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暴君的金丝雀冯烈林伯已完结小说_最新章节列表沙漠暴君的金丝雀(冯烈林伯)
《沙漠暴君的金丝雀》中的人物冯烈林伯拥有超高的人气,收获不少粉丝。作为一部现代言情,“坝上”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不做作,以下是《沙漠暴君的金丝雀》内容概括:黄金囚笼------------------------------------------,是一天中最魔幻的时刻。,世界最高塔“金穹塔”的玻璃幕墙反射着最后一缕日光,像一根燃烧的针扎进天际。,谢赫扎耶德大道上,限量版的布加迪和帕加尼如流水般穿梭,引擎声在摩天大楼之间来回碰撞。、阿拉伯咖啡和沉香木的气味,宣礼塔传来昏礼的唤拜声,悠远而庄严。——没有之一。,人均GDP常年碾压所有对手。,警察开着法拉...

第2章
金丝雀入笼------------------------------------------,而在城市东郊的一座独立庄园里。,围墙高五米,每隔五十米就有一个监控摄像头。,上面雕刻着冯氏家族的族徽——一只展翅的猎鹰,爪下握着一把弯刀。,在阳光下闪烁着暗红色的光。,是一条笔直的车道,两侧种满了从北非空运来的棕榈树。,因为沙姆王国的气候并不适合棕榈树生长,需要用滴灌系统精准供水、用恒温系统调节土壤温度。,外墙用产自意大利卡拉拉地区的白色大理石砌成——那是米开朗基罗雕刻大卫像所用的同一种石材,每一块都经过精挑细选,纹理均匀,洁白如雪。拱门和穹顶上镶嵌着金箔,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只说了两个字:“土豪。”,面无表情地补了一句:“准确地说,是超级土豪。小姐,您丈夫的身家保守估计超过五百亿美金。”,全名周世钦,五十五岁,身高一米七七。他是那种在任何场合都不会被人忽视的人——不是因为他的外表多么出众,而是因为他身上有一种沉静如水的从容。,颧骨略高,眼窝深陷,一双黑色的眼睛像两颗打磨过的墨玉,看人的时候温和但不失锐利。,但梳得整整齐齐,每一根都服服帖帖。他的身材偏瘦但不单薄,肩膀虽窄却挺得笔直,走路的姿态像一位退休的将军。,服务过上百位**元首。,从此他成了羽凰的****。他能在一小时内安排好一场国宴级别的晚宴,也能在三分钟内从任何场合安全撤离。、却从不发出任何声响的人——像沙漠中的沙狐,无声无息,无处不在。
“不是我丈夫。”羽凰纠正,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是契约合作伙伴。”
老周没有说话,但他的嘴角微微动了一下。那是一个“您开心就好”的表情。
冯烈没有亲自来接她。是管家林伯负责接待。
林伯在庄园门口迎接羽凰,他的礼仪无可挑剔——弯腰的角度精确到十五度,说话的语速控制在每分钟一百二十个字,微笑的幅度刚好露出八颗牙齿。
他穿着一件雪白的长袍,外面罩着一件深灰色的羊绒大衣,脚踩一双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他的头发一丝不苟,连鬓角的白发都修剪得整整齐齐。
“羽小姐,您的房间在主楼东翼,采光最好,窗外就是花园。”林伯一边引路一边介绍,声音平稳得像***的新闻播报员,“床品是埃及棉,两千支纱,枕头有高低软硬四种选择。衣帽间里已经准备好了当季的衣物,如果您不满意,随时可以换。”
羽凰跟着林伯走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侧的墙上挂着沙姆传统挂毯,每一幅都是手工艺品,色彩艳丽,图案繁复。地板是黑色的大理石,擦得像镜子一样亮,能映出人的倒影。
推开那扇雕花的木门,羽凰微微愣了一下。
房间比她预想的大得多。
地窗从天花板一直延伸到地板,窗外是一片精心打理的花园——棕榈树、喷泉、玫瑰、茉莉,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
花园中央有一座白色大理石喷泉,泉水在夕阳中闪着金色的光,水声潺潺,像一首温柔的小夜曲。
床很大,大到可以在上面打三个滚。床头是深棕色的真皮软包,镶嵌着铜钉,线条简洁而硬朗。
床上铺着雪白的床品,枕头整整齐齐地码成一排——六个枕头,三种硬度。床尾放着一床驼绒毯,是浅驼色的,手感柔软得像婴儿的皮肤。
衣帽间是独立的,比她以前住过的任何一间公寓都大。
走进去,左手边是鞋子——从平底拖鞋到十厘米高跟鞋,从运动鞋到晚宴鞋,按照颜色和高度分门别类地摆好,目测至少有两百双。右手边是包包——爱马仕、香奈儿、**威登、迪奥,每一款都是限量版或定制款,整整齐齐地码在亚克力展示柜里,像博物馆的展品。
正对面是衣物——按照颜色和类型分门别类地挂好。晚礼服区、日常裙装区、裤装区、衬衫区、外套区。最里面是一整排睡衣区。
丝绸的、棉质的、真丝的、羊绒的。短袖的、长袖的、吊带的、长袍式的。有**图案的,也有纯色素雅的。
羽凰走过去,手指在一排排睡衣上划过,像钢琴家在琴键上滑过。
她摸到了一件灰色的棉质睡衣,面料柔软得像云朵。她把它抽出来——上面印着一只打哈欠的柴犬,柴犬的眼睛眯成了两条缝,舌头伸得长长的,一副“不想起床”的表情。
“我穿这件。”她对林伯说,把睡衣在身前比了比。
林伯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他的眉毛微微抬了零点五厘米。
“好的,羽小姐。”他的声音依然平稳,“晚餐七点开始,在楼下餐厅。冯先生会下来用餐。如果您不想下来,可以让厨房送到房间。”
“我不下去了。”羽凰说,把柴犬睡衣抱在怀里,“让厨房给我送一杯椰枣奶茶,一份蔬菜沙拉。奶茶要加双倍糖。”
“好的。”
林伯退出房间,轻轻带上了门。
门关上的瞬间,羽凰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她脱掉高跟鞋,赤脚踩在地毯上。地毯是波斯手工丝毯,踩上去像踩在云朵上,每一根丝线都柔软而温暖。
她走到落地窗前。
花园里的喷泉在夕阳的余晖中闪着光,几只小鸟在棕榈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远处,沙漠的轮廓在天际线上起伏,像一道金色的波浪。
天空从熔金色渐变成深紫色,第一颗星星出现在东南方向的地平线上。
她忽然觉得,这座笼子,好像也没那么可怕。
晚餐时间,冯烈坐在楼下餐厅的长桌前。
餐厅很大,能容纳二十个人同时用餐。长桌是深色的胡桃木,桌面打磨得像镜子一样亮,能映出吊灯的水晶流苏。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摆着银质烛台和水晶酒杯。
烛台上插着十二支白色蜡烛,烛光在酒杯中跳跃,把暗红色的酒液照得像流动的宝石。
冯烈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家居长袍,比正式场合的袍子宽松一些,但仍然剪裁考究、面料顶级。
他的头发没有像白天那样梳得一丝不苟,而是微微有些凌乱,几缕黑发垂在额前,让他冷硬的面部线条多了几分慵懒的**。
他的面前摆着一份煎牛排和一杯红酒。牛排是三分熟的,切开时露出粉红色的肉质,肉汁慢慢渗出。他切牛排的动作很优雅——右手持刀,左手持叉,刀刃轻轻划过肉块,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林伯站在一旁,低声汇报:“羽小姐不下来用餐了。她点了椰枣奶茶和蔬菜沙拉,奶茶要加双倍糖。”
冯烈切牛排的手顿了一下。
他的手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白金戒指,没有镶嵌任何宝石,只有一圈细密的***纹样。
那是他成年时爷爷送给他的礼物,寓意“力量与责任”。
“她穿什么衣服?”他问,声音很平淡。
“灰色棉质睡衣,上面印着一只柴犬。”林伯的回答同样平淡。
冯烈沉默了两秒。
在他二十八年的生命中,他见过无数女人在他面前盛装打扮——穿高定的、戴珠宝的、画浓妆的、喷香水的。但他从来没见过一个女人,在他的地盘上,敢穿一件印着柴犬的棉质睡衣。
他把切好的牛排送进嘴里,慢慢咀嚼。肉质鲜嫩,肉汁丰富,但他此刻想的不是牛排的味道,而是那只打哈欠的柴犬。
“奶茶要加双倍糖。”他放下刀叉,端起红酒杯,轻轻晃了晃。暗红色的酒液在杯壁上留下浅浅的挂杯。他看着那抹红色,想起羽凰今天穿的那条肉桂粉长裙,想起她下唇那颗小小的痣。
“是的,冯先生。”
“让厨房记下来。以后她的奶茶,自动加双倍糖。”
“是,冯先生。”
冯烈抿了一口红酒。酒液滑过喉咙,带着橡木桶的陈香和黑醋栗的微涩。他看着烛光在酒杯中的倒影,忽然问了一句:“林伯,你觉得她怎么样?”
林伯思考了两秒钟。
这是他服侍冯烈十二年来养成的习惯——任何问题,想两秒再回答,不多不少。他的目光落在冯烈的脸上,仔细端详着他的表情——眉头的川字纹比平时浅了一些,嘴角的弧度比平时多了一些,眼底的冷漠比平时少了一些。
“羽小姐不是金丝雀。”林伯说,声音平稳而笃定,“金丝雀会唱歌,但不会打架。羽小姐会。”
冯烈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下。
那个笑容很浅,浅到几乎看不出来。但林伯看到了。他在白金汉宫见过无数贵族强颜欢笑,见过无数政客皮笑肉不笑,但他从来没见过冯烈笑——真正地、发自内心地笑。
这是第一次。
“你说得对。”冯烈说,把酒杯放下,重新拿起刀叉,“她不是金丝雀。她是玫瑰——带刺的那种。”