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千金莲华林逸宋远航完结小说免费阅读_完本热门小说重生之千金莲华林逸宋远航
小说《重生之千金莲华》,大神“習慣沉默cen”将林逸宋远航作为书中的主人公。全文主要讲述了:溺水之殇------------------------------------------,夕阳把整条河面染成了碎金色。,袋子里装着一桶方便面、两根火腿肠和一瓶矿泉水。这是他今晚的晚饭,简单,便宜,管饱。大三的暑假刚开始,宿舍里其他人要么回家了,要么出去实习了,整栋楼冷清得像被废弃了一样。他留在学校,一来是想趁着假期多跑几趟家教赚点下学期的生活费,二来是不知道该回哪里去。,母亲改嫁去了南方,父亲...

第3章
你是谁家的姑娘------------------------------------------。,睁开眼睛的那一瞬间,她又一次忘记了——或者说,她又一次期待——昨天的一切只是一场梦。。,然后是主治医生带着两个实习生走进来。医生姓周,四十出头,戴着金丝眼镜,说话不紧不慢,每一个字都像是从教科书上摘下来的。“体温三十六度七,血压正常,血氧饱和度百分之九十八。”周医生翻看着手里的检查报告,表情满意,“恢复情况比预想的还要好。年轻人就是恢复得快。”,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医生的表情,好像要从每一个细微的变化里读出女儿的命运。“周医生,她真的没事了吗?我是说,溺水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会不会影响以后的身体?宋**,从目前的检查结果来看,令爱的各项身体指标都在正常范围内。肺部的CT片子我仔细看过了,没有发现明显的感染迹象,也没有水肿。心脏彩超也是正常的。”周医生合上病历本,对沈君如笑了笑,“当然,我们建议再住院观察两到三天,确保万无一失。至于记忆方面——”,语气变得谨慎了一些:“记忆的恢复需要时间,不要强迫她去回忆,也不要反复询问。大脑有自我保护的机制,强行突破这道防线可能会造成二次创伤。”,像学生在听老师讲课一样认真。,她一一回答了。问到“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的时候,她沉默了两秒,然后摇了摇头。。,而是一种更深层的不适感,像穿了一件不合身的衣服,每一寸布料都在提醒她这不是她的皮肤。但这种话她说不出来,说出来也没有人能理解。,沈君如端来了早餐。一碗南瓜小米粥,一碟蒸饺,一小份水果沙拉,摆盘精致得像酒店的自助餐。宋清怡没什么胃口,但还是在沈君如期待的目光下一口一口地把粥喝完了。,西装革履,身上带着外面阳光的温度。他在床边坐下,伸出手摸了摸女儿的额头,动作很轻,像是怕弄疼她。
“感觉怎么样?”他问。
“还好。”
“有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
对话到这里就卡住了。宋远航显然不是擅长聊天的人,尤其是面对一个刚从鬼门关回来的女儿,他怕说错话,怕提起不该提起的事,怕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女儿又哭起来。他坐在那里,握着女儿的手,沉默了很久。
最后他说了一句:“爸爸下午要开个会,开完就来看你。”
沈君如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但终究没说什么。宋远航站起来,在女儿额头上印了一个吻,大步走出了病房。
沈君如叹了口气,对宋清怡说:“**他就是这样,心里有,嘴上不会说。你出事那天晚上,他从**连夜飞回来的,在急救室外面等了一整夜,一步都没离开过。”
宋清怡没有说话。
她想不出一个首富在急救室外面等一整夜的样子,也想象不出那个西装革履、手指上戴着玉扳指的男人站在白墙绿地的医院走廊里,眼睛布满血丝,等着一个不知道能不能醒来的女儿。
沈君如继续说,像是在跟女儿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你小时候发高烧,也是他在医院守着你,那时候他还没现在这么忙。后来生意越做越大,陪你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他一直觉得对不起你,想补偿你,就什么都想给你最好的。”
她顿了顿,眼眶又红了:“这次你出事,他才真的怕了。他在急救室外面跟我说,只要你能醒过来,他什么都愿意换。什么都愿意。”
宋清怡低下头,看着自己放在被子上的手。
那双手很小,很白,手指纤细如葱,指甲上的粉色甲油在晨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这是宋清怡的手,不是林逸的。
但她现在就是宋清怡。
至少在沈君如和宋远航眼里,她是。
上午十点多的时候,病房来了第一拨探病的人。
是宋远航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一对中年夫妇,穿着考究,言谈举止间有一种训练有素的优雅。女人提着一个水果篮,男人手里拿着一束鲜花,两个人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关切表情,不多不少,既不显得冷漠,也不过分热情。
沈君如站起来接待他们,脸上的表情从“妈妈”切换成了“宋**”。笑容,寒暄,感谢关心,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像一台运转精密的机器。
“清怡好点了吗?我们听说这件事,真是吓坏了。”女人走到床边,俯下身来看宋清怡,目光里有一种审视的意味,“瘦了,但气色还好。年轻就是好,恢复得快。”
宋清怡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女人又说了几句安慰的话,什么“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什么“好好养身体,别想太多”。男人则跟沈君如在窗边说话,声音压得很低,但宋清怡还是隐约听到了几个词——“宋总的项目耽误了几天我们都理解”。
他们待了不到二十分钟就走了。走之前女人轻轻拍了拍宋清怡的手背,那个动作很轻柔,但宋清怡感受到的只有陌生。
她对这些人是陌生的,他们对她也是陌生的。
但他们以为她认识他们,以为她记得他们的名字,记得他们和她父母的关系,记得过去十几年里每一次逢年过节的走动和礼尚往来。
这就是作为宋清怡要面对的生活。
一个她完全不熟悉的社交圈,一群她完全不认识的人,他们都会用“认识你好久了”的态度跟她说话,而她只能点头微笑,假装自己什么都记得。
沈君如送走客人回到床边,看到女儿的表情,以为她不高兴了。
“是不是累了?这些人真是的,也不知道让你多休息。妈妈下次不让他们来了。”
“不是因为这个。”宋清怡说,“妈,我不记得他们是谁了。”
这是实话。她不知道那对夫妇的名字,不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不知道他们和宋远航是什么关系。
沈君如的表情黯淡了一下,但很快又笑了起来:“不记得就不记得了,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你想知道什么就问妈妈,妈妈告诉你。”
宋清怡看着她,心里有一个问题已经在舌尖上转了无数遍,但每次都咽了回去。
“我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问题最终还是问出来了。
沈君如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容里有温柔,有心酸,还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你呀,”她伸手帮女儿把散落的头发别到耳后,“是个特别乖的孩子。从小就乖,不爱哭不爱闹,别的小孩抢玩具打架,你从来不跟人争。***老师都说你是班里最好带的小朋友。”
她说着说着,眼睛里的光变得柔和起来,像是在看很远很远的地方。
“长大以后也是这样,安安静静的,不怎么出门,不怎么交朋友。白露是你唯一走得近的同学,你还记得她吗?就是那个经常来家里找你玩的女孩子,瘦瘦的,话很多,每次来都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白露。
这个名字宋清怡没有印象。或者说,原主的记忆还没有向她开放。那些过去十六年的人生,那些欢笑和眼泪,那些朋友和敌人,都锁在一个她打不开的柜子里。
“你性格像我,内向,不太会表达。**有时候说我们娘俩太闷了,两个人坐在一起能一下午不说话。”沈君如笑了笑,“但你知道的,妈妈爱你。**爸也爱你。我们只是不会说。”
宋清怡低下头。
她想起林逸的妈妈,那个女人也不太会说“我爱你”。离婚后偶尔打电话来,问的都是“吃饭了吗冷不冷钱够不够用”,那些朴素的关心藏在最普通的问句里,不说爱,但句句都是爱。
妈妈。
这个词现在指向了两个不同的女人。一个是林逸的妈妈,远在南方某个城市,不知道她的儿子已经不在了。一个是沈君如,坐在她床边,用温柔的目光看着她,以为她是自己的女儿。
两种感情在这一刻重叠了。
“妈。”她说。
沈君如应了一声。
“我知道。”宋清怡说,“我知道你爱我。”
沈君如的眼泪又掉下来了。
下午,沈君如在沙发上睡着了。她已经好几天没怎么合眼,紧绷的神经在看到女儿清醒后终于松弛下来,身体像一根被拉得太久的橡皮筋,一下**了回去。
宋清怡没有睡。
她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这是宋清怡的手机,玫瑰金色的外壳,屏幕上显示着时间——6月15日,星期四。距离她落水已经过去四天了。
手机需要密码。
她试了几个日期,都不对。最后她输入了原主的生日——屏幕上显示出一串数字,她想起沈君如说过,宋清怡的生日是三月十七日。密码不对。
她又试了试宋远航的生日,沈君如的生日,都不对。
手机锁住了。
她盯着那个屏幕看了很久,突然觉得自己像个贼。偷了这个女孩的手机,偷了她的衣服,偷了她的脸,偷了她的父母,现在还想偷她的密码,进入她的世界。
她把手机放回去了。
她不配打开它。
至少现在不配。
下午三点多,又来了一拨探病的人。这次是沈君如的妹妹沈君雅,宋清怡的小姨,带着女儿唐思雨来的。沈君雅比姐姐小五岁,气质更干练一些,说话语速很快,像一把***。
“清怡,你看看你,怎么瘦成这样了!”沈君雅一进门就大呼小叫,“姐姐你怎么照顾的?清怡这脸色还是白的!”
沈君如被吵醒了,**眼睛坐起来,没好气地瞪了妹妹一眼:“你小声点,她刚睡着。”
“睡着又被我吵醒了呗。”沈君雅一点不觉得自己有错,大大咧咧地坐到床边,伸手捏了捏宋清怡的脸,“清怡,还记得小姨吗?不会连小姨都忘了吧?”
宋清怡看着这张陌生的脸,点了点头。
她确实不记得。但沈君雅来之前,沈君如已经给她“预习”过了——沈君雅,比姐姐**岁,结婚早,女儿比宋清怡大一岁,性格风风火火,跟姐姐完全不是一个类型的。
“记得。”她说。
沈君雅满意地笑了:“那就好那就好,我可跟你说,你要是敢忘了小姨,小姨跟你没完。”
她身后的唐思雨走上前来,比宋清怡高半个头,五官和沈君雅有几分相似,但气质更沉稳。她在床边坐下,看着宋清怡,眼眶微微泛红。
“你吓死我了,你知道吗?”唐思雨的声音有些哑,“我听说你出事的时候,在学校里哭了一节课。”
宋清怡看着她,试图从这张脸上找到一丝熟悉感,但没有。什么感觉都没有。这个人对她来说是彻头彻尾的陌生人,但她知道原主一定认识她,一定和她有很多共同的回忆,一定在某个夏夜和她一起吃过冰淇淋,一定在某个寒假一起看过雪。
那些回忆都不在了。
至少现在不在。
“对不起。”宋清怡说。
唐思雨摇了摇头:“你跟我说什么对不起,又不是你的错。是那个——”
她突然停住了,看了沈君如一眼,像是在犹豫要不要说下去。沈君如微微摇头,唐思雨便改了口:“反正你好好养身体,等你出院了,我带你出去玩。”
那个没说完的词是什么?
宋清怡感觉到了这间病房里的沉默。有些话大家想说但不敢说,有些问题大家都想问但不敢问。关于她为什么会在河边,关于她是自己掉下去的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这些谜团像一块石头压在每个人的心上,没有人愿意先提起来。
她也没有提。
因为她不知道答案。
原主的记忆是一团迷雾,她连雾里有什么都不知道,更不用说看**相了。
晚上,沈君如被宋清怡劝回去了。她在病房里陪了女儿三天,没怎么合眼,脸色已经很差了。宋清怡说今晚有护士在,不需要人陪着,让她回家好好睡一觉。
沈君如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被丈夫劝走了。临走前她在女儿额头上亲了又亲,交代了又交代,好像这一去就是生离死别。
病房终于安静下来了。
宋清怡一个人躺在床上,听着心电监护仪单调的滴声。
她没有睡意。
她拿起手机,又放下了。她看着天花板,又闭上了眼睛。她翻了个身,面朝窗户的方向。
窗帘没有拉严,透过那道缝隙可以看到城市的夜景。万家灯火在黑暗中闪烁,像地上的一片星空。这座城市很大,大到可以容纳两千多万人,大到一个人消失了也不会有人注意到。
林逸消失了。
这个名字,这个人,他的过去,他的未来,他所有未完成的梦想和未说出口的话,都在那个傍晚随着河水一起流走了。
没有人知道他还存在。
没有人知道他现在住在一个十六岁女孩的身体里。
没有人知道他每天醒来都要花几秒钟时间确认自己是谁。
他是孤独的。
这种孤独不是林逸二十三年人生中经历过的任何一种孤独。父母离异的孤独,一个人过年的孤独,在宿舍里听室友打电话回家的孤独——那些孤独和现在比起来,都像是在岸上喊渴,根本不值一提。
现在的孤独是: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知道你是谁,而你永远无法证明。
他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每一盏灯下面都有一个家庭,都有人在说着笑着哭着闹着。那些人和他隔着一扇窗户的距离,却又像隔了一个宇宙。
他突然想起了那个送他们去医院的人——不对,不是送他们去医院的,是在河边站着的一个人。记忆很模糊,像一张被水浸泡过的照片,但他隐约记得有一个穿棉麻长衫的女人,气质很特别,站在人群里看着他们。
那是谁?
他想不起来了。
也许只是濒死时产生的幻觉,也许是某个路过的陌生人,也许什么都不是。人在生死边缘的时候,大脑会分泌一种物质,让人产生各种各样的幻象。也许那个女人根本不存在,只是他在失去意识前最后一秒编造出来的安慰剂。
他闭上眼睛。
今晚没有梦。
只有黑暗。
沉沉的、无边无际的黑暗,像一片深不见底的海。
他在那片海里浮沉,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地,只是随波逐流,随波逐流——
有什么东西在黑暗深处发着光。
很微弱的光,像萤火虫,像暗夜里的磷火,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忽明忽暗。他朝那个光游过去——如果“游”这个词可以用来形容意识在虚空中的移动的话。距离没有缩短,光点没有变大,但那个光确实存在。
他伸出手想抓住它。
光灭了。
他醒了。
窗外天已经亮了,心电监护仪还在滴,走廊里有人在走动,新的一天开始了。
护士进来量体温的时候,宋清怡坐起来,看到一个年轻的护士在病历本上写字。那个护士抬起头对她笑了笑,笑容干净明亮,像清晨的阳光。
“今天气色好多了。”护士说。
宋清怡点了点头。
她突然想起一件事。
“请问,那天和我一起被送来的那个人,”她开口,“他怎么样了?”
护士的手顿了一下,抬起头看着她,眼神里有种复杂的情绪在翻涌。那种情绪宋清怡看懂了,她只是不愿意相信。
“那个年轻人,”护士的声音变得很轻很轻,“他没能救回来。”
没能救回来。
四个字,轻飘飘的,像一片树叶落在地上,没什么重量,却把空气都压变了形。
宋清怡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她没有哭。
眼泪好像已经在昨天流干了,眼睛像两口枯井,再也打不出水来。她只是坐在那里,盯着被子上的花纹,看那些细密的针脚在晨光里投下浅浅的阴影。
护士站了一会儿,似乎想说什么安慰的话,但最终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转身出去了。
林逸死了。
这个认知在今天之前是抽象的,像一道数学题,你知道答案,但你感受不到那个答案的重量。现在护士的四个字把那道数学题变成了现实,像一块砖头砸在脸上,疼,疼得人喘不过气。
林逸死了。
那个会游泳的、二十三岁的、暑假留在学校做家教的普通大学生,在那条河里,在那个傍晚,把她从水里推上岸,然后沉了下去。
没有人逼他这么做。
他甚至不认识她。
他只是路过那座桥,往河面看了一眼,然后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就跳了下去。
现在他死了。
而她活着。
她用他的命活着。
这个念头像一把生锈的刀,在胸腔里慢慢锯,锯不出血,但每一下都疼得人想蜷起来。
宋清怡躺下去,把被子拉到下巴,侧过身面朝窗户。
阳光很刺眼。
她闭上眼睛。
阳光透过眼皮变成了一片温暖的红色。
在那片红色里,她看到了一个男生的脸。不是镜子里的那张脸,而是另一张脸,普通的、不帅也不丑的、二十岁出头的、笑起来的眼角有细纹的脸。
她没见过这张脸。
但她知道那是谁。
因为她就是他。
而他已经死了。
活着的人要替他活着。
替他看明天的太阳,替他呼吸明天的空气,替他走完他没有走完的路。
这是他能给她的,最后的礼物。
她睁开眼睛,阳光已经移到了枕头边,金灿灿的一小块,像一枚被遗落的金币。
她伸出手去碰那道光。
纤细的白皙的手指,涂着粉色甲油的指甲,在阳光里变得半透明,像一片被光照透的树叶。
这是她的手。
她的。
她盯着那只手看了很久,然后慢慢握成了拳头。
纤细的,瘦弱的,没什么力气的拳头。
但她在握。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