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论文范本6篇
劳动,宛如生命的基石,支撑着人类的存续与进步。于孩子成长之路,劳动教育恰似璀璨星辰,散发着无可比拟的光辉。它不仅能锤炼体魄、磨砺意志,更能培育责任感与创造力,让孩子在挥洒汗水间领悟生活真谛,在辛勤付出中收获心灵滋养,为其未来的漫漫人生之旅筑牢坚实根基。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劳动教育论文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教育论文 篇1
【摘要】
人类在发展历史的过程中,正是我们对人权的不断追求,所以才让人类从野蛮的时代走向了文明时代,从专权到民主,从人治人的社会走向了现在的法治社会。现今,各个国家都把保障人权作为法律的基础来保护,这些也是我们现今社会的共同目标。那么,以下要对劳动者在劳动各方面人权的保障来讲解分析以下。
【关键词】
劳动法;劳动人权;劳动保障
人权从最基本的意义上来说,就是为了让人们实现自己尊严和价值,去发挥和享受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让人类从野蛮低级转化到文明的高级,从以前的人治人的社会发展到法治社会。在历史的进一步发展中,人权制度也在随着不断完善,现今尊重人权和保护自己合法的人权权益已经成为社会的根本目的。故此,劳动人民的权益保障是要经过劳动法律法规来实现实施的。我国第一部的劳动法是在1994年7越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它的出台积极体现出了保障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对于我国人权的保障来说,也起到了很大的进展。
一、劳动法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的基础
从广泛的程度来看,人权与人权保障牵连到诸多方面,比如,法律、道德等,那么我们从这里来谈一下人权与人权保障从法律的角度上相互的关系谈以下此问题。
(一)人权就是我们人类本性的要求
我们大家人人都会要求自主、自由,还会要求丰富物质与精神生活的舒畅,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这些都是认得本性所来决定的。因为不是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人和人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复杂的社会关系,这样人与人之间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妨碍了自己的利益,就会产生矛盾和冲突,这时就要用法律规定权利和义务去加以改变,在人类社会一定的历史阶段,人权的保障、实现与发展,只有在法律的改变下,使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不断的超理性与和谐。
(二)人权的本质就是人们本该享有的利益
只有靠法律来保障与维护我们大家追求的利益都和他们的利益又很的关系的(马克思)。由此可见,人们所说的人权就是要受道德支持的,在现今的生活中,人权的利益必须只有通过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所规范的法规才可以得到保障。什么样的群体一个人,会享受到什么样的人权,那么怎样去确定与保护人权呢?那就有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的规定的并且我们还要借助于国家的意志去实现。
(三)法律是保障人权的工具
通过以上的简单分析,法律通过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法规的方式去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们实现对利益的向往与追求得到认可。因此说,我们所追求的人权就是法定的群里和义务。人权是通过法律来保障的,就如马克思说过的,“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这就是同一个道理。法律本着人类权利的需求而产生的,主要为人权的实现为使命。人权的保障是我们国家法律的重要事情。在现今的生活社会当中,我们的国家早就以核心宪法保障人权的体系为纲要。也可以这样认为,人权保障体系能很好地生存和发展是与法律人权离不开的,因为它是人民人权的保障书。故此,我们大家可以这样认为劳动法主要是以保障我们劳动人民人权的保障体系的子系统。
二、劳动法对实现人权保障的条件和过程
(一)劳动人民在劳动领域里的人权关系的实现过程
一般的来说,理想的人权与法定人权的实现是处在一个动荡的过程中,那么就会受到社会法律、经济等限制的。人权分为:应然权利、法定权利与实然权利三种,这三种的人权的本身也是在相互不断地变化过程中。
(二)劳动人民人权要靠法律执行的过程实现
劳动人民权利的实现需要具备四个方面才可以的。
(1)商品市场经济的情况发展,也就是发展生产力。
(2)文化经济的发展。是指社会经济物质发展得越快就越丰富,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质量就会越高,同时劳动人民想要实现人权的性能就会越大。
(3)社会法制等规章制度要点的重要性。法律是人权的主宰者,所以说我们要建立健全法律,让其保障人权的法律实施。
(4)劳动人民人权意识的水平与发展。这也是对劳动人民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劳动人民不会使用自己的权利或是从不主动主张自己的权利,这种表现就是对权力的放弃,所以劳动人民要做到主动去争权利,并且提高对法律、对权力的认识,去实行民主,拿起合法的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利益,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利而努力。
三、结语
总之,劳动法能够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能保障满足人们的实现,那么就标志着劳动法成功的实现了人权的保障,实现与人权的保障是互利的,两者的彻底实现是不现实的,虽然制定了法律去保护保障人权,但在现实的生活当中,要先实现人权也会遇到很多的困难与阻止,例如,公共利益上的等。但是从总的来说劳动法的实施对劳动人民的权利起到了很大的保证。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飞速的发展,我们的劳动法也在随之不断地改善着,也在不断地适应到新的人权当中,所以,我们大家一定要相信,法律的人权保障作用一定会越来越好,劳动法也会对劳动人民的权利保障越来越完美。
劳动教育论文 篇2
一、经济危机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影响
1.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多样化。金融危机不仅使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增多,同时争议案件的类型也越来越多。劳动争议案件不仅数量越来越多,而且争议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在过去,劳动争议案件类型主要是对用人单位除名、辞退的争议,现在主要是对违法辞退,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的争议,在这些案件中最多的是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案件。
2.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缺陷显露无遗。由于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具有繁琐的程序、环节比较多、时间比较长的缺点,同时从事劳动争议的人员不仅短缺而且大多专业化程度低,导致我国很难去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二、分析经济危机下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凸显的原因
现在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体制在进行转变(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我国合同法法律不健全;我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比较低;当经济发展迅速时,劳动关系问题并不会凸显出来,一旦经济发展衰退,劳动关系矛盾就会立刻凸显出来,从根本上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导致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凸显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忽视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通过观察我国的人力资源状况调查,能够发现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并进行了人力资源规划的企业仅占全部企业的10.3%,在建立人力资源规划的企业中能够做到实行的企业只占其中的六分之一,而且大多企业不按照企业制定的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执行,曾经有个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调查,发现占8成的企业对工作分析、评价含义模糊不清。因为市场永远是不断的在进行变化,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变得日益激烈,竞争的优势逐渐从降低产品的成品、提高产品的质量转变为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的人才开发。人力资源管理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优势的源泉,离开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便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能否对企业进行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渐渐成为评价一个企业成功的一个重要方面。经济危机后,劳动关系问题开始凸显出来,企业最大的问题就是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企业领导者开始重新对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思考,渐渐感受到了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2.以往企业的人力资源理理念大于实践。通过观察,能够发现我国虽然掌握着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但是缺乏实践操作,如“中国人先进的概念能够和美国人相比,只要美国人登出了新东西,在一星期后一定能在中国的报纸上看到”、“多年来理念是满天飞,行动是地上爬”,由于我国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以下缺点:我国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分析不到位、我国没有人力资源管理说明书,导致我国无法对员工给予该应得的报酬。我国企业大多实践操作方面比较薄弱,受经济危机冲击以后大多陷入困境,不知道通过什么手段来应对危机,只能采取最简单的裁员手段,因为我国没有对人力资源管理评价的规定,导致企业中员工的质量良莠不齐,一味裁员,有可能会裁掉具备理念和实践经验的员工,降低企业的竞争力。现如今,经济开始复苏,企业出现了招人难这一现象就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企业应该通过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来解决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制度还不是太完善,劳动争议案件没有得到很好只能累计下来,导致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现象,大部分企业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超时加班、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就业合同等行为,当员工与企业领导者产生矛盾时,劳动者通常会选择集体罢工等不规范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了加剧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困难。还有,随着《劳动合同法》法律的颁布和类似法律知识的宣传,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开始增强,也在一定程度了导致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增加。在此情况下,对企业造成了很多压力,一是来自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的增强;二是企业受政府的监管;三是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企业不得不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制服来执行,加快了人力资源管理法制化的进程。
三、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曾经有个学者说过,经济危机对于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它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坏的一面指的是,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使大多企业陷入绝境,经济呈现一片萧条的景象;好的一面指的是经济危机在一定程度是一次机遇,经济的调整必然会使国内的资金、资源、人才进行重新配置,甚至是国际性的重新配置,其中最重要的配置就是人才的重新配置,人才的重新配置,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新的契机,所以我们应该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积极的迎接挑战,通过创新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从而促进和谐的劳动关系的构建。
1.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现代企业管理关注的是以人为本,要提升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人力资源管理的精髓是以人为本,只有提高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改善了员工的工作坏境,关注员工的切身利益,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为了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必须要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应从企业岗位的实际出发,对其工作进行分析,编订可以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依据的说明书;
b.企业应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对员工进行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工作评价体系必须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c.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让员工通过培训提高自身的素质,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d.提出福利措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企业应抓住机遇,为发展做好人才储备。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第一资源,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济危机虽然导致大部分企业采取裁员的手段,但是也为我国企业带来了机遇,企业能够在此状况下,吸收高素质人才和紧缺人才,从而促进企业实现良好发展。企业抓住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经济危机导致大量企业裁员,因而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同时失业人员和大学毕业生都迫切的希望能够找到工作,企业在此时吸收优质人才所花费的成本会降低,为此,企业应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积极吸收优质人才;
b.企业应对危机时能够培育人才,经济危机给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在面对困境时,企业员工的能力就可以显现出来。
c.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经济危机下,企业很容易吸收优质人才,同时也很容易流失优质人才,为了不让优质人才流失,企业应该建立有效的激励和奖励机制,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从而更好的服务于企业,企业得以良好发展。企业在应对经济危机时,应充分抓住机遇,通过创新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构建核销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劳动教育论文 篇3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通俗来讲,劳动关系就是与各类企业、个体商户以及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所建立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受经济、政治、文化、宗教信仰、人文地理等因素的影响,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不用学者对劳动关系概念的界定会出现差异。但归根结底,其概念的内涵基本上是一致的,并且在不同层面上是相互借鉴和补充的。劳动关系的主体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力的使用者,也就是所谓的雇主和雇主组织,那么另一方面就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主要指个人或代表劳动者的联合组织。劳动关系是人类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它还涉及了劳动时间,劳动安全、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规章的处理以及劳动就业规则和员工的关系管理等等方面的内容。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
(一)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占主导地位
劳动关系市场化的主导地位是受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不断变化而影响的,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关系基本上回复到市场经济状况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即其以雇用为基本形态的经济社会关系的基础是劳动关系双方利益;二是劳动关系的归属逐渐企业化;三是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四是劳动关系逐步规范,实现法制化和契约化叨[1]。
(二)劳动关系多元化,并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我国现阶段主要的经济体制决定了劳动关系的多元化。随着市场化体制的不断变革,也使得劳动关系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受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主要体现在就业形式上,而劳动关系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企业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上,那么在规范化程度上劳动关系则主要表现为多层次。
三、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结合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的数据调查,我们不难发现在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平合理化问题
公平是衡量和推动事物发展的标准,企业招贤纳士就要公平、公正,让求职者以及在职者心服口服,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在人力资源进行决策的过程中就涉及到了公平的合理性问题。公平的对待公司里的每一位员工可以催促其不断的奋发上进,公司决策的公平性会直接影响员工的内在情绪以及企业内部的环境。所以说,在劳动关系中,公平合理性是尤为重要的,它关系到企业运行的方方面面。所以,在人员的晋升问题上要做到公平性,不应出现走后门、以不正当的手段达到目的的行为。在招聘人员方面,要确保面试过程和最终确定人员名单的公平、公正性。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公平、公正的奖惩制度并且规范人员调动制度,依据员工的个人表现能力以及工作绩效,给予合理的薪酬、奖励以及职位升迁,这样才能提高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效率性。
(二)企业制度的完善化问题
企业制度是否完善是至关重要的,规范、合理、完善的公司制度可以让一个企业的理念和品牌文化深入人心。良好的企业制度可以让员工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去,而不至于是员工懒散、不规范。这样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企业制度的完善化,不仅可以宣传企业形象,还能规范企业管理。
(三)企业员工隐私的保护性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品质的不断提升,隐私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在企业管理中,侵犯员工隐私是及其不道德的行为,更会对企业的劳动关系造成消极的影响。员工的隐私是不容侵犯的,然而有些企业还是会以工作为理由对员工的隐私进行侵犯,这是一种不健康的行为。另外,我国法律也明确指出了侵犯员工隐私的四种行为。所以,保护员工的隐私是企业人文主义素养的直接体现,管理者应该重视员工内在的价值追求。不要在公众场合公开谈论员工的隐私,也不要以员工的隐私作为要挟的手段而迫使其做出做公司有益的事情。
(四)企业员工健康的关注问题
所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拥有了良好的身体状态才能更好的工作。那么,健康问题是与员工的切身利益有关的,并且会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产生影响。一直以来,因工作环境和工作场所而导致员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不断增加,所以,员工的健康问题值得企业高度关注。首先,针对员工的安全、健康问题,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经营的特点,制定合理的安全和预防政策;其次应该不定期的带领员工体检,这是对员工身体健康的一种负责任的体现。另外,应该完善相关的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安全健康培训,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寻找原因并积极解决。
四、结语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飞速发展的时期,各种不确定因素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劳动关系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对劳动关系的认识以及对其特点的分析,我们深刻认识到其存在的不足之处,所以我们应该正视问题,寻找科学的方法加以解决,不断的推陈出新。企业应加强自身的管理,提升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处理好劳动关系问题,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使企业更具核心竞争力。此外,还要学习借鉴其他企业的成功之处,积极推进企业健康的快速发展。
劳动教育论文 篇4
苏联教育理论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指出:“儿童的心灵是在劳动中逐渐培养起来的,关键的问题是要使儿童从小就参加劳动,使劳动成为人的天性和习惯。”从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看,年龄越小越单纯,可塑性越强,越容易接受各种教育和影响,此时培养幼儿的劳动习惯越易成功。如果说幼儿教育是奠基教育,那么劳动习惯的培养无疑是一块重要的奠基石。我们如何将这块奠基石砌得稳固呢?下面是笔者的几点认识和看法。
一、认识劳动价值,培养优良品质。
幼儿园安排的劳动教育主要是让幼儿学会自理,承担一些幼儿力所能及的简单劳动,为的是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及责任感。而我国历来的教育传统存在着“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贵贱等级思想。一谈及体力劳动,便以为是没有文化,志向不远的人所做的事。这种思想至今依然潜隐于不少人的心态之中,乃至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幼儿。以至于我们的幼儿也产生了轻视劳动的不良心态。针对这一不良的现象,我们开展了“劳动最光荣”这一主题活动。让幼儿认识各行各业的劳动者,知道他们的劳动对人们和整个社会的重要性。在班级中评比劳动之星,抓住每一个契机鼓励幼儿“自己来”,自己穿脱衣服,整理床铺等。让孩子树立“我会”、“我自己能做”的自信心。同时慢慢地将劳动的内容从自我服务扩展到为他人、为集体服务。如:让幼儿做值日生分发本子,收拾铅笔盒,和同伴合作布置教室等。始于单纯的“动作”兴趣,渐渐萌发对劳动的热爱,培养吃苦耐劳、独立自主自强的精神及坚强的意志。
二、运用多种手段,培养劳动习惯。
1.为幼儿劳动提供锻炼的机会和条件。
幼儿劳动的机会时时处处都有,关键是我们是否会把握时机。如今的孩子都是家里的“太阳”,家长都围着一个“太阳”转,不等孩子张嘴、伸手,吃的、穿的、玩的、用的一应俱全,孩子失去了很多学习、锻炼的机会。因此,幼儿初入园时便出现了许多的不适应现象,如:不会独自如厕,不会自己拿筷子吃饭等等。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还指出:“幼儿的智力发展应当同时体现在手指的操作、语言的表达和用脑的思考上,动手、动口与动脑三者之间有着息息相关的内在联系。从小给幼儿一双灵巧的小手,是促进幼儿思维发展、丰富其语汇、增强其自信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本着“自己的事自己做,不会的事学着做”的原则,只要没有危险都应让幼儿试试,抓住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契机,为幼儿提供劳动练习的机会。例如:在平时可以让幼儿给老师搬张椅子,拿本书,倒一下垃圾等,我们不妨做一个“懒惰老师”。在平时的桌面游戏中我们也给幼儿准备了系鞋带、订纽扣、编辫子等游戏。目的是让幼儿在游戏中体验劳动的乐趣,同时发展幼儿手指的小肌肉群,学会一些简单的劳动技能。
2.鼓励为主,增强幼儿的自信心。
刚开始劳动时,由于幼儿的认知水平低,动作不灵活,时常“闯祸”。我们不能因此就讥笑、讽刺,更不能责骂,而是要幼儿示范正确的动作,鼓励幼儿坚持劳动,养成习惯。对坚持完成劳动任务但成果并不好的幼儿给予积极的鼓励。“呀,你真棒!今天自己完成任务了。来,老师看一看,真不错,如果这个地方再整理一下就更好了。”这样孩子受到了鼓励,不仅劳动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而且独立做事的兴趣和自信心也越来越强了。让幼儿在简单的劳动中体验到独立完成一件事后所获得的快乐,从而增强其做事的信心。使幼儿愿意做事,爱做事。
3.采用多种形式,教幼儿学习劳动的技能。
幼儿的劳动因贯穿于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晨间活动时,让幼儿自己收拾玩具,并且放到指定的地方。课前课后,让幼儿自己整理学习用具。教学活动中,通过讲故事《洗衣服》,教给幼儿正确的洗衣服的方法,先浸湿衣服,再放洗衣粉,然后搓洗,最后漂洗,晾晒。与幼儿一起唱《劳动最光荣》等,让幼儿知道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做,激发幼儿参与劳动的欲望。运用游戏法,激发幼儿劳动的兴趣。如开展“我帮娃娃穿衣服”比赛,“喂娃娃吃饭”等游戏来教给幼儿一些劳动的技能。幼儿在游戏中学到了一些吃饭、穿衣等基本的技能。这些方法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自然亲切,活泼生动,收效也比较明显。
4.家园联系,一贯一致,持之以恒。
因为幼儿的意志力较差和父母、爷爷奶奶的溺爱。有些在幼儿园已经学会了自己吃饭,穿脱衣服,整理玩具的幼儿,回到家又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小公主”。所以家庭与幼儿园对幼儿的要求要保持一致,思想要统一,这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有了一致性还要有一贯性,合理的要求一经提出就应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平时我们利用家长开放日,以及家访与家长交流幼儿在园情况,向家长介绍劳动对幼儿发展的重要意义,家园共育就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竞争的时代,幼儿将要走父辈们没有走过的路,将会遇到许多父辈们未曾遇到过的困难和风险,需要应付各种挑战,依靠自己去创造未来的生活。我们不要荒废了幼儿双手上的智慧,要教给幼儿一些简单的劳动方法和技能,这是孩子学会生存、学会自主和竞争的起点。
劳动教育论文 篇5
幼儿的养成教育是幼儿教育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影响到幼儿成人后对劳动的认识,还关系到他们日后能否承担为社会服务的责任感问题。作为幼儿教师,必须从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抓好幼儿的养成教育。
一、幼儿养成教育的意义
对幼儿进行劳动锻炼的培养,是幼儿养成教育的一种基本手段,它有助于幼儿德、智、体、美各方面的发展。幼儿最初的劳动是由自我服务开始的,是劳动中最简单、最基本的形式,它与幼儿的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幼儿时期独特且必需的教育内容。幼儿在劳动中,要付出一定的体力及脑力,无形中培养了幼儿动手与动脑的能力,幼儿的思维、责任感和手的灵巧性也随之得到了发展。在平时的保教工作中教师会注意到,幼儿园里劳动能力强的幼儿大多是一些聪明、活泼、可爱、有礼貌的孩子,他们知道关心别人,愿意帮助老师和其他小朋友,这样的孩子在教育过程中更容易接受新生事物,理解能力较强。反之,不爱说话、自闭的幼儿则会拒绝接受新生事物,反应也较为迟缓。由此可见,养成教育对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幼儿养成教育的培养方法
1.从幼儿入园时抓起,提高幼儿动手的能力和爱劳动的意识。新入园的幼儿年龄小,生活不能自理,教师必须从一点一滴抓起,努力做好幼儿良好习惯的培养工作。如,让幼儿饭前、便后自己洗手,学会自己吃饭,上完厕所自己把裤子提好等。同时,教师还可利用比赛、讲故事、鼓励等来培养幼儿的良好行为习惯。在幼儿园里,大多数幼儿对力所能及的劳动都有浓厚的兴趣和参与的愿望,特别是在教师的鼓励下,幼儿更愿意参加劳动。因此,幼儿每做一件小事,哪怕做得不好,教师都要充分肯定幼儿的劳动成果,再加以适当的引导,这样就能充分调动幼儿参与劳动的积极性。
2.逐步加强对幼儿劳动能力的培养。幼儿升入中班后,除了继续小班的劳动能力锻炼外,教师还可以利用其他方法来培养幼儿更进一步的动手能力。如,吃饭前让幼儿帮助教师拿餐具,饭后让幼儿自己擦桌子、整理桌椅等。教师要有意识地对幼儿进行专门的训练,要一边示范一边讲解。动作和语速要慢,语言要简练清楚,同时还要提出要求,督促幼儿多练习,使幼儿逐步学会独立生活的技能和技巧,使幼儿在动手过程中体会到快乐。到了大班后,在幼儿对自我服务能力基本掌握的基础上,要加强幼儿对劳动的进一步认识,培养幼儿爱劳动、爱集体的思想观念,使幼儿懂得劳动光荣的道理。另外,还要给幼儿创造练习的机会,教师可提供相应的物质条件,利用各种形式培养幼儿爱劳动的习惯。如,在日常生活中,让大班的幼儿帮助小班的幼儿系鞋带、搬桌椅等,使幼儿在劳动过程中养成关心他人、爱护他人的良好习惯。当幼儿主动要求帮教师做事的时候,教师不要认为会给自己添麻烦,应当珍惜幼儿的这种积极性,给予幼儿适当的鼓励,充分调动幼儿的这种积极性。如,我园大班的一位幼儿主动帮老师端饭菜,不小心把饭菜洒了一地,当时教师并没有指责这个孩子,而是在全班小朋友面前表扬了他热爱劳动的优点。从此以后,这位幼儿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更乐于助人了,班上的其他小朋友也都乐意为他人做事了。通过这件事,幼儿懂得了帮助别人是一件很光荣而且很快乐的'事情。
在教育过程中,光有鼓励是不够的,教师还要善于引导幼儿,多给幼儿锻炼的机会,使幼儿乐于动手。如,在午睡之后可让幼儿整理床铺,帮助教师打扫教室的卫生等。与此同时,教师也要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卫生习惯,因为教师是幼儿模仿的对象,教师的形象树立好了,就会对幼儿起到潜移默化的积极作用。
3.家园配合,搞好幼儿养成教育。对幼儿良好习惯的培养,光靠教师单独的教育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家长的配合。教师应当与家长多联系,统一认识、统一要求,使幼儿在幼儿园里养成的良好习惯在家里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巩固,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在教育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有的幼儿在幼儿园里爱劳动,但一回到家就变得不爱劳动了。对这一类幼儿,教师要与家长做好沟通,同时还要改进教育方法,开展诸如“当妈妈的小助手”之类的系列活动,使幼儿做到在幼儿园和家里一个样。
劳动教育论文 篇6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涉外劳动法律规范已经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且当前我国涉外劳动法律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还有很多问题趋待解决,本文浅谈我国涉外劳动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改进的建议。
我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劳动力资源丰富。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劳动力过剩现象突出。积极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促进劳动力的跨国流动,是解决我国当前困境的一个有效的途径,也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方法。但随着我国劳务输出的不断发展扩大,涉外劳务纠纷也日益增多。如何健全我国涉外劳务司法制度,维护我国涉外务工人员的利益,是摆在法律人面前的一个命题。
一、我国涉外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处于停滞状态;而且受当时国际政治环境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影响,劳动力的跨境流动很少发生,劳动合同法律适用立法完全是空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而伴随着对外开放,劳动力的跨境流动日益频繁,涉外劳动合同纠纷也逐渐增多,劳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开始受到重视。2025年10月28日,我国颁布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它标志着我国国际私法从分散走向集中,立法模式由专章专篇式进入单行立法式,我国国际私法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但在涉外劳动关系中,由于主体、劳动者工作地等的涉外性,其可能导致来自不同国家由于社会制度和文化差异所造成的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上的观念冲突,因此,涉外劳动关系及其立法规制较之国内劳动关系更为复杂。
二、我国涉外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涉外劳动争议案件呈快速增长趋势,然而涉外劳动关系这一特殊法律关系仍未能受到现有立法的应有重视,涉外劳动法律规范规定较为模糊,目前已有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相互冲突的现象。
1、未对涉外劳动关系进行特别立法规制
未能重视涉外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将涉外劳动关系简单地视同国内劳动关系加以规制。《劳动法》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1996年《规定》第26条:“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2025年《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从上述规定来看,只有1996年《规定》针对外国人在华就业做出了特别规制,并规定此类涉外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然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未针对涉外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在立法层面设置专门条款加以规制,而只是规定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虽然在实践中对于“境内”用人单位的解读一直存在争议,即一种观点认为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另一种则认为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但是,在涉外劳动关系中,只要劳动者工作地在境内,就可以适用中国的劳动法律规范加以调整,这在2025年《法律适用法》第43条的规定中得到了确认。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劳动法律规范的所有强制性规定必须适用于国内劳动关系,但是它是否同时必须适用于涉外劳动关系,目前立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2、各劳动法律规范之间缺乏体系,相互冲突
目前调整涉外劳动关系的实体法,除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之外,还存在大量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这些规定缺乏体系,并且相互冲突。正如上文所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未针对涉外劳动关系做出专门的规定,因此,目前调整涉外劳动关系的立法主要依靠行政规章,比如1996年《规定》等,以及地方性法规,比如地方政府为贯彻执行1996年《规定》的若干意见等。然而,一方面,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其效力层次较低,在对涉外劳动关系的规定上存在着与《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不一致之处,比如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工资的分配制度等都存在着冲突,导致司法实践中在处理相类似的涉外劳动纠纷其结果却迥然不同;另一方面,由于各部门在立法目的及政策上不同,各地聘用外国劳动力水平方面的差异,导致涉外劳动法律规范的政策化与地方化倾向较为明显,直接影响到涉外劳动法律规范的系统性及一致性。
三、我国涉外劳动法律规范完善建议
1、完善涉外劳动关系法律规范
由国内劳动关系与涉外劳动关系分别立法与调整的双轨制,向构建以“国民待遇”为基准的劳动法一体化规范的单轨制过渡,建立国内劳动法与涉外劳动法有机衔接的法律制度。
基于有效参与国际人力资源在全球的开发与配置的目的,改变现行涉外劳动立法上的空白与滞后,以及国内劳动法空间效力式类推适用导致调整效率低下等现状,在调整涉外劳动关系方面,搭建一个以国民待遇原则为基础,以保障内国公共利益为前提,合理规范涉外劳动关系,有效处理涉外劳动纠纷的统一法律平台,理应成为我国涉外劳动法律制度建设与创新的目标。将国内劳动关系与涉外劳动关系、涉外劳动关系与涉外劳务关系的相关立法由双轨制向单轨制过渡,构建以国民待遇为基准的劳动法一体化规范,促进涉外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融合国内立法中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公约中的相关规定等多种因素,通过扩大涉外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渐进式地推进国民待遇原则的普遍适用,落实我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中相关规范的应用等举措,使涉外劳动保障机制的运行纳人到一个资源配置更为合理和有效的轨道。
2、强化法律、法规、国际公约三个层面上的融合与适用
处于全球化人自由流动加速和跨国就业规模扩大的环境下,“跨国主义”不仅造就了民族化了移民本土性特征,而且也带来了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相应调整,反映在涉外劳动法律领域的乃是基于人权化及国际化趋向的变化。尽管对于涉外劳动法的概念至今尚缺乏统一的定论,但如果将涉外劳动制度的法律架构设计置于国际立法实践与走向的视野之下,并加之以用工形式上显现的由传统向灵活的发展趋向等背景去分析,涉外劳动法的基本功能及特征则主要体现在维护涉外就业权与协调涉外劳动关系两个方面,其体系的完整性受制于国内劳动立法中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公约三个层面的融合度与适用性。
构筑一个由国内劳动法中法律法规主导、以国际公约及双边协定为支撑、把任意性规范作为沟通内国法与外国法桥梁的法律架构,将有助于提升我国现有涉外劳动立法体系的完整性及涉外用工制度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