支撑自我了。
在这里,思想上作者抨击”虚无“的舞台。它令作者以致更多的散落在世界某一角落的人们费神。可是只有经历了如此痛苦的费神时期,思想才能在一定广度范围之内产生它的荣耀式自身结晶。他试图探清这种”虚无“与”实在“的存在性,对人类的精神进行层层剥削,表露的仍是作者流放在字里行间的一览无余的”怜悯“。怜悯很多种--对”挣扎“的概括,对”死亡“的倾心,对不完满情节的恣意渲染等。
昆德拉的作品的生命力,在于围绕昆德拉本人及其作品,有着种种的不解,甚至误解。实际上,不解甚至误解是人类精神所不可避免的。再说随着国际文学界对昆德拉的不断解读,也开拓了我们认识昆德拉的视角,为我们阅读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他在精神上给与我们的引领值得我们深刻领悟。他立足于前人踏出的存在主义之路,又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从人存在的现实境况出发来看待和思考存在的。
存在之轻与存在之重。
孩提时代,我满怀期待和兴奋的踏上人生的旅途,一路上,难以抑制自己的激动之情,对路边的风景充满了好奇,对遥远的天空充满了无限的遐想……后来,我渐渐不再迷恋那些景观,为了心中的那份渴望,全心致力于设定的人生目标,并努力去实现它。当历尽千辛万苦实现了心中的目标,却突然觉得它远不如当初想象中美好,所以常常借助想象力渴望飞到更高更远的地方,却疏远了眼前的现实。常常相信下一站会更幸福!心总是飞向未来。
即使疲倦了追求一个目标,但仍不会心甘情愿的降落下来,返回到地面,即便乘着疲惫的想象力,无力的,心灰意冷的挣扎于早已厌倦的大地的上空,尽管满心茫然,也许找不到栖身之处,也依然会奋力挣扎。我知道自己的灵魂动荡而且燃烧着火焰,它不愿在自己狭隘的躯壳中居停,却总喜欢非分的幻想和憧憬,这种心灵深处的热狂,正是我的不可救药的致命伤;我知道,我一直在追寻高于现实的生存目标,纵然陷于虚幻,这样的追寻使我感觉到存的意义和价值。从而会满怀信心的追寻下去,生活下去。总感觉内心深处总有一种情绪,一种烦闷,难以排遣,驱之不散,心里有一团东西,时而熄灭,时而燃烧,渴望这团火能点燃全部的激情,连同灵魂一起燃烧起来,燃起熊熊火焰,直到永远……这就是我在满怀理想和憧憬,满怀着对于未来的无限希望时,在无意识状态下所理解的生命之重吧。
特蕾莎属于生命之重人物,她对爱情的忠贞与信念,对丈夫的宽容和忍受,在幸福之中充盈着忧虑,不断考验着丈夫是否依然爱着她,在生命之重压力之下,蕴藏着无尽的悲哀和孤独,将精神寄托于卡列宁(一条狗)。
如果说托马斯不断地在轻与重之间游走抉择,特雷莎也尝试着去接受托马斯的存在哲学。当她无法忍受托马斯有一次在肉体上的背叛,她开始了向轻的试探,和一个工程师发生了关系,可是这次行为只给她带来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负担,认真是特雷莎的行为方式,认真让她陷入痛苦的绝境,虽然她努力从行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爱人托马斯靠近,然而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永远背负沉重的负担,而这沉重恰恰也是对托马斯的一种吸引。
托马斯对女人具有强烈猎奇心理,对性的追逐,不断给特蕾莎带来巨大伤痛,其实,托马斯内心深处对特蕾莎蕴藏着深深的爱,人性的肉体与灵魂两重性矛盾凸现出来。托马斯对希腊神话俄狄浦斯人生故事引发思考,并将看法投向颇有尖锐的杂志,在读者来信中刊发了,他不断受到各种压力,但拒绝收回刊发的思想,因而他失去医生这份工作,最后远离尘嚣、逃避现实,与特蕾莎居住于清净、安宁的乡村之处。
最喜欢的人物是萨比娜。那个独立的,有丰富的”内涵"的女子。辗转于两个男人或完满或不完满的爱情之中,流离于本性或孤独或幸福的状态之中。她有着非常吸引人的个性,个性包裹着那具寻找独特寻找自由的灵魂之身。所以当读到她戴着一顶与她美丽而冷漠的外表极不相称的圆礼帽出现在镜中时,不禁被她的神秘之美所折服。
灵与肉的冲突。
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之中。
托马斯与特里莎彼此相爱,可是看待灵与肉的态度却不一样:托马斯认为,爱情与性是互不相干的,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枕的欲望。在他看来,使爱从属于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灵与肉在托马斯身上自觉的分离着,他一边深爱着特丽莎,一边又和不同的女人欢愉,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特雷莎则要求灵与肉绝对的统一。特雷莎有一个外表美丽而内心粗俗的母亲,她一直在向特雷莎灌输一个观念,特雷莎你与其他人没有区别,你和其他人的身体都是一样的,你没有什么好隐藏的,这令特雷莎感到羞愧和恼怒。特雷莎的一生,就是在与这种观念抗争,她认为人与人是不一样的,灵魂决定了这种个性,否定了肉体的差异,也就否定了灵魂的差异。她带着这种抗争,来到了托马斯身边,寻求救赎,她向他表明她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托马斯却把她混入了其他的女人,对她们的身体施以同样的爱抚,把她又扔回了原来的世界。特雷莎的“嫉妒”成为她沉重的痛苦,直到死才得以摆脱,而这种痛苦正源于特雷莎对灵与肉绝对的要求。
灵与肉的冲突显示了人类对把握自我的无能为力,作为人存在的一个基本范畴,它突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悖论,即人不愿再灵肉分离中生活,却只能以灵肉的妥协与调和谋得现实的安适。昆德拉借此对现代社会所导致的人行分裂和异化进行了批判。
和许多小说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说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托马斯,小说中的人物只是以不同方式而存在的个体,昆德拉只提出问题,不回答问题,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让我们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